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數學裡的 若 A 不真,則 A B 總是真的 這種蘊含關係?

時間 2021-05-06 05:11:38

1樓:得一學究

這是乙個老話題,卻似乎常聊常新。原因還在於黑格爾那句老話,人是天生的形上學家,他們直覺地太看重把事情「說通」,而其實把事情「做通」才是更重要的。說通,是語言邏輯的重任,但數理邏輯關心的卻是做通。

p->q,語言中是要用p得到q,數學中則不然,可能p根本不存在,根本不存在由p得到q的問題,但卻要求p->q形式地存在。這時你不能從語言角度去糾結p->q究竟是什麼意思,它沒有什麼意思,它就是數學上一種形式性的或構造性的要求,有了它推導或運算的過程才能進行,事情才能做通。,羅素清楚指出這個所謂的蘊涵,其含義不是來自自然語言,而是由其規定的運算或賦值規則本身來定義,這些規則規定才是這個所謂蘊涵的實質,因此它叫做實質蘊涵。

2樓:華天清

蘊含只是乙個運算子,不要去過多解釋p和q的意義,兩者可以沒有任何關係,只要是兩個命題,就能拿來做蘊含運算。如果非要看這個運算子的應用場景,其實在數學中有很多定義用形式化表示的時候就會用蘊含。因為p為真的時候q一定也為真,才能算出來乙個結果真。

那麼翻開書,找個例子看,比如,函式滿射的形式化定義,都會用到蘊含來定義

3樓:Homer Hu

題主知道集合中包含的定義嗎?

對於集合ABAB當且僅當xAxB(或者說命題P(x):「若x屬於A,則x屬於B」對於任意x為真)。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應該都承認對於任意集合SS。這意味著命題「若x屬於,則x屬於S」對於任意x為真。然而沒有任何x是屬於空集的,所以前提(x屬於)就一定是假的,而原命題(等價於S)卻總是真的。

也就是題主問的蘊含關係

本質上題主說的這種蘊含關係就是一種數學上的約定,方便我們處理類似S的問題。就像0這個數字一樣,最開始是不顯然的,我們完全可以不要它就可以數數(用自然數),我們引入0只是為了方便數學的發展。這個問題也是一樣,只能努力試著去接受大家約定俗成的東西,至少經驗上證明它是很好用的。

4樓:MAN

當p為假時,p→q一定成立;當p為假時,p→非q也一定成立。問題是這兩個能同時成立嗎?

形式邏輯裡,p→q只是並列關係,而沒有因果關係。p或者q、p或者非q

值得注意的是:因果關係一定是並列關係、但並列關係不一定有因果關係。

5樓:了不起的蓋茨比

1.要判斷A→B的真假,就是要判斷「非B→非A」的真假。

這是很好理解的,我們要想證明A能推出B,只需證明非B一定能推出非A。

2.如果B真,那麼A→B一定真。

結論:由2,如果非A真,則「非B→非A」真。而非A真意味著A假,「非B→非A」真意味著A→B真。

因此,若A假,則A→B恆真。

6樓:EdgeOfSun

大部分的回答都說真值表出發, 但是還沒說的點子上.

數學中只允許三種情況.

A:假→真(允許)

B:假→假(允許)

C:真→真(允許)

D:真→假(禁止)

這樣做的原因是數學是公理化體系, 最開始的公理是正確的. 這就意味著只要保證CD是合法的.

公理化體系推導出得所有數學命題都是正確的.

真→假如果允許會導致公理化中出現非真的命題. 所以被禁止允許AB是因為我們認可反證法.

我們把假命題P認為是真的, 那麼命題P的推論都應該是正確的, 如果我們得出假的命題, 說明命題P就是假的(因為ABC中只有B是符合的). 換句說也:非P是真的(排中律).

也就是我們從假的命題中得到乙個真命題. 我們允許A才能有我們的反證法.

所以你可以從矛盾的體系(假命題)中推導出所有的命題:真命題和假命題. 也就是你說的若 A 不真,則 A→B 總是真的.

7樓:Captain 賀

舉個例子:

如果 ,則 。

我們的直覺是,這個命題對於一切 來說都是對的,即是,對於一切 ,只要 , 就是對的。

但問題是變數 並不一定總是等於1,假設我們說當 時,命題 不對,就感覺很奇怪。為了使這句話的正確性跟 的實際值沒有關係,規定如果 時, 還是對的。這樣, 是對的。

8樓:在路上

命題邏輯推理

A→B,是乙個命題,如何判斷命題的真假呢?

A真,B真,命題真

A真,B假,命題假

A假,B真,命題真

A假,B假,命題真

不管條件與否,結論真,則命題必真。

若A不真,A→B必真

這樣理解:前面說了結論真,命題真,這裡還有一種可能是結論不真,又由於條件假,結論假,命題必真

綜上所述,A假,B可真可假,則命題必真。

此外,蘊含條件裡面,A→B等價於非A或B,若A不真,則非A為真,那麼非A或B就為真(因為或的情況有乙個為真命題就為真)

9樓:蘿莉賽高flamingo

呃,看了下其它人的回答,真是汗顏,本來乙個簡單的問題,為什麼搞得那麼複雜,很多還是錯的。

【若A不真,則 A→B 總是真的,】這個其實是為了把A->B的真值表填滿而定義的,本來沒有實際意義!

打個比方,A:下雨,B:地濕了。

以我們的常識可知,下雨會讓地溼了,A->B是成立的,但是現在我們把常識丟掉,在下雨前,並不知道地會不會溼。

於是當A為假,即不下雨時,我們是不知道下雨會不會造成地濕,也就是說,這個時候不能說A->B為真。

但是!我們同時也不能說A->B為假,因為我們還什麼都不知道。

可是這就麻煩了,不知道是真還是假,那麼真值表中A->B的值怎麼填?

