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有沒有必要購買?

時間 2021-06-14 06:52:27

1樓:夏天

其實目前真正的多次賠付的重疾險並沒有,比如說保100種或120種重疾的,目前沒有一家公司說120種重疾我能賠2次或3次的,即使是防癌險說癌症能賠兩次三次的,都是有條件的,那就是要相隔3年。現在能多次賠付的只有輕症,而且還不是同一種,輕症都做不到同一種能賠多次,請問重疾能嗎?我雖然是保險公司的經理,但也要實話實說,多次賠付重疾玩的只是乙個概念而已。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把重疾險100種也好120種也好分為一二三類重疾,一類賠完我還能保二類,或者二類的賠完我還能保三類,既然這麼好,為什麼癌症高發的病種為啥不直接說我能賠幾次,還要有相隔3年這個條件呢,明顯就算好概率的嗎。

所以不用考慮那麼複雜的問題,找個一專業做的久的客戶經理,買乙份合適的重疾險,就行,保障大同小異的,中國的疾病率、死亡率都是一樣的,利差也不會到哪,因為經濟環境是這樣,所以費率也基本相同的,不會太多差異的。至於什麼坑啥的,想太多了。

2樓:保險經紀王抗美

這個問題: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有沒有必要購買?

在此,我不下結論。

我們先來詳細知曉:

多次賠付的重疾保險的多次賠付具體細節。(癌症的多次賠付本質上也是多次賠付的重疾保險,只是它的病種僅僅是癌症罷了)。

詳細知曉多次賠付的重疾保險的多次賠付具體細節之前,有必要再釐清一下:

重疾保險的本質----

我們擔心發生重疾,是因為一旦罹患重疾,就得停止工作,收入隨之中斷,家人的衣、食、住、行,房貸.....將會無法為繼;

買重大疾病保險就是要:

用來保證即使不幸罹患重疾,不能工作了,自己5年或10年的年收入都不會中斷,從而保障家人的衣、食、住、行,保障房貸缺口完全補上......

重疾保險的本質就是收入損失-----5年或10年的年收入損失

所以重疾保險的保額設計依據必然是:自己5年或10年的年收入。

清楚了重疾保險的初衷、本質之後,我們再回來詳細知曉:

多次賠付的重疾保險的多次賠付具體細節。

多次賠付的重疾保險有兩類:不分組和分組

不分組的賠付條件:

1、相鄰兩次重疾的初次確診日期的間隔期:1年

2、每種重疾僅賠付有一次

分組的賠付條件:

1、相鄰兩次重疾的初次確診日期的間隔期:180天

2、每種重疾僅賠付有一次

從上所述的多次賠付重疾保險分組和不分組的賠付條件,可以看出:

多次賠付的難度有多大,當然我不是說他不可能,我想說的是:多次賠付很難,那對我們買重疾保險的現實意義有多大?自己去做評估哈。

所以重疾保險最具現實意義的是:首次重疾保險責任賠付的保額足夠大,能最大限度保障:年收入不中斷的時間越長,這個重疾保險對我們就來講就越是值得去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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