如何評價《我如何成了騰訊架構調整的炮灰》一文?

時間 2021-05-05 18:06:22

1樓:阿貝爾

雲服務進行採購不擔心自己的資料外洩也就算了,畢竟成本低。

核心應用的底層演算法也用別人的,腦子是不是秀逗了。給技術能力包一層外殼,然後就每天呼叫人家的API,哪天人家不給你提供能力了這不很正常麼,或者哪天人家宕機了,不止能幹等著麼。

創業12年,無論業務大小,什麼是核心壁壘總要明白吧。

2樓:

看各位答主的回答,感覺很神奇啊。都說知乎都是985,都是bat,平均收入百萬,果然沒錯啊。

都在說核心科技,不愧是搞技術的多,覺得技術就是一切,可惜現實中,大部分公司核心都是靠業務。就算國內一些大公司,所謂的「核心技術」,我看也要打個問號,基本都是大量人力堆的東西。更何況這種為了快速開展業務或者壓縮成本,大量業務所用技術都用第三方服務商的不要太多了。

很多公司為了減少運維成本,伺服器上雲,這個可是真核心喲。

3樓:九笨應援會

董明珠小姐,在廣告中說的那句話可送給這位,要掌握核心,核心科技,和技術

在乙個,就是申請專利,哪怕你即使盜版,我只要有專利註冊號,大不了法庭見

還有就是合同如果有合同,哪怕把你踢了,你也可堂堂正正去打官司,要到賠償

現在,就是騎虎難下想去阿里也更難

4樓:白御行

技術是掌握在天天p圖手上,但把這個技術發光發亮的是她拍,沒有她拍出現,可能天天p圖再過n年也未必能想到這個產品。

然後你回頭盜了人家的創意,就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嘛?

5樓:

五百萬乙個月去租技術是不是傻...

天天P圖的核心團隊挖10出來,一人一月30萬,多出來兩百萬給你買雲計算。用不了多久就能複製了。

6樓:風起秋末

不懂為什麼要這麼創業,技術不在手上也能融這麼多錢,提供技術公司如果看上你市場搶起來不也是商業競爭,說明你沒有護城河啊。

不過你難也不能瘋狂開車啊,撞到別人怎麼辦?

7樓:LZ Han

看了一段就不想看了,沒有核心技術就要仰人鼻息,人家給你玩,你就可以玩,不給你玩,你就沒得玩。商業合同只是乙個遊戲規則,由有玩具的小朋友定。

8樓:

沒有核心技術,站在別人技術的基礎上,以至於處處受制於人,

每個月500萬的雲服務費能拿出來,為什麼不打造自己的核心技術團隊呢?

9樓:chowsangsang

碰瓷唄,後來又拿了阿里的...

總的來說,就是:這個人完全反過來說。天天P圖15、16年就出來了變臉功能了,比這家早了去了....

10樓:楓林晚

文章披露說每月要繳納500w的技術服務費,一年約為6000萬。

日活在50萬左右。年活躍人數在18250萬人左右。

單一客戶活躍成本在0.32元左右,你說這是p2p的活躍成本我還感覺蠻便宜的,但這是一工具小程式的成本就太恐怖了。

大家知道這是啥套路麼?

就好比你開一路邊攤,然後你點了後面五星級飯店的飯菜來賣,還交了攤位費,還賠錢賣,就為了賺人氣排隊,然後營造一種你這攤位很火的樣子,讓人看上你這攤位;結果人家五星級飯店突然不送外賣了,你就傻眼了,因為你壓根不會做菜,然後你還說五星級酒店沒良心。

不能說老闆完全不對吧,反正我感覺您蠻搞笑的,起訴賠償乙個億,估計無論輸贏都不願在圈子裡混了吧,何必呢,錢難賺,屎難吃,能喝口湯就很好了。

11樓:熊節

應該說這是個很好的案例,說明中產階級知識分子想靠創業實現階級躍遷成為資產階級這條路已經被堵死了。中層管理者也好,連續創業者也好,都是工人階級,都是說掉下來就掉下來,都是資本家剝削的物件。只有打消幻想開始革命,才是唯一出路。

12樓:錦江老人

沒辦法,沒有核心技術,就是浮萍,沒有planB 沒有後手,這種局面是遲早會遇到了,同時也證明了對它們而言,天天P圖的技術是核心競爭力,沒辦法替換。這是乙個商業計畫必須面對的乙個挑戰。

對於創始人我只想說活該,你願意每個月500萬去買技術,不願意花500萬請人開發這個技術,500萬找人,早就做出來了。

13樓:

