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在婆婆名下,已供十年,兩老剛裝修好打算明年我們入住讓我們夫妻月供,合理嗎?

時間 2021-05-06 06:26:00

1樓:知心朋友

不想和你說太多,你眼前住在娘家,對你們夫妻各個方面都有利,無論你公爹和公婆以什麼理由,和什麼說辭,都不要理他們,唯一的理由就是,房子你們不住,也沒有多餘的錢月供,其他的什麼也不要說,就這麼簡單。至於房子的事,由公婆全權處理,你們沒有任何意見。

2樓:李合

不要供房。即使是親婆婆的房,我都不建議女人拿著自己的收入去供,何況還是個後婆婆。後媽的房你們住進去,交的月供等於租金,後媽還可以理直氣壯隨便進房子干涉你們生活,等你們辛苦供完了房子,人家一翻臉要賣房,你們夫妻倆連同孩子準備怎麼辦?

所以還是和你老公一起買房供房吧,你倆共同出首付出月供,房子總是自己的。

3樓:CuCu1101

好的跟你講一下。

不合理當然不合理。

標題不合理的地方:已供十年,夫妻還月供的話那離婚你只能得到份額,所以還房貸要有記錄,如果是通過現金,那啥都沒有,並且吃穿這些怎麼算。

不是我不希望你好,而是你看一下,離婚以後你可以得到什麼,你就知道這段婚姻為你帶來了什麼。

而且房子是誰的名字,意外的話,財產的分割也分到了不同邊。你婆婆要是出什麼事,房子到的是娘家人手裡。

更何況你住進去,對你們指手畫腳,那就更不合適了。又不是你們家,為什麼要還房貸呢?不給房子或者不帶人的話,那你就叫孩子跟你姓吧,為什麼要生出來跟他姓的孩子?

人家不在乎就更好了,搬出去自己住,過年也不認,讓你老公自己回家。

兩家落得個清淨。

4樓:

你的想法沒毛病,承擔月供就得加名,不加名就自己出去住也好過在家裡被人管著,即使你們付了月供也不會得到認可,反而覺得認為你們應該感恩,就是道德綁架,什麼都該聽他們的。既然兒子孫子都不管,養老也就讓他靠著女人和房子吧。

5樓:胡言亂語

我揣測一下,倆老是想一是給你們住,算是給兒子出了房子,二是你們還貸,甩掉還貸包袱,落得輕鬆。三是萬一你倆過不下去,房子還在,他們還能給孩子再談個媳婦。

如果把你小兩口看成乙個整體,老人想法沒啥大毛病,你們住著,老人並沒實際住上,還一直還貸,也是不大情願(勿噴)。如果你小兩口關係好,老人也沒其他子女的話,以後這房子跑不脫是你們的,這就不是事。

但是,如果老人有其他子女,這就麻煩了,你最好不要住進去還貸,以後會牽扯不清。

至於萬一離婚,嗯,你盡量把你小家的財政大權拿在手裡,如果離婚,也別想這套房子了,把你成家後的積蓄拿住,錢上應該也不會太虧。如果還貸後,你們實在沒有富裕的收入作為積蓄,就想辦法讓老人也出一半貸款,這樣你這裡就當房租,而且也有一半房貸數量的錢作為你的積蓄,離婚你拿住這個也是保障。老人那邊也減輕些壓力。

6樓:

你現在也沒有餘力多供房了。

加上你們和公婆關係也一般,最好能分割就分割遠一點。

所以還是算了,由得公公決定吧。

孩子他們愛帶不帶的隨他們。

7樓:面料收割機

你直接去當地諮詢下律師,把實際情況跟律師說一下,讓他給你分析出對策。

婚後你老公還貸,是屬於共同財產還貸部分,以後如果你們離婚,你老公還貸的部分,以及這部分的增值部分,是要跟你平分的。

所以你首先弄清楚情況再發威。

8樓:月下獨酌

站在你公公婆婆的立場上分析一下,或許結果不像你想的那麼差。

你婆婆是後媽但沒有自己的孩子,恐怕養老還得指著你們倆。但你老公跟她並沒有血緣關係,缺少天然的紐帶,而且關係並不算很好。估計你婆婆心裡也沒底,所以你公公才讓房子放在她名下,說白了就是給她乙個抓手,讓她老了有個憑仗。