總不能填個(?)上去吧,因為我們規定真值表中只能填T,F。

T,F選乙個,你選哪個?

如果選F,你就斷絕了A->B成立的可能,你憑藉不下雨,有的時候地會溼,有的時候地不會溼,從而斷定了下雨跟地溼沒關係?

地濕了,也有可能是灑水車灑的,你不能因為上面的理由認為下雨不會導致地濕。

F不能選,那就只能選T填上去了吧。

所以我們約定,當A為F時,A->B一定為T,這裡其實沒有什麼現實意義,只是為了合理地填滿真值表。

至於A->B到底成不成立,不看A=F時的上面兩項,而是看A=T時,B是否等於T,若是,則A->B,反之則不蘊涵。

所以,當看A->B是否成立是,就看A為T時,B是不是為T,不管A為F的時候。

如果覺得有幫助,隨手打個賞唄,碼字不易。

10樓:郭宇

先上結論:在經典主義邏輯框架下,把 理解成 "if p then q" ,或者」如果 p,那麼 q「 (對很多人來說)是反直覺的。

所以題主覺得不好理解,非常正常。原因是經典邏輯並不嚴格對應於人的自然思維。符號邏輯系統有千千萬種,不止書上教的那一種,還有 Relevance Logic 等一堆非經典的符號邏輯系統試圖在填補這個鴻溝。

下面主要談談兩種不同的邏輯系統,經典邏輯與直覺主義邏輯,怎麼對應於普通人的思維模式。

在經典主義邏輯框架下, 被稱為「實質蘊含」,這句話「不應該」被解釋成自然語言中的」如果 p, 則 q「,而是應該解釋成」如果 p 為真,那麼 q 也為真「。因為 "p" 和 "q" 可以完全不相干。實質蘊含最讓初學者糊塗的地方是,如果 p 為假時, 居然必然為真。

不要小看這點區別,這會引起很多的「反直覺」結論:

反直覺命題一:

這個在經典主義框架下是永真的,這個可以被誤讀成:世界上的所有東西都是相互關聯的。

反直覺命題二: Pierce's Law

這個在經典主義框架下也是永真的,解釋下試試看,如果乙個蘊含式能蘊含它的前件,那麼它的前件 p 就為真。請用「如果……,那麼……」解釋下試試看?

繼續,反直覺命題三:著名的 Drinker's Paradox,飲酒者悖論

「如果乙個酒吧裡面存在乙個飲酒者,」那麼「 酒吧裡面所有的人都在飲酒。」這句話是不是很荒唐?我們之所以認為荒唐,正是因為我們把蘊含符號「錯誤解讀」成為了」如果……,那麼……「。

在經典主義框架下, 等價於 ,可以解讀為「要麼條件 p 為假,要麼結論 q 為真」,實際上也還是在解釋「實質蘊含」。

但另一方面,如果熟悉了經典邏輯,慢慢你會覺得「實質蘊含」其實也不難理解,這時候大腦就能夠比較熟練地切換各種推理模式。大邏輯學家羅素就認為「實質蘊含」非常自然,很本質。

經典主義邏輯看似比較好入門,因為一階命題經典邏輯能很好地對應到「真值表」,於是很多人不由自主地過度依賴真值表來理解命題,而忽略了「推理」。這一點也讓很多人混淆「語言」和「元語言」的關聯和區別,我在另一篇回覆中提到了這個問題。但是,經典主義邏輯中有很多的坑,從而導致在推理過程中,會遇到一些難以理解的問題。

熟悉函式式語言程式設計的朋友,可以很自然地把 看成是函式型別,比如 。這也就是比較新的程式語言逐步引入蘊含符號的原因。直覺主義邏輯符號很好地對應程式設計推理。

而經典主義邏輯概念雖然也能對應到程式設計,但是往往都是和不容易理解的控制流操作符相關,比如 call/cc,setjmp/longjmp 等。

直覺主義依賴構造性而非「真值表」,乙個命題不再對應於真假,而是對應於它的構造性證明。 表示 「p不存在構造性證明」,但是這並不意味著 p 為假,也有可能 p 只是「不可證」。那麼反證法就在直覺主義邏輯框架中就不再成立了。

反證法符合直覺麼?不好說……

在直覺主義邏輯框架下,除了反證法( )不成立,逆否命題不再等價於原命題( 成立,但反向不成立),這個符合直覺的嗎?看你怎麼理解,從計算和構造的角度看,非常符合直覺。 ,但是反過來是成立的,即 。

陣亡的還不止這些,還有德莫根律,還有 "不是所有的人都不抽菸" 不能直覺蘊含 "存在乙個人抽菸",等等,也包括上面提到的三個反直覺結論,在直覺主義框架中是不可證的。

我個人平時在思考過程中,絕大多數時間用直覺主義邏輯來推理,當遇到複雜一點的命題,會採用「自然演繹」(Natural Deduction)的規則進行心算,推理過程就像「編寫程式」一樣,非常自然。如果用到反證法,則會將反證法作為公理引入。但是如果讓我採用真值表的話,即使借助紙筆演算,也要多花費幾倍的時間來理解。

推薦大家採用自然演繹的方法進行思考。

11樓:daniel

分析題意:假設A為真,若B為真,則命題成立

證明:假設A為真,由於已知A為假,等價於已知是空集,而空集是任何B的子集,即B為真。故命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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