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認為虐貓有罪?

時間 2021-05-06 15:07:32

1樓:

虐貓有罪,感覺就像政治正確的話題一樣而已。

首先呢,虐貓肯定是不好的,貓貓那麼可愛,你閒得沒事虐它幹啥?但是那些說現在虐貓以後虐人的人簡直就是腦子瓦特了,虐貓和虐人差老大遠一截,君不見多少熊孩子小時候虐殺小動物,怎麼長大了就忘記自己小時候做的事了?

其次呢,虐貓的確無罪,法律是保護人滴,不是貓。你遺棄貓虐待貓,人憑什麼拿法律制裁你,你只是德行有虧,別人看著躲著走而已。

ps:散布虐貓內容和虐別人貓那是肯定有罪的,但也是因為侵犯了別人而已,不是貓。

想要推動虐貓有罪也簡單,得有足夠的資料去支撐虐貓的人以後很有可能虐人,不要跟我說感覺這種主觀的話題,我主觀上也感覺虐貓的人會有這種傾向,但這並沒有什麼用。

2樓:JazzKoper

虐貓有罪的邏輯應該是這樣的:有些貓是有主的,屬於財物性質。損壞他人財物是違法犯罪行為。

我們來看看一百多年前的美國。那時是客觀存在奴隸制的,對吧?而白人莊園主家庭中,又確實會存在一類享受優渥生活,以保姆或女僕、管家身份「被僱傭」的黑人,是不是?

這些人的生活質量,是不是要遠超非洲大地上艱難求生的黑人?可這些黑人切實脫離了奴隸身份嗎?

並沒有。寵物也一樣:他們有著遠超野外同類的生活質量,只需要照顧某一種工作(整理房間和取悅主人,不過都是一種工作),能夠得到主人家全身心的信任和關愛。

但他們與其他參與到主人(白人奴隸主)社會中的同類並無兩樣,他們依然是奴隸,是屬於主人的乙份財物。試想,有人會要求賦予掃地機械人和個人電腦「平等的人權」嗎?他們不過依然是財物罷了。

3樓:富不仁乃萬惡之首

如果你要餓死了。你只能抓到貓吃。天天殺乙隻貓,為了不餓死。那我真的無話可說。

但是你吃飽了,喝足了去虐貓。???年輕人,請把心思放在正事上面。祖國的大好河山還需要你去建設。幹嘛要去找貓的麻煩?撲街啦

4樓:

人治之道,害群之馬逐之。

虐貓之人,殘暴者也。

如果你身邊有這麼乙個虐貓者,你心裡不發憷嗎?這種人的存在就是對社會的威脅。

並不是說,他將來可能會殺人,所以他是威脅,而是他悖逆了人類文明的道德準則。

用乙個詞來形容人類文明,那就是高攻低仿。一方面,我們有很大的能力,移山填海亦可為之;另一方面,我們離滅亡並不遙遠,自然界隨便乙個病毒都折騰得我們雞飛狗跳。

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保持敬畏,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而虐貓卻是一種縱情為暴的行為。

試想,如果虐貓不算罪,砍樹肯定更不算了,對不對?

但濫砍濫伐的後果是什麼,不用多說吧?

這是滑坡謬誤嗎?我想不是。

滑坡謬誤是說你每個「坡」的因果強度不一,甲事會發生,並不必然導致乙事會發生。

虐貓當然不必然導致殺人。

但虐貓其本身的性質就已經接近坡底了,它明明白白地展現了人性中最有害的部分之一。

所以虐貓當然是有罪的,問題只在於該懲處多重。

這方面我倒很贊同古人的想法,就是本答最初那句話,「害群之馬逐之」。

也不必喊打喊殺的,只需將虐貓者逐出人類社會,使其負面影響不至擴散即可。

剝奪其「人籍」,禁止其就學、就業、成家、蓄財、借貸、經商、參政等權利......然後隨便找個人跡罕至之地把他流放了即可。

我覺得這個處置是人性化的。深山老林也不是沒有土著,人家不也活得好好的。

到時候他想虐狼、虐蛇、虐猴子,都由他去,因為那都是叢林法則的一部分,和文明社會無關了。

皆大歡喜。

5樓:

同理心的原因。平心而論,如果你知道身邊的人以虐待動物為樂,你怕不怕他。這種人缺乏最基本的共情能力,他們體會其他動物的感受的能力很弱,包括對人的情感的感受。

你想想這麼個人在你身邊你怕不怕。他沒有能力的時候虐殺的是小動物比如貓狗什麼的,如果他智商非常高或者膽子非常大或者想報復社會呢?所以難免,其他人會覺得他們「有問題」。

6樓:

首先要承認,虐貓是違反道德的,無緣無故虐貓也可以反應乙個人心理問題可能對社會造成潛在危害,是有必要懲罰警告的。但叫囂動用刑法或者看見人踢一腳貓就扣上虐貓的帽子的人,是典型的知乎聖母。首先虐貓這個行為的定義必須是用極其殘忍的手段虐殺(比如開水燙剝皮),這類人我是支援處罰的,對於多次虐貓的可以制定一些行政條例罰款之類的,動用刑法負刑事責任即沒必要,又會助長聖母的囂張氣焰。

7樓:繁華不凋零

這個問題很值得去思考。

首先,什麼是有罪?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的人認為只有觸犯了法律才算是有罪,而有點人認為違背了道德就是有罪。

個人認為「有罪」和「犯罪」是不同的兩個概念。犯罪,就是靠法律才能判定乙個人「犯罪」。而有罪,是由每個人心中的觀念來評定什麼是「罪」。換句話說,乙個是犯法,乙個是違背了道德。

因此就會出現這個現象——有的人心裡覺得虐貓沒什麼,而且也不犯法,所以覺得無罪;而有的人覺得虐貓體現了虐貓者罪惡的心理,違背了常人的道德,所以認為有罪。

8樓:香蕉你個不拿拿

因為虐殺的重點不是殺,是虐。

我們人類最討厭的動物之一,老鼠,你能抓住乙隻,在它還活著的情況下,把眼睛給它扣下來,把皮扒了,把肚子剖開把裡面血淋淋的內臟挖出來嗎?

是不是光看著文字描述,光是在腦海裡想想這些動作都會很反感?這就是人性。

可那些並沒有傷害到你的小動物做錯了什麼呢?活著嗎?

虐殺與你無關的動物即是泯滅人性。縱觀法律上的「罪」,究其核心,便是泯滅人性,危害社會。

綜上,我認為虐貓者有罪。

9樓:褐貝絲

現代的動物產業就是最大的虐待,保護貓狗的方法應該是限制數量送進動物園。

如果骯髒扭曲的寵物行業還繼續存在,工業化養殖仍繼續執行,虐貓有罪不過是相關利益產業轉移民眾注意力的把戲。

10樓:

殺生本身就是一種罪孽。這跟你吃肉沒關係。

故意殺生,說明人心存殺意,只是因為法律框架的約束(刑法),讓這些人不會朝人類動手。

屠夫屠宰動物是另外一回事。這是他們的工作,跟殺意沒有關係。況且現在也提倡」人道屠宰「。

11樓:李無累

如果你虐貓的時候時候無罪惡感,很大程度可能是因為你覺得貓和你並不是同一種層次的生命。

但是換個思路,假使有一天你認為某個人和你並不是同一種層次的生命,那你是不是也會暢快的去虐待他?

12樓:

奇怪的問題,你如果真想知道有罪無罪你要嗎去翻法律要麼去翻聖經幹嘛來這問啊?

虐貓不對但無罪這是肯定的。但別人虐貓你去網暴別人已經是犯罪了。

13樓:

我覺得,有罪

心理有罪,原罪

首先不能和食用豬和食用雞的待遇相提並論

虐貓是出於一種黑暗的心理

而非滿足自己高階一點的衣食住行生活

虐這個詞一用,我都覺得有黑暗心理

黑暗的心理會讓公眾感到害怕

同為生命

對貓的哭喊嚎叫總有點點共情的

而虐貓人內心毫無波瀾甚至有些狂喜

你不覺得可怕嗎

這種人隱藏在社會的人群中

還會和你擦肩而過甚至相識相愛

它是社會中乙個小小的瘤

危害著它周圍的小小的環境

嗯玩弄生命能影射出人的很多負面想法

不能構成法律上的罪

但我覺得是有罪的

為什麼有人會虐貓?

守護的勇者 我不會回答問題,所以尋求答案的讀者可以跳過以幫您節約一分鐘時間。此回答單純反對某答主論心境。如果按照所謂心境,遊戲中虐殺無辜npc,比如gta5中攻擊市民,那也可以認為能與虐貓者,大部分侵華日軍行為的心境模擬,因為同樣是尋求快感和以及上帝的感覺。雖然我們這樣聯絡起來了,危害性根本就有本質...

為什麼有人會有虐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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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人覺得虐貓的人不如罵他的人可恨,為什麼反對虐殺的人會被說是聖母婊,為什麼要吹噓虐殺是對的?

冰凍大西瓜 其實我看這麼多回答,沒看到有人吹噓虐殺是對的。另外我也反對說別人是聖母婊的行為。最後,第乙個問題我也不知道怎麼回答,可能是有的人受到網路暴力或者受到貓狗的傷害比較大吧。 布丁布丁 只能說這一部分人都有過想要虐殺動物的想法,只不過有些付出了實際行動,有些因為各種原因沒有行動。這些人都用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