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辭職報告,準備去待遇更好的企業發展,同事挽留我心軟了,還能繼續留下來做嗎?

時間 2021-06-07 13:57:31

1樓:李淳

我的建議是不要留,本人也經歷過這種階段,因心軟留下,後來因為領導得知自己曾有過離職的心,把所以機會都給了那位「同事」,導致自己不再獲得信任也難以發展,最後還是離職收場。

2樓:MATHEW ZHANG

不能,除非你是大牛,或者可替代性非常低的職務有一次就有第二次,走是遲早的,晚痛不如早痛一旦沒有走,除非公司缺你不可,你腦袋上就打了背叛者的標籤,公升職加薪再也無關

重要的事情,重大的專案永遠不會給你負責,沒有學習新業務的機會,怕你隨時會走

之後要是有裁員,就是排頭兵

3樓:

看得出來你是比較重感情的人,同事之前相處也很融洽,但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感情和工作不能分開嗎?不在一起工作感情就沒了嗎?(真沒了說明這份你在意的感情其實也沒有那麼濃)。

下面就比較冷漠了……

你下定決心要離職了嗎?

一定要離職就不要在意誰來說,說什麼,場面話不會說嗎?車軲轆話不會說嗎?訴苦不會嗎?扯謊很難嗎?

還沒確定要不要辭職就先聽聽他們說什麼,只要工作或待遇沒有實際變化,畫餅談感情一律笑笑不回覆

4樓:浮雲

不太能理解題主(想留下來)的想法。可能是因為我把工作和生活分得比較清,工作是工作,不談感情,朋友是朋友,不扯工作。

我想知道你同事勸你留下來是出於什麼身份?玩得好的朋友還是一起工作的同事?你面前有乙份更高薪的工作,你不去,說白了就是和錢過不去。

哪個朋友會建議你放棄高薪的工作繼續做低薪的工作?如果是這樣的朋友?可能也不是什麼好朋友。

如果是同事,那你得想想,這個同事為什麼勸你留下來了?

5樓:揚眉

管那麼多你不累嗎,關係好更不應該阻止你發展了,關係好如果換了工作也不影響什麼,他們也不是死人,不會換工作嗎,人際關係裡,自己過好了才能照顧別人,老闆不招人是老闆的問題和你有關係嗎,他們累老闆加工資不,不加他們不會走嗎?

6樓:瞎逼逼的小猴子

曾經我的老闆跟我說,離職半年,你和你的同事就會變得生疏,事實證明了一切。沒有什麼能夠阻礙自己擁有更好的前途,先愛自己,才能愛別人呢

7樓:時光裡的閣樓

我就問你吧

第一,工資誰發的。你同事還是你老闆

第二,工資誰加的,你同事還是你老闆

第三,工資低,物價漲,你老闆幫你過難關還是同事幫你過難關,他們借錢給你嗎?借的錢不用還嗎?

第四,你走了,你老闆真不會招人嗎?

別傻了,孩子。多為自己想想,你走了後,同事關係偶爾聚聚,還能維護。自己工資高,待遇好,心情舒暢了。

現在老東家招了新人也繼續運營者。這世上不是沒有你就不行,也不是沒有這家公司或同事就不行。你要走的路,不能被拖延。

8樓: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

如果你工作的目的是為了養家餬口,那麼有好的工作為什麼不去?

如果你工作的目的是為了和同事談戀愛,那也可以你先跳槽,然後拉你同事一把一起進步嘛。

搞不懂搞不懂。

為什麼辭職的人幾乎沒人在辭職報告中寫明其正的辭職原因呢?

公子羽 1.這麼做對你有什麼利益呢?如果沒有那我為什麼這麼做?2.我說公司的弊端,公司會改正嗎?你又不是老闆或者高管,基本你的離職報告都只是個流程。你寫哪怕三大頁紙和我寫個個人原因其實作用是一樣的,有這閒工夫我還不如思考一下今後工作怎麼展開。3.最重要的原因是同事一場,或者跟老闆認識一場沒必要撕破臉...

去年提交辭職報告,拖到今年才批准,現在要我交五險一金全部費用,合理嗎?

隔壁小王大叔 前提交代的不充分 五月提交辭職報告後是否還在繼續工作。如果還在繼續工作而且領薪水,視為雙方協商不一致辭職未果,勞動合同繼續。如果五月開始已不再去上班了,也不領薪水了,可以申請仲裁從去年提交辭職後三十天開始視為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已交的社保和公積金單位可以申請退回。根據你的描述,自己也交了...

提交了辭職報告,怎麼樣完美的回絕上司的挽留?

搬運工王先生 上司不是在挽留你,更是想暫留你一段,度過難關。而這個一段,時間可能是2個月,也可能更長。回絕沒有完美答案,只有相對合理答案。重要的話說三遍。不要給他希望!不要給他希望!不要給他希望! V先生 看了樓上答主們的答覆,回答的都很好。首先要說,目前企業都是乙個蘿蔔乙個坑,只要你表現不差,除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