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融資產的持有人去世,資產將會怎樣處理?

時間 2021-05-31 03:25:32

1樓:ken

首先需要說明的事,現行的繼承法是2023年頒布的,規定比較簡單。因為上世紀八十年代公眾普遍是無產階級,現在資產擁有情況發生了巨大變化,物權法等法律法規也早已出台,繼承方面法規將有較大進步。

你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根據繼承法:

1.第二十四條: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所以,保管你資產的金融機構(包括其他機構和個人)均不得侵吞或占有你的遺產,說白了你不用擔心被人拿走。

2.第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知道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所以,基層組織有義務將去世的資訊通知到你的法定繼承人或者親屬,如果他們知道你有金融資產的話,就可以去和金融機構交涉。但是也有可能,他們不知道你分別有些什麼資產。

3.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所以,只要你確實有繼承人,在你去世那一刻繼承就已經開始,只要繼承人沒有表示過放棄繼承,那麼他就應該能夠繼承你的遺產(法定不能繼承情形除外),這個繼承權是任何人不能剝奪的,如果有人侵害到繼承人的繼承權,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4.第三十二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所以,如果金融要處理你的財產,必須先認定你已經死亡,並且沒有繼承人,這二點都是需要特定材料和程式來得出結論的,機構合規部會把關。你的財產不會輕易被消失。

其實除了上面的問題外,繼承環節還有重要的事情需要考量,比如:哪些財產是你的遺產,有沒有共有人,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定繼承人有哪些,是否有人放棄,你是否立過遺囑,立過幾份遺囑,有沒有法定需要保留遺產份額的情形,有沒有代位繼承,有沒有轉繼承……等等。

繼承是非常複雜的事項,在中國一般是由專業機構,也就是公證處或人民法院來得出財產由誰繼承這個結論。

更具體的金融機構操作規程,每家可能不一樣,可以諮詢你存放資產的金融機構。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2樓:朴明淑

銀行的話,會成為久懸戶掛起來,再經過一段時間無人來認領(銀行不會自己去通知親人),就會轉為銀行的營業外收入。

所以,對財產持有人來講,立乙份遺囑,寫乙份財產清單,列名開戶行和帳號非常必要,不想生前告訴親人的話,可以將遺囑交專業機構保管。

對於金融機構當然是樂得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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