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作三年多,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老闆無故辭退員工,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嗎?

時間 2021-06-02 04:06:52

1樓:小迪吉

單位在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無故辭退員工是需要進行對員工的經濟補償的。若單位不肯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那麼員工可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獲應得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用人單位應自用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工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救濟途徑

1、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2、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勞動者還可以直接或者通過工會組織間接提請勞動行政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超過乙個月未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

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財知財覺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的,按工資的雙倍進行賠償。比如:你工作了3年,即要按6個月的工資賠償。

但不超過12個月。可以工牌、工資收取證明(銀行入帳或工資條等)、工作卡等,總之能證明你一直為這家公司工作的資料,找律師起訴。

3樓:法·音

你好,如果是公司無故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公司應該支付你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

另外,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為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但你的情況已經超過時效,如果公司提出時效抗辯,那麼就會被駁回。

4樓:八法維薪

肯定可以要求賠償!

初步來看,你可以要求無故辭退你的三年補償2N,最近12個月的基本工資,三年三個月,補償你6個月的工資

第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補償你第一年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最多11個月工資賠償,第乙個不計算!

5樓:探索生活發現快樂

可以要求未簽勞動合同十乙個月二倍工資和違法辭退的二倍工資賠償。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從入職第二個月到滿一年最多十乙個月的二倍工資賠償;違法辭退二倍工資賠償,按照滿一年乙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六個月按六個月算補償半個月工資。

6樓:山的那邊

您這裡至少可以提兩個請求。

一是未籤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由於您沒簽勞動合同時間比較長了,訴訟時效為一年,所以最後您這應該只會支援最近一年的二倍工資差額。

二是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即常說的2n,n為工作年限,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算,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算。

但話說回來,是否能獲得勝訴關鍵還看得您的證據情況。

至於社保,如未交,可到社保部門投訴要求補繳,如不能補繳,可要求補償。

7樓:3570

可以,應該給予6個月薪資的賠償金,帶好你現有的材料到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找專業人士看,然後去勞動仲裁委立案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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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 找到工作了真好!想知道過程是如何的.感覺不知道要不要向剛認識不久的他提起來找工作的事,哎祝福題主!嚶嚶嚶感覺根據描述他對你還是很好的 所以最後還是好好找到了工作也是情理之中啦! Fanny 樓主,我和你情況差不多,我是畢業就和男朋友認識,在一起了三年,今年27了,開始有點擔憂了。所以最近忍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