畢竟房子在她名下,你們看在房子的份上對她都要好一些,你公公就算是先走了也會安心些。畢竟還是利益更能牽動人。

不過顯然他的算盤打得太精,只考慮利益來栓人,卻忘了感情才是最能拴住人心的東西。

9樓:墨墨媽

當然不合理了,如果你還了,房子也不在你名下,也不在你老公名下,離婚的時候你婆家肯定不會同意分你的,你這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我的朋友他們就很明白,頭結婚的時候,就跟男朋友說如果有房貸需要咱兩共同還,就需要加上咱兩名字,如果全款買的,離婚跟我沒有關係,我現在住的樓就是我婆婆全款的,在我公公名下,等我和老公離婚的時候,房子就跟我沒有關係。

如果你婆婆不同意你的名子寫在放產證上,你可以拒絕還房貸,自己租房子也挺好的,好像說國家從2023年租房的還有補貼,你可以查查,這樣也可以省點錢,你也不想自己還的房貸等離婚的時候一分都不分到吧。

10樓:扁豆

不合理。

維持現狀最合理。

老人的威脅我覺得不用理會,他處置自己的財產沒毛病,自己與子女不和也是因為不懂付出。

總之,和你無關,保持現狀,避免糊塗賬。

另:杜絕孩子去新房,甲醛傷害太大。

11樓:SILVIAzh

當然不合理啦,供你老公婚前買下的好歹公升值部分和你婚後供的部分還能算在你頭上,雖然真的離婚要執行時也是非常困難的。

供公公名下的房子算個什麼事情?雖說你老公算是獨生子,那兩老還有父母在嗎?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階梯繼承人,如果有,那就是說你們供了公公名下的房子,最後可能分不到什麼。

因為這個房子首先是兩老的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半是你婆婆的。剩下的一半在沒有其他更多第一階梯繼承人且沒有遺囑的前提下,由你婆婆和你老公平分。所以能分個四分之一就不錯了。

然後,供房和帶娃起碼做到一樣,這個沒有法律依據,道德上也不支援,現在不都說老人幫忙帶娃是情分不帶是本分麼??供房就更加啦,啃老可恥。。沒有人會考慮這些年輕人到底有多難,多少老人家為了兒女變成老漂一族,教育醫療幼托這新三大山壓得人透不過氣。。

再次,結合你公婆這種一言堂的性格,支援你們自己存錢買房子。其他答案裡那種一言不合讓你們滾出去真不是開玩笑的,你們將深刻體會到何為寄人籬下,然後還得負擔這個家的一切開支。

12樓:賴人

感覺你的心氣很好,現在不想有太大的壓力,也不想沾別人的光,你有是你的,你讓我帶條件為未來不確定的收益付出,我就需要計算,合適就接,不合適就不接,你願意賣你賣,不關我的事。

但房子畢竟是你婆婆公公家的,你老公又是獨生子,他是有份的,這種事還是需要你老公決定,因為不太遠的將來,你老公要給他父母養老的,不管他們是不是給了婚房,是不是帶了孫子

13樓:西歪歪

重要資訊點:

1.婆婆是後媽。

2.老公是獨生子,和父親關係不好。

乙個親爸能和自己獨苗關係不好,這個後媽沒吹枕邊風那我是大大的不信。

另外,很多答主說獨生子以後會繼承財產(不僅是這個房子),我想說放屁!權利人是有權立遺囑選擇繼承人的。乙個後媽能吹枕邊風吹的親爸和獨苗關係不好,就不能立遺囑把房子給自己大侄子之類的人?

房子婆婆乙個人的名字,也不清楚是嫁給親爸之前買的還是之後買的。如果是之前買的,現在的法律可是妥妥的婚前財產,題主老公親爸都沒有所有權,更別提題主老公這個繼子了。

最保險的方法就是不接這招,一是不保險,最後不知道給誰鋪路。二是免得以後公婆還能用房子占領道德高地,賣慘。

14樓:公孫九娘

說什麼將來不將來的,又沒有字據,如果說你們不同意他父母的安排關係會破裂,那誰又能保證你們同意安排後幾年幾十年關係不破裂?房子的名字又不是你們的,人家說什麼都理直氣壯,吵起來趕人出門這都多常見啊,到時候白受窩囊氣白還貸,你問問你老公,如果真有這一天他敢要回貸款部分嗎?很顯然那二老是想讓你們回到他們麾下聽憑指揮控制,平時都根本不會對你生活搭把手,會突然幫你接送孩子?