只有創意,而不掌握核心技術以及稀缺資源的創業幾乎注定要失敗。

如果創業了12年還不明白這個道理,而是簡單的跑到網上來哭訴,那麼抱歉,網際網路不相信眼淚,市場也不相信眼淚。

中移動在2023年4月成立之初即推出簡訊服務。當時一毛錢一條(0.1元/條)的簡訊業務看來毫不起眼,服務繁瑣,因此運營商放開交給SP經營,與SP按比例分成。

當年QQ正是通過sp經營而第一次實現了盈利。

通過QQ這一中國網際網路最大的引流渠道,先山寨,然後通過渠道使用者優勢擊敗原有對手。

山寨聯眾的棋牌,QQ堂山寨泡泡堂、QQ飛車山寨泡泡卡丁車、QQ炫舞山寨勁舞團、英雄殺山寨三國殺。

原本的那些遊戲哪乙個不是好創意?哪乙個不是曾經風頭無量王牌產品?而今安在?而今何在?

那是那句話,市場不相信眼淚。想要成功,就不要因為同乙個坑不斷的跳入。

14樓:丁長老

通俗的解釋下,這事是這樣的。

只有劇本和導演是自己的。

然後舞台管理組和道具燈光音響演員組吵架了。因為道具燈光音響演員組也要創作類似劇目了。

然後道具燈光音響演員直接退場了,只剩下乙個空的舞台。

但A公司只是和舞台組簽了合同,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完全是一出創意型創業的悲劇。

15樓:

基於模式而沒有掌握核心技術的創業就是這樣,人家拿著你的命根子愛怎麼玩怎麼玩。所以基於模式一時爽,別人變卦火葬場,對於初期創業公司真難搞。

16樓:Ivony

我只說兩點:

2、從頭看到尾,這個創業公司手上的資源似乎就是使用者和創意,並沒有自己的核心技術,且創意沒有申請專利。我想這才是其快速失敗的主要原因。

17樓:

實名反對高讚匿名回答,這是純粹的洗地。

說實話關於文中的產品我在看到知乎上這個問題之前沒有接觸過,但是如果文章屬實,我堅定站她拍團隊這邊。

樓上匿名回答一味在強調核心技術不是自己的而導致的種種問題,並且聲稱「不知道這樣的套殼產品是怎麼融來2kw的」。對於大部分創業公司來說,無論是從體量上看還是技術上看,都不具備研製這種核心技術的能力

,尤其是計算機圖形學這一塊技術門檻極高的領域,沒有足夠的人才儲備是不敢想掌握核心技術的。所以由於核心技術不在自己手裡就被批判是「套殼產品」顯然不夠妥當。

18樓:靈劍

其實說實話,這個看上去根本就不是一般的技術服務範疇,是直接把別人的小程式裡不太火的乙個功能包了個殼做了個自己的小程式,跟分銷商差不多了……再怎麼著人家肯定是不願意錢都讓分銷商掙走吧。

19樓:李白

該走法律途徑走法律途徑,這不就是合同的作用麼。

題外話14、15年的時候時候,投資人問創業者最多的一句話是,BAT抄你們怎麼辦。

當然,這兩年巨頭們的的吃相好了些。大家就不說這句話了,每個人都做著被巨頭收購的美夢。

作為產品都核心功能,乙個月花費500W技術服務費,卻沒有想過如果這個技術服務掛掉怎麼辦,沒有兜底方案,沒有PlanB,這不是乙個成熟態度。

IPO的時候,收入嚴重依賴單一客戶可是致命傷。

同樣,你的供貨商/技術提供商,不再供貨、不提供業務了怎麼辦。

我們當然可以在這裡罵。「神仙打架,凡人遭遇」,神仙打完了拍拍屁股走人了,凡人灰都不剩了。又有什麼用呢?

睜眼看看吧。

20樓:江睿謹

文章已看,如果文章發布內容百分百為真。

那麼我只能說,沒有核心技術,沒有未來。

當然我不懂網際網路的套路

不過在大資本面前,誰又有翻身的權利呢?

在追求利潤率的大資本面前,任何乙個增長點都是不會被放過的。

資本不仁,萬物為狗。

更資本的競爭是赤裸裸的生死搏殺哪有什麼溫良恭儉讓

指望合同法律蠅頭小利能約束住,那麼國內的創業早就遍地開花了。

小黃車怎麼涼的?各位忘了?

21樓:雷小雪

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軟。

很多人說大企業普遍缺乏契約精神和網際網路分享精神,笑話,大企業要是都有合約精神和分享精神,還要《合同法》《反壟斷法》幹啥呀?沒有武松的本事,幹與虎謀皮的買賣,就要想清楚被咬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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