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學校不給帶手機,宿舍有人帶我舉報了他要我賠錢算敲詐嗎?如果要挾賠償可以怎麼反咬敲詐勒索或詐騙?

時間 2021-05-07 01:59:15

1樓:

不信對方會要你賠錢。一般來說老師沒收了歸沒收,大半會聯絡家長,手機會到家長手裡。用不著你賠。反正東西在那。

不過你這種屁事都愛舉報的人的確蠻容易讓人害怕的。

誰知道和你交朋友,萬一哪句話不對,你會怎麼和別人描述自己啊。

插個題外話,學生黨們如果倒霉遇到手機被沒收這種情況,老老實實在老師跟前認錯。說以後再也不會玩了,問問老師,什麼時候可以把手機給你,你以後交給爸媽保管。如果老師語氣微妙,直接聯絡爸媽,和爸媽誠懇認錯。

讓爸媽上拿手機。別擔心會被怎麼罰。玩手機這個事情也就屁大點的事…

以後在學校不玩就不玩,放假回去可以玩啊。考上大學後自然可以玩了。等你工作後手機會是你的乙個工具。

人都會經歷那麼一段。

不過還是別太上癮。尤其高中以前的小崽子們,真的,建議你們高中以前愛護眼睛點。大學時候稍微愛玩點視力不至於降賊狠。

但是高中以前,眼睛視力說差就能差得賊厲害的。可以的話盡量別做四眼郎……

戴眼鏡久了眼睛周遭和那些不戴眼鏡的人比狀態不一樣的…說白了就是脫掉眼鏡後看起來不太好看。為了自己的顏值克制下自己吧

2樓:土豆

幹得好,學校就是要有你這種正直的人,畢竟是學習的地方,怎麼能玩手機呢?繼續幹,到了社會也這樣,說不定還可以進醫院上WiFi,放心,醫院的wifi很快,一點都不卡。

3樓:李易安

首先,規則不一定等於正義,規則只是強權者管理轄屬者的手段,所以遵守規則不一定就是遵守正義。勸題主心裡先不要把自己歸到完全正義的一方。

遵守規則會獲得強權者的庇護和認同,相對的遵守規則同時也會損害轄屬者的好感(可以理解為群眾基礎),一味遵守規則會變成無主見的統治工具,一味破壞規則勢必會遭到強權者的打壓,而無論你怎樣選擇都注定會得罪一方,抉擇的尺度叫做明辨是非,中間的度需要你自己把握,兩權相害取其輕,把握的好的人叫做「會做人」的人,如果把握的不好也不用擔心,因為社會會以百倍的代價教給你,如果一次學不會那就兩次,至死方休。

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不是這件事的對與錯,也不是該不該賠償的問題,而是題主目前還不能主動分辨是非對錯,甚至題主的價值觀還存在於非黑即白的階段,如果題主八歲我可以理解,如果題主十幾歲對於人情世故還是如此單蠢,我想是教育的失敗。

所以,希望你藉著這件事好好學習一下人情世故,否則將來你損失的可能不只是乙個舍友一部手機,而是你全部的人生。

4樓:不知名少女卟啾

以前看了一篇文,正確區分"告密"和"告訴"

我引用一段文中的話:可能是文化差異和語言的不同所致,中文在概念的區分上,有時候沒有英文明確,比如中文裡提到的告密、打小報告,可以用於小孩正義舉報,也可以用於整人式的告密。

合理的「告密」,其實屬於debunking(揭露真相),whistleblowing(吹哨),這些和告密或許形式上很相近,但是實質上完全不同。對於小孩打小報告(tattle telling),一種解釋是「讓人遇到麻煩」,而另外一種「告訴」(telling),則是「不讓他人遇到麻煩」

這種解釋適用於很多地方,不喜歡的東西除非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否則我是不會選擇去說的,這樣別人也會更信任你,更願意向你傾訴。

有的人就是情商低,就是較真,大家別生氣,留著讓社會開導開導就知道這事兒能做不能做了,現在畢竟是個學生,從把題目改來改去就能看出來他自己也心虛的

我自己是很大大咧咧的性格,所以喜歡和聰明人做朋友!(對自己沒有好處的事人家不會不去做),最怕自作聰明還拎不清的…(你說你給別人穿小鞋自己能有啥好處!!!我就不懂了!)

還是那句話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和大家共勉

5樓:

相鼠有皮,人而無儀!

人而無儀,不死何為?

相鼠有齒,人而無止!

人而無止,不死何俟?

相鼠有體,人而無禮!

人而無禮,胡不遄死?

題主、被舉報的同學、學校、回答問題的諸位,我是說在座的所有人,皆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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