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素年
正在經歷著,己經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了申請材料證據等,不過受疫情影響說要到年底才可能排到。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在公司工作了快到三個月,突然在周五下班的時間人事找我說為了我以後更好的發展,我審美未能達到要求為由辭退。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情況目前沒有什麼進展後期處理後再更新
2樓:
原則上如果是因為勞動法三十九條那幾種情況導致的辭退可以不給補償,但是實際上很多時候公司很難證明。這時候有沒有補償主要看公司良心不良心以及你自己是否爭取或者抗爭了。
我今年疫情期前離職,疫情期間2月底入職新公司,試用期半年,到8月底。
七月中旬公司通知我被裁員,勞動合同七月底終止。當然理由不是勞動法三十九條那幾個,主要是受疫情影響所在業務部門全球業務量萎縮厲害,各個分公司按比例裁員,經過評估分公司裁我最合適。。。
公司提出的補償是0.5+1+2再加未休年假折算跟13薪、年度補貼等的折算,總的算下來大概有4.5個月,算是比較良心了。
3樓:人間小法師
看情況了!
如果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比如它招聘的時候明明白白地寫了「通過司法考試,且分數達到400分以上」,而你試用期內被發現沒通過,他辭退你沒有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是出於裁員、崗位調整等原因辭退你,需要補償,入職不滿6個月為半個月補償金(正常試用期也不會超過6個月)。
4樓:手握乾坤的楊鷗
看具體情況.一般來說,入職後有試用期,試用期是80%左右的工資,這部分就是勞動所得,試用期通過,下一月發全部工資.
另外,試用期也有合同的,你這裡說補償,估計沒有簽署合同,只是口頭約定,而且使用天數也沒有說.
大部分情況下,試用期都是比較長的,工資還是有的.
5樓:白小白
很多公司會在試用期將滿時隨便找個理由辭退員工,並且不給經濟補償,但這是不符合勞動法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在試用期公司想辭退員工,需要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才可以辭退,否則是需要給予經濟補償。
但是小心這個「不符合錄用條件」,你要看清楚公司是否是主觀判斷,如果是的話,可以懟回去。
6樓:舟舟
每次想到在6月份試用期被公司勸退就是我心中的痛,不了解這些知識,人事約談一下,心裡氣不過,當天馬上就離職了,我應該搞個賠償再走的
7樓:神勇派大星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③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④勞動者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勞動合同法》地6條第一款第一項鬼卿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答主要求的應該是經濟補償,書裡也有。
經濟補償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標準。6個月以上的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最高補償年限不超過12年。前提應該是入職員工
當然還有,試用期用工超過六個月還未與勞動者簽訂用工合同的,自動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參考書籍《建生工程法規》--2Z204020 勞動合同及勞動權益者保護制度
8樓:小草一顆
能否主張辭退賠償金,需根據勞動者的情況具體來分析。
如果說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內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來辭退,而勞動者也恰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那麼,用人單位辭退屬於合理辭退,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題主所說,該勞動者是在試用期內被辭退,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的理由應該是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以該理由辭退勞動者,要做到合法辭退,有嚴格的條件:
(1)對錄用條件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如:員工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和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即屬於不符合錄用條件;隱瞞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的屬於不符合錄用條件;)(2)已向勞動者告知錄用條件的書面材料。(3)有證據證明勞動者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書面材料,包括違反公司制度情形、考核結論等;(4)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已將解除理由告知勞動者的書面材料。
符合以上條件,以勞動者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辭退勞動者的,屬於合理辭退,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反之,則屬於違法辭退,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總得來說,用人單位的舉證難度蠻大的,以該理由辭退勞動者的,大都屬於違法辭退,只是勞動者不確定罷了...
9樓:Cambrian
不去爭取的話基本沒有,只有認命的份,下個月能結算工資就不錯了。
我剛不久因為業務調動專案出問題公司不再需要這個崗位了,就被辭退了,不是我提出離職的。
上週還安排這個月工作內容,和下週的,上午還在做工作,下午被裁,我下午立馬找工作,隔天面試通過就等入職。被裁的時候人都是懵的,好好的在公司午休完一清醒繼續工作就收到HR的通知。
我在公司為了爭取轉正,做事效率達到最快,Boss和主美設計都很認可我畫畫速度,什麼也願意修改,一聲不吭。就這樣我認為安穩了,結果還是這麼突然
我最魔幻的兩天,我自己都還沒回過神我沒在前公司上班了。
後來思細恐極的想了下,我到公司的時候看了看伺服器的共享檔案,新人全部半年內就離職,這公司就壓根只剩下幾個幹了很久的老人一直在幹全能的事情,我那會一入職第二天就有新人離職,一點聲音都沒有。我還以為是離職了,公司的老人還都不知道他離職,全以為請假了,最恐怖的是老闆也說不知道他去哪了,實際上就是裁了他裝不知道。畢竟他是做字型設計包裝設計,這兩個月公司也沒太需要做這類東西。
現在公司又打算招新人,我這專案停止了。我也被裁了。
本來想打勞動局舉報,幾十通愣是沒打通
10樓:馬文濤
試用期被辭退,同樣是要看原因的, 為什麼被辭退?如果是因為,員工能力不能勝任,即使經過培訓後也不能勝任,和員工協商後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因為公司原因,而公司做出辭退決定,公司一般也是要進行乙個月薪資的賠償!
11樓:略懂一二的車神
試用期被辭退能拿工資嗎? - 知乎 https://www.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不吃貓魚 如今國家的勞動法越來越趨於正規,不僅限制了個人的有效勞動時間,還大大保障了員工的經濟利益。面對突如其來的裁員員工的經濟會受到一段時間的阻礙,這個時候企業或者公司有權向被辭員工補償3個月的工資,當然也有一些公司會根據辭退時間作出相應的調整。那麼辭退員工需要怎麼補償?為什麼有的公司不補償?1 ...
試用期被辭退你們都是怎麼要補償的??
法喵喵 首先,離職證明上不能寫任何造成勞動者再次就業難的內容,尤其是一些莫須有的負面評價,比如題主所說的 工作不能勝任 如果因為離職證明上被寫了負面內容,導致無法就業的話,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失業期間的經濟損失。再來,試用期被辭退同樣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只要我們能將 勞動合...
試用期被開除有補償麼?
鹽選職場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規定,假如用人單位要單方面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如果不能,則必須支付勞動者工作年限 N 加額外乙個月工資的補償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舉個例子具體來說。三個月前,小陸從國內一所名校碩士畢業,在一家大公司獲得了乙份 offer,還交了一位中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