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待政審這個制度?

時間 2021-05-08 21:18:38

1樓:15112436

公務員、部隊、入黨這些都是要求政治素養高的,如果不嚴格把控進入的人員,很可能會出問題。但是政審制度,我覺得可以調整調整,弱化因父母出事的影響,而對於本人,則要嚴格加強審查,但也不因為自己的乙個細微的錯誤就斷送自己前程。

1.弱化父母犯罪的影響,父母犯嚴重的罪(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和失信被執行人造成孩子得利的,才對孩子考公等有影響。

2.本著確保公平、盡量不影響求職的原則,本人沒有原則性問題(比如嚴重錯誤言論、犯罪、嚴重違法拘留、失信被執行人、嚴重失德問題、學歷年齡政治面貌造假等),如果只是犯了小錯,應該給予其政審通過,不找茬。

3.加大對誠信的考察。對於本人為失信被執行人、隱瞞重大問題、年齡學歷政治面貌造假等失信行為,應該堅決不予錄取,並記入誠信檔案。

4.加大對被舉報問題的審查,保證考生的正當權益。拒絕誰鬧誰有理和惡意舉報等行為,對舉報不屬實的和舉報屬實但不影響入職的,堅決頂住壓力予以錄用,同時對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惡意舉報或造謠的人員進行處理,並記入檔案,其中本次有參加考試的人員,取消成績、禁考三年。

如果舉報屬實且影響錄用的,考生隱瞞了實情的,取消該考生本次考試成績,記入該考生誠信檔案。

2樓:

政審是必要的,但是目前很多單位的政審考察方式不太合理。有很多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組織完面試、體檢後,要去擬錄用人員的單位考察(即所謂的「外調」「背調」),考察後才公布錄用。

中國已經不是計畫經濟時代,就業單位有各種形式,國有單位還好,可能會配合你(其實現實中多數不理你),但是私企的話,誰有時間配合你呢,讓求職者去協調?人要從我這兒走了,我肯定不說他好啊,越是骨幹、越不想讓他走、就越往不好處說。考察完你不錄用人家了,人家在現在單位還怎麼混?

所以這種考察本身就存在矛盾,不利於人才的流動。

人評價人都有主觀性,未來應該多借助大資料手段來考察,要查違法犯罪記錄、家庭成員關係等情況,可以申請去公安系統、法院裁判文書系統等資訊系統中查。或者讓求職者簽個承諾書,承諾求職資訊真實準確,無違法犯罪記錄,符合政審要求的那些條件,如有假,單位可以隨時解聘。

這種錄用前的「外調」「背調」,對你用人單位有利,但對求職者真得不友好,有這種環節,更不可能招到最優秀的人才,真得不合理。

3樓:豆丁

其實就是以前的家庭組成成分的弱化版本,雖然打著限制束縛犯罪但是我還是覺得不人道,比如說如果父母突然因為外界環境,精神上出問題,無差別殺人,孩子年齡能力不足無法阻止,孩子自己和後代就要背鍋,說白了還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上面的大人們又不會擔心這種問題,但是作為低下的人,如果遇到不幸,基本上就算得上是家族的毀滅了。最看不慣的是有的粉紅還叫好,完全就是赤裸裸的看熱鬧不嫌事大,這種隱性高壓啥時候結束我們才會成為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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