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栗子
想起來宋丹丹某部電視劇集裡的一句台詞(她開婚介所的)「我這裡只負責婚姻,不負責致富,要想致富,請出門右拐100公尺,那裡是勞務介紹所」哈哈哈哈
2樓:無因無色
我們當地的風俗是,婚前全款房女方不加名,但男方彩禮上會大方些,貸款房加名,彩禮雙方商量。
順帶說一句,無論是男是女,婚姻都不是拿來改善自己命運的,你想要的所謂安全感,除了自己,沒人能給你。
3樓:疏影我的小女孩
先看描述本身內容
你們打算去提親,問有啥要求。回答說是有房有車。這基本確定了,對方是要求車子房子在你名下的。
描述中沒提到彩禮吧。所以可能就是因為女方的特殊家庭條件,女方母親為女方的考慮,這點也能理解。
當然你父母也說的對,將來他們老了,房子自然是你們的。這個分兩種情況
1,你父母正常終老,房子落到你手裡。
2,意外情況,房子的繼承人其實還挺多的。
那就按正常情況來說吧,房子最終是要到你手裡的,現在給你和將來給你其實沒差別。
女方現在要房子,你不給她,他們換成要彩禮。那麼彩禮給出去了結婚了。將來父母老了,房子到你手了。
現在把房子轉你名下,是不是少出了彩禮的部分?
你換個思路想問題,其實也有好處的。房子最終都要給你,何不隨了女方的心願,既能少出彩禮,也能讓女方安心。
當然,你也可以和別人建議的一樣,質問女方,憑什麼我爸媽的房子要給你?女方父母也會同樣問你,憑什麼養大的女孩子給了你了。這種吵吵一點意義都沒有,反而傷了和氣。
事情怎麼做,完全取決於你對她的感情。
4樓:三公尺陽光
想要自己名下有房子,就去自己賺錢買!
父母出錢,理應寫父母的名字。你這女友是無理要求,擺明了就是圖你家的錢財的,不分手還留著過年嗎?
退一步說,即便是愛你,但起碼她三觀不正,會帶壞你們的孩子,所以,還是分手比較好!
5樓:王語熙的小奶貓
按照繼承法來說,這個房子不是你的名字,你父母將來有一天老了不在了,這個房子父母的子女以及你的叔叔姑姑,姨姨等血緣親人都是有權利分這個房子的,除非你爸媽立遺囑,轉房然後又一大筆錢。
你女友意思估計應該是可以不寫她的名字,但要有你名字的婚前房子,可以跟女方談下,如果寫父母名,多給她點彩禮,或者少讓她陪嫁點也行,實在協商不下,父母又說不通,那就只能吹了,你倆都站不到乙個戰線上那就基本誰說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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