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 男子毆打掃地小男孩 事件?

時間 2021-05-11 18:03:09

1樓:

設身處地想想要是我看到,我該怎麼辦。衝上去打麼,萬一他反過來打我怎麼辦,我一女的打不過啊。能做的,也就只能是躲在遠處報警,並去找周圍店鋪喊「誰家孩子在外面,有人在打小孩!」。

2樓:

「男子毆打掃地小男孩」事件精神病也不能隨意傷害他人應更嚴格處理其本人及監護人和監護家屬,包括法律懲罰和經濟懲罰,看看還有沒有人敢,還有沒有精神病的監護人及監護家屬敢放置不管,隨便讓他傷害他人。就因為法律上對精神病的「寬容大度」,才會導致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及家屬的置之不理,因為即便出事,也不會受到嚴格的實際法律懲罰。僥倖心理作祟!

盲目寬恕導致罪惡發生!

3樓:

那自己舉個例子

我是做過手術,以後避免衝撞,籃球足球玩不了,就更別提打架了。但你從外表肯定看不出有我什麼異常。的確,大街上走的你看上去都是普通人,不過你看不到的是他們各自有著什麼自己不同的情況,像我就不可能去上前去幫忙。

但是我又想,也不可能每個人都那麼寸有什麼生理問題而不能見義勇為的,他們就應該去啊。

不過我再一想,本身我就幫不上忙,還強求別人去幫忙是不是太超過了,於是我就不懂了。

這個問題我是困惑了,不知別人如何解答。不過我想我遇到這種事還是可以報警的,反正盡我所能嘛!

4樓:九九一十八

不談路人,只談精神病。

我認為,精神病人犯罪,從懲戒、警示犯人的角度應該減輕處罰,因為精神病人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但從保障社會安全的角度卻應該加重處罰,因為無法控制自己即意味著此人已無可救藥,放任自由是個禍害。

實在不理解中國法律一邊倒偏向減責甚至免責的規定。

5樓:

不得不承認,我們沒有我們想象中那麼勇敢。

把我們扔到現場,可能跟他們一樣,害怕的走開,最多報個警,或者呼叫旁人。

螢幕面前跟人在現場是完全不一樣的。

趨利避害是人類天性。

患難見真情,臨死知真愛。

當鍵盤俠沒有任何風險,人人都能做。

當看到網上一片正義的呼喊時,請保持理智,他們很可能剛路過現場回了家。

我們沒權利因為別人沒有冒著生命危險去搭救陌生人而對他們進行批判,任何人都沒有義務為他人冒死。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活在天地間,生命都那麼渺小。

我們能做的就是自己將來遇到這樣事情,盡可能比他們做的更好一些。

善哉善哉!共勉!

6樓:涼空空

忽然覺得知乎的網友都好冷血。我一直以為見到這種事有所行動(哪怕是大聲喊來別人或者報警)是人的第一反應呢。因為我之前看到乙個小孩子在馬路上玩,有輛車開得挺快的,看著就要過來了,我身體下意識就往前衝了。

幸虧我們都很幸運,那輛車減速了。

7樓:忙裡偷閒的楊

感覺這個精神病穿的還是比較光鮮的——亮面的休閒西裝。人還是比較靈醒的——看見來大人了知道跑,挨打了知道躺地上。

看了看旁邊睡得正香的兒子,如果有人這樣傷害他,我不會讓他活到警察來的。

8樓:pansy pan

說出來可能會被罵但如果我是路人有可能也做不到去幫助。一是反應不過來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二是我確實遇到過搶劫事件,搶的我同行的人,當時我腦子一片空白,真的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要幹嘛,反應過來之後只想逃跑。

今天看到央視主播說路人欠孩子乙個道歉,誰都不想遇到這種事情,就像招遠麥當勞事件一樣,估計是一輩子的陰影。幫了是情分,非親非故的沒有人會犧牲自己的安全去救人,每個人都有家人,都不想家人因為自己受傷甚至死亡而痛苦。

所以不要再譴責路人了,這是人性本能,而克服本能的,都是英雄。

9樓:稻田趙四兒

不懂相關法律,也不好說如果是我當時路過就怎麼怎麼樣 。

但2,3歲的孩子就很懂事的掃地幹活,我好希望當時被打的能是現在的我 。

真心希望孩子在心裡和身體上收到的傷害都是暫時的 。

10樓:徐嘉夫

無法忍受「與小孩父母的不在身邊無關!」的觀點,乙個兩歲的小孩,乙個人在大街上掃地(玩耍)???兩歲的小孩是什麼概念???

