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常回家看看 入法?

時間 2021-05-30 15:45:15

1樓:易安

全世界的老人,愛晚輩的方式幾乎都一樣,幸福離我們有多遠?

有時只是個回家的距離。放下手機 ,陪陪身邊那些一直在愛你的人吧。

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老了

別讓他們掰著指頭算

還能和你見幾次面

說幾句話

別再讓他們

迎合你的胃口

迎合你的脾氣

知道你很忙,

也不要忘了常回家看看。

回去給他們乙個大大的擁抱,

不要讓愛你的人等太久。

若思念會有聲音,

恐怕你早已震耳欲聾。

外面很美,記得回家。

不要把愛,熬成等待。

2樓:shine wang

該條文字為倡導性條款,沒有後帶懲罰性規範,不具有強制性。就像《婚姻法》有條司法解釋所說僅以違反《婚姻法》第四條規定的夫妻間忠實義務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定一樣。

不過,爸媽只有一對祖父母只有一對,能回去都常回去一趟吧,只有好處。

3樓:克勞德

給乙個很反主流很不政治正確的觀點吧,諸位可以點反對但最好不要摺疊我。

這個法律沒有考慮到那些已經破碎的家庭。對於有些人來說,家是一座城堡,而對於另一些人來說,家已經無可救藥。

對於那些無可救藥的家庭,婚姻的部分一張離婚證就可以解除,但是血緣的部分卻難以平息。

生活中我們誰都少不了「無法與之相處的人」,跟這樣的人在一起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擦出火星然後發出令人窒息的味道。也許這樣的人的存在是因為你們先天氣場或者性格不合;也許是雖然互相珍視也有美好的曾經但是因為某種莫名其妙的事情留下不可彌合的矛盾;也許有一方拼命想彌合但是另一方越發覺得厭惡,無論起因如何,我們對待這樣的人「無法與之相處的人」,都是想方設法把他或她隔離在自己的世界之外,不僅是摸不到,而且是看不到以至於連一點氣息都不要聞到。

可要是這「「無法與之相處的人」」恰好是你的爸媽呢?從前我可以盡量遠離,如今有這樣的法律了,要求我要定期回那個無可救藥的地方忍受無法忍受的人。強迫兩個這樣的人相處,只會造成嚴重的悲劇,他們之間本初的情感越複雜,他們可能釀成的悲劇i越慘烈。

在多用一點黑暗的惡意的話,如果因為某部偉光正的法律,我無從逃避一些我無法面對的東西,那麼也許只有讓某些人消失我才能獲得安寧,也許以後同室操戈這個成語會有更豐富的解釋?

我不匿名了,沒什麼好迴避的。當然其實這麼靠後應該也沒有多少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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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劉為

制定這條法律的完全就是腦子被驢踢了:

1、你把農村城鎮化,增加農民就業,誰他媽願意去外地工作啊(至於弊端這個暫不說)

2、每次放假都他妹的挪來挪去,最後挪了乙個週末+一天,你是叫我們回去了呆兩個小時,然後又要回來嗎?

3、接上條,回不回的去還是個問題,買得到火車票,我們誰他媽不願意回去啊?

5樓:

當他們有用的時候把他們獻給組織,當他們沒用的時候把他們甩給家庭。

養老金不夠用了吧,嘿嘿

滿足老年人的需求了吧,嘿嘿

帶領群眾鬥群眾是我黨權謀的特色啊。

豈不知連自由主義都不敢涉及的精神領域,威權主義傻了吧唧的就進來了。

6樓:紫幽

我很想吐槽一下,像我這種嫁的很遠,回個娘家,要坐飛機,轉大巴,可能還要在中轉處住宿一晚,才能到家的人,你讓我多久回家一次,才算是常回家看看!!!!!!!!!

7樓:林公尺菲

乙個社會問題,父母說孩子不回來探望,但是要知道子女故意不回家的畢竟還是少數,多數人在城裡拼命賺錢,但還是買不起房子,所以不能接父母一起居住,除了平常普通的節假日,在單位請個假都很困難,所以各有各的理由,但是我並不是支援不回家看父母,每個人都需要陪伴在養育自己的父母身邊,這是為人子女的本份,找再多的理由也是不行的,但是如果真要立法,就太寒心了,立法建立起來的也不是真心,真有心,是不需要立法的,再無心,立了法也沒用。

8樓:micha chen

這是極端卑劣醜惡的立法。壞惡的程度遠遠勝於辦了錯案,枉殺了一千人。

貌似高尚道德呼籲,其實摧毀了中國人剛剛建立的那一丁點法律意識——因為,法律可以軟弱到不但可以不需要去遵守(也不應該被遵守),而可以拿來玩笑和茶後飯餘的談資。

這樣的法律已然不成為法律了。他喪失了作為法律的尊嚴,能期待哪個中國人內心承認,自覺遵守?而法治國家的追求是——法律是應該被信仰的。

難道立法者,沒學過法理學?不懂什麼叫法律,不懂什麼叫道德,不知道這兩種社會規範的差異和聯絡、互動和相依?最起碼的,難道不知道法律的定義?

沒有難道,他們真的不懂!

我們不缺法學家,我們不缺具備法律思維的從業者。不是沒有,而是黨國不需要他們。他們被一直邊緣化者。於是他們忙於賺錢。

那麼我們的法律就是一群「道德高尚」者、一群把握權柄者、一群既得利益者的塗鴉遊戲或者是部門邀功出政績的投機客的把戲。

恰恰是他們摧毀了法律的精神,而諷刺的是,他們在立法。

9樓:

我感覺這件事挺好,不從道德層面來說。

法律的作用應該不是懲罰罪人,而是防止人犯罪。

還有最近有了個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改革措施,我覺得這兩個都不錯,以後公司不能那麼欺負員工了,也不能不放探親假了,這可能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嘻嘻

10樓:Zhu Mars

怎麼講呢在某些程度上我們需要法律的約束

這條法律的出發點是好的可以在某些特殊情況來幫助被子女拋棄的老人雖然大家講這是道德親情的悲哀

但我覺得至少出發點是好的

11樓:姜瑋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具有道德指引意義,但這種規定本身缺乏判斷標準和可操作性。以中國目前的法治現狀,沒有違法後果,意味法的行為指引作用將被大大削弱。最終的結果就是,該看的有沒有這規定還是在看,不看的有了這規定也還是不看,一切照舊,紙上的法律,終究還是紙。

此外,如何判斷何謂『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在當前中國條件下,缺乏判斷標準,苛以後果的話,給司法裁判留下的自由裁量餘地太大,容易滋生司法腐敗。

禮和法,在中國傳統中,從來都不是互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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