不要太天真,你信了,以後他們做不到,你提出異議人家有一堆說辭等你呢。總之乙個原則,不要聽信遙遠的承諾而捨棄現在安穩有序的生活。

15樓:慕慕

婚房在婆婆名下,要看是公婆離婚買的,還是婚後買的。現在好多人都是為了利用首套名額少付首付特意為了買房離婚。

如果是離婚買的屬於婆婆個人,沒離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而且題主需要考慮的是未來萬一公公去世了,婆婆再婚了,那這房子跟你們還有多少關係?諮詢法律專業人士吧。

16樓:憶兮

為什麼住呀?住一起矛盾多不說,房子還不是免費住的,以後說會給你老公,因為他是獨子,誰知道以後你們關係有沒有破裂成什麼樣了,你公公有可能贈給別人也說不定,住一起一地雞毛,你公婆不帶小孩,你媽,你婆婆,你公公,你老公,你,你娃一起住,都說三個女人一台戲,你這還有兩個男的,外加乙個事多的娃。月供也行,加上你老公的名字,如果說以後反正也是你老公的,那現在加不加又有什麼不一樣呢。

17樓:串子

我就是被算計的那乙個,深有體會,結婚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彩禮一毛錢沒給,婚紗照是自己出錢拍的,房子家電家具我出的,當然貸款是他們還,當初年齡小沒想那麼多,後來深切感受到住別人的,那寄人籬下的痛楚。他媽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房子只是讓你們住的,你們只有住的權利,沒有任何權利,也對,本來就是人家的。可是動不動就讓你滾,稍微一句話沒說對惹他媽不高興了,他媽就來句,我去我買的房子那裡,那是我的房子。

你們孝順讓你們住,不孝順就滾蛋。所以我一分錢沒要,出了所有的家具家電,那都是想嫁給人家兒子,高攀人家兒子的表現,人家想趕你就可以趕你。所以為啥要出錢不落好的住別人的,租個房子都住的更踏實。

另外還好我已離,脫離苦海,阿彌陀佛!

18樓:AI.柚子

租房住都比這來的划算,最起碼自己硬氣,不用看人臉色,月供比租房貴多了,關鍵還不是你們自己的名字,就算你們承擔月供,公婆也不會感激你們,你們還要感激公婆,到底圖什麼呢。

19樓:不想有名字

不提婚前規劃了,就說現在吧。

繼續娘家或者租房住,你老公肯不肯,因為下來關係直接破裂,通篇看下來,估計應該肯的。

既然這樣,問題就解決了。

ps:小陰暗一下。看了看公公的威脅,也只是說不負責小孩子接送,一般氣粗的公公就說以後小孩子讀書需要錢的話也不負責幫助之類的話。所以他的幫助也就止步於幫忙接送一下、所以更沒需要糾結的啦

20樓:獨自等待

讓你婆婆跟你夫妻寫好還款協議,你們代還的部分和相應的增值的部分,歸你們夫妻共同共有。不願意,那找願意的還月供去。一旦中途離婚,你只拿到你個人那部分還款和相對應的增值部分最多了。

21樓:一閤家事

其實合不合理,還是看你們夫妻倆是否能接受。你們倆能接受,那就合理;心裡有想法接受不了,那就不合理了

不過從婚姻家庭律師的角度來看,既然是婚房,而且小夫妻要還貸,最好是把夫妻倆的名字都加上去。這樣最公平,也最合理。

22樓:千江月0215

不算不合理,但是不合適。你們共同財產還貸,房產在婆婆名下。如果,我說如果,將來婚姻發生問題,你什麼也沒有。

所有你可以和老公談,要求乙個保障,事實保障,譬如寫上你們的名字。不是虛幻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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