跟寵物沒多大區別,隨便路上路過一輛車都能吸引他跑到機動道上去,同時完全意識不到危險。別扯什麼社會環境,沒一毛錢關係,就算是在美帝,這樣丟乙個兩歲的孩子獨自在街上,分分鐘被剝奪監護權。

11樓:

法律弱化的時候就要靠自然法則,但是自然法則若出了事兒,法律特麼又要來找我,這種事情我惹不起,只希望不要發生不要發生不要發生。

看到有網友說「要是我是路人,我一定會上去阻止犯罪or balabala」,呵呵噠,尤其是姑娘們,真的假的?碰到實際情況就不是嘴上這兩句這麼簡單了。前陣子在市圖書館碰到一位精神病患者(行為異常,話多,邏輯混亂,臆想),起初只是在單方面叨叨,聲音特別大,yy自己身份說政治什麼的,嚷嚷了三分鐘後,一女生語氣很好的提醒他聲音小一些,這男的半秒鐘之內就暴發了,狂拍桌,罵人聲音極大,那拍桌的氣勢真是讓我當場石化,差點嚇哭。

精神病患者有時爆發起來是失去理性的,他們造成的行為可以有法律「保護」,你怎麼去跟他較勁?

如果我是路人,我不敢上去阻攔,我會走遠一些報警。我是覺得,做好自己份內事,不行惡,力量範圍內行善,就是問心無愧的,畢竟我的正義感,這個社會受不起它全部~力量範圍之外的陰暗面,躲,躲,躲,兼濟不了天下,希望你也不會怪我。

傻缺女司機的事也是,可惡!

12樓:

最主要的問題不是法律不懲罰精神病,而是中國法規對精神病人管控的空缺和不足,由此引發的一系列利用精神病鑽法律空子的毛病。奉勸各位如果要噴,請也找對切入口噴,一切請按照基本法來。

13樓:

很多律師對於法律「袒護」精神病人做了解釋跟分析可是對於精神病人,理解跟接受是兩碼事這就像未成年人犯罪監護人會負責任一樣從新聞看這個暴力者已經不是第一次打人監護人卻還不履行責任看管好他導致悲劇發生這是大眾所不能接受的此外個人覺得孩子母親也有沒有履行到監護人的責任兩歲多的孩子這是在馬路上不是自家庭院如何能放心的把孩子放在自己視線之外呢且不說此類精神病暴力者家長一點也不擔心孩子被人販子帶走嗎?

14樓:

看了許許多多答案。有很多人說,如果是路人,不會出手,還列舉了一堆一堆的正當理由。對不起,我不接受!

我是乙個女生,不足百斤,可以說手無縛雞之力!

我看到過這樣的事情,我出手了,阻攔了,並且打算報警。

當時我們是去酒吧玩,回來的路上,有點晚,大概十一點,乙個男生加我們兩個女生,遇到三個醉漢,醉漢調戲我朋友(女),然後男性朋友開口庇護。然後我們走了幾步路,醉漢找了他的兩個朋友過來,不由分說往我朋友(男)臉上呼拳頭,朋友(男)考慮有女孩在,而且對方三個人,沒有還手,朋友(女)被嚇傻了,站在一邊。這是我第一次看到打架的。

我就直接衝上去阻攔,並且給嚇傻的朋友說報警。(手包在她手裡)

