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員工懷孕,如果辭退她合法嗎

時間 2021-06-01 05:08:53

1樓:夥瓣課堂

企業想零成本的解除員工,要麼得有她的違紀事實,要麼就是你跟員工的訴求能達成一致,正常的做法也可以是三期滿之後跟她去結束合同,要麼就是在過程中,你跟他去談!形成乙個利益的平衡。這個平衡是說你不用去看病,也不用拿假條,公司停止發放你的待遇,但是給你保留社保關係,如果員工沒有硬傷(病假條虛假等),那麼企業是開不掉的。

2樓:臻宇律師事務所

山東青島平度市市民李女士在當地一公司工作接近五年後,孕期內被辭退,並被該公司索賠13萬元。

青島某公司通過調崗、加班等方式逼迫李女士主動離職並向李女士索賠13萬元,李女士還未支付。

該公司人事稱「李女士現在不屬於公司員工,已被辭退,且是通過正常的流程辦理的。」

平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稱,「此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違法了《勞動合同》相關規定。」

而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稱,「此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合法的。」

據了解,李女士是2023年11月入職此青島公司,2023年8月懷孕後,向公司提交了不加班的申請,但遭到拒絕並脅迫時期簽訂了乙份自願加班的協議。

2023年9月18日,李女士曾經報警稱該公司門衛不然她進廠,而在解聘合同中稱,李女士2023年9月19日後未按合同規定申請請假流程而擅自離崗,9月28日解除勞動合同。

李女士是在2023年2月分娩的,這就說明,李女士是在孕期被辭退的。

而該公司的人事處工作人員稱,李女士曾經曠工,不服從公司崗位調動,擾亂廠裡的公共秩序,給廠裡帶來了經濟損失。

李女士的丈夫有著不一樣的說法,2023年9月10號,李女士接到調崗通知,將她從質檢崗位調到接觸化工膠的車間貼膜作業,因為李女士的不同意,公司開始對李女士進行強制的措施,「公司不給進」、「中午不給其在辦公室就餐」、「不安排實際工作」、「下達消極怠工通知」等行為。

臻宇小律提醒大家,遇到此種情況,一定要學會保障自身利益,合法合理維權!

辭退孕婦補償主要看辭退的原因。

有下面兩個辭退的分類

(一)預告性辭退

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過失性辭退

過失性辭退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中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意!!!孕婦產檢盡量去三甲醫院!三甲醫院出具的證明材料更加完善和正規,也更具有法律效益。

3樓:

如果她請假符合請假程式的話,辭退她當然不合法了。

另外說一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即便用人單位願意支付賠償金,是接受賠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還是不接受賠償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選擇權也在職工那一方,所以不是想辭退就能辭退的。

4樓:法貓

具體而言,「三期」內的女職工如果出現「不能勝任工作」、「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濟性裁員」等女職工本人沒有任何過錯的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關係,而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同時勞動合同到期也不能終止,需順延至「三期」結束,這是法律對「三期」女工的特殊保護。

所以辭退是不合法的

5樓:天笑講社保

有個員工懷孕,如果辭退她合法嗎?

6樓:

別作死,你好好算算昧著良心省下來的那倆糟錢兒,能不能換回經濟,名譽和人心等等各方面的損失。法律條文都擺在那可以查,因為這種事企業被處罰的案例網上也一堆一堆的。還問合不合法,裝傻呢?

7樓:常鶯

用人單位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和懷孕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賠償金或補償金,協商解除合同除外):

1、用人單位可以協商與懷孕女職工解除勞動關係;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8樓:王琦

你這個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強行辭退的話勞動仲裁你一定會輸;這還只是經濟層面的,非經濟層面這種行為及其帶來的法律後果將成為企業永久帶著的汙點,對公司的聲譽和未來發展都有很大影響,如果真要辭退的話還是先談好補償吧。

9樓:橋哥

不作就不會死。勞動法和勞動合同飯還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都有對三期女職工有明確保護。雖然法律不是完全禁止用人單位與三期女工解除勞動關係,但題主這類情況是明確規定不允許的。

沒有勞動合同員工被辭退有賠償嗎?

李會文 如果被無故辭退,員工是可以主張賠償金的,跟有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關係,也就是說,即使沒簽勞動合同,你們之間也存在勞動關係,公司不應隨意辭退。另外,沒簽勞動合同,如果在仲裁時效內,員工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夢未央 這不開局就是超級加倍,再加個賠償,準備證據去仲裁委員會吧。沒買社保的話等仲裁勞動關...

請問如果安樂死合法,有什麼弊端嗎?

SimonDeng 選擇多了。人的耐受程度就會越來越低。比如以前身體不舒服。挺一下就過去了。有了藥以後。一點小事就要吃藥。變得不那麼耐操了。同樣道理。生活很難。但還是要堅持支撐下去。但是一旦有了選擇。就完了。一點小事就不玩了。 曙光 弊端談不上,但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一 法理基礎 我看到好多支援安樂死...

店裡聚餐不想去有問題嗎我老婆懷孕家裡就她乙個人 她說每天最盼我回來的時候 我很為難 但是我真的有錯嗎

Mira覓蕊 我覺得不衝突,聚餐可以去,露個臉東西稍微吃點,中間跟老闆和同事打個招呼,說家裡大肚婆乙個人要早點走,領導和同事都會理解的。不過也會碰到不識像的老闆,我懷孕7個月我老公他還在之前那公司,公司團建,半夜2點多才回來,中間老公跟老闆說了要早點走,但是老闆沒答應,因為老公不會喝酒又開了車,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