然後大喊求救。

我力量很小,幾乎一上去就被推翻了,還無辜挨了兩拳,可是我撲了上去,並且大叫報警,他們就不敢再這樣囂張。我衝朋友大喊報警,他們就跑了。

前後不到一分鐘,朋友也就挨了幾拳,沒什麼大事,不過衣服爛了。如果我沒有出手,我在想會不會他們打起來更加肆無忌憚?我猜不到,但是,他們確實是聽到報警後跑的。

我的做法可能不是最好的,卻是我認為最有效的。

同樣的朋友,有被嚇傻的,也有敢撲上去的。我和這個朋友(男)甚至沒有他們兩個熟識,可是我所接受的教育告訴我,我不能眼睜睜看到有人在我面前被打。

所以如果是孩子,我肯定會衝上去制止。

大家都是人,又不是怪物,他一下子弄不死我,我就有機會喊出聲,就有機會保護孩子。我不會在乎有沒有監控,有沒有保障,我信孩子是無辜的。我說了,我所接受的教育,不能讓我眼睜睜的看到有人在我面前被打。

更何況是這樣的虐打?更何況是對乙個孩子?

所以理性分析覺得自己沒有勇氣的,我就說你們是真自私,自私沒有錯,但是請承認你們的自私,並且請不要把這種自私當做對的和值得炫耀的資本。

世界是總是需要一些不那麼懂得保護自己的人來保護更需要保護的人。

所以,請不要用你們的「理智」和明哲保身的「諄諄教誨」讓這樣的人越來越少。

達則兼濟天下,而我現在,屁能力都沒有,改變不了的制度,改變不了法律,改變不了精神病人的出沒和「理智」的路人,我只能在心裡告訴自己,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有人在我面前被打。

更不會因為這樣的做法「不得已」或者「出於自我保護」就放棄自己的底線和良知。

流血受傷固然可怕,但我更怕因為沒有出手而讓自己的後半輩子永遠活在後悔和煎熬中。

以上。因為有私貨,涉及隱私,匿了。

15樓:呆魔

「如果審判是為了懲罰罪犯,那麼生物因素就會減少量刑。但如果審判是為了保護社會,那就會增加量刑——因為它暗示罪犯已無可救藥。」

引自果殼網——《「精神疾病患者打人」,應該多判還是少判?》

16樓:大辰

是什麼造就了善的沉淪。。。都在義憤填膺,都在譴責路人。balabala的說一大堆。。

自己真的遇上了,有幾個能毫不猶豫的衝上去制止?當然,更多的人也會猶豫,是不是在教育孩子,我擦,自己家孩子也不能這麼打啊。。。等猶豫完了,事情也完事了。。。

不過現在更多人在考慮後果,如果上去制止,沒有監控,沒有證人,那神經病又跑了,會不會是自己承擔責任?沒發生,永遠不知道是事情的發展。。。應該有所行動了。。。

再這樣,我們就不再是善良的沉淪,是麻木,是行屍走肉。。。

17樓:張文博

如果我是路人我也是看一眼走人!

如果我是旁邊的商家我也會動手制止!

憋一眼以為打兒子!

看上幾秒,cao就算是兒子也不能這麼打!

18樓:

又會發酵成為一次鍵盤俠集體GC的事件!

其實事件本身很簡單,可以說悲劇,可以說施害人監護人(如果是精神病患者)監護不到位,也可以說孩子的監護人監護不到位!

當然,鍵盤俠們不會這麼看,路人的冷漠,鑑定的虛假,甚至後台、背景說在未來比較短的一段時間都會類似謠言一樣的甚囂塵上!

19樓:亨利

你說經常發生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拿什麼來愛這個國家。我打掃,我愛護環境,我遭誰惹誰了?看我小,就欺負我。尼瑪,有種你打成年人啊。靠。

20樓:

我的兒子1歲多,初為人父的我,只看了一遍就不敢看了。揪心的痛。

遇到這種情況,就算不是我兒子,我也會上去拼命的,哪怕我死都行。

21樓:萌神

路人冷漠這個很常見了,其實這個,怎麼說呢,精神病人不受到管制隨便就能出來確實是個問題......還是覺得精神病人不能有人權......真的,那人很容易看出來是精神病,走路姿勢就可以判斷,而且不是精神病幹不出這種事,說真話,我也不會衝上去攔截,因為根據法律,那個精神病抄啥玩意給我一下都不犯法,我要是把他打出問題那就是犯罪了。

這很被動,一般人沒有擒拿眩暈等主動技能,只能通過增大力度達到目的,這個不好把握......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精神病不只不要命,他殺人還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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