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談房子加名字的條件,女朋友要和我分手,怎麼辦?

時間 2021-05-11 03:39:50

1樓:超兇的小腦斧

2樓:飄零水

這個問題分兩部分吧。首先我認為只要下功夫,找痛點,女孩是很大概率被哄好的,這個是能不能復合的回答。但是,以樓主問問題的方式,語言習慣和目前的世界觀,我不認為樓主有哄好前女友的能力,或者說有能力也不會去做,我這個觀點同時回答了問題的上半部分。

個人世界觀的問題,意識形態的東西無所謂對錯,只有適不適合。

3樓:半仙

最近看到很多關於婚姻的,男的講應該什麼都不要,和他一起奮鬥,可是婚後大部分女性的社會地位下降,各種社會待遇都回不到婚前狀態,有好的也是鳳毛麟角,也有看到過有些男的對老婆特別好的,讓自己老婆有安全感的,這樣的又有幾個,總是想讓對方付出什麼,而不考慮自己能給什麼,自己能力不夠,怨女的太物質,我想說,自古以來,講究,「門當戶對」,找個願意一無所有還能嫁給你的門當戶對的人,才是現實,我們都現實點吧,實在不想再看見一見這種問題,就上來噴的人,在網上借別人的事發洩自己的不滿!

婚姻上,每個人追求不同,如果談不攏就好聚好散,談得攏,就繼續走下去,只要你覺得你們三觀一致,所以,不管結果如何,一堆人的意見,誰都不能替你承受這些意見的結果,你們兩個現在已經是互相不信任了,我覺得冷靜下再去談吧!

4樓:公尺鋪

把自己描寫的好像是受傷的那方,真的好嗎?

【我們之前也談了彩禮等其他事,最後說到貸的時候她意思是以後生活開銷共同承擔,房貸我出。】

上面這句話是你說的。

也就是,當時你已經清楚的知道,婚後房貸就是你來還的。

【昨天我主動談到房子加名字的事情,我認為結婚後女方還貸款就加,不換貸款就不加】

那你說這句話的時候,就不是你開頭所寫的,類似詢問的句子。

詢問是你不知道她會不會一起還房貸,而問她,這叫詢問。

你在明顯知道,並且你們已經談好的她不還房貸的時候。

你再對她說這句話。

那這句話在我看來。

不是問句。

而是陳述句。

陳述乙個你已經做好的決定,就是不加她名字。

其實,我是不知道她是否希望加名字。

但我絕對有理由相信。

你當時說這句話的時候,你的心裡,並沒有你所描述的那麼坦坦蕩蕩。

你是報著一種類似看她笑話,外加試探的口氣。

來對她進行看似詢問,實則通知的告知一下。

對的。就是告訴她乙個你已經做出的決定。

我不會給你加名字。

就是這個。

我覺得,在這社會活的太單純。

實在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畢竟社會千姿百態,也光暗兼有。

所以,人是應該有點心眼,有點城府的。

但我絕對鄙視那種,把心眼和城府用在自己最親的人身上。

最親的人,指的就是自己的父母,自己的伴侶,自己的子女。

你在外面打拼,工作,創業的時候。

你可以用盡你的手段去獲得更好的資源,因為,你需要這些資源來讓自己和自己最親的人來過上更好的生活。

但如果你對自己最親的人也用各種手段。

那除了體現出你自私。

就沒有其他值得稱讚的地方了。

5樓:李淵澄

首套房還是上乙個人的名字來的好,以後你買第二套房會方便點。如果女方都已經表示了婚後房貸你一人承擔,你覺得這是結婚還是搭伙過日子免得孤單。以上

6樓:梨花帶雨

如果要一起還房貸過日子的話加上女友名字是必須的吧,而且新婚姻法婚前房產如果首付是你出的這個錢還是你的,以後過日子也是你們倆,自己好好想想唄

7樓:蘇喂

我覺得,如果乙個女的因為物質而跟你在一起,這是不是真愛都難講。請問,乙個都不是真愛的人和她在一起會幸福嗎?還有另一種說法,之前在《奇葩說》看到,女的這樣子做是為了安全感。

預防自己男友出軌的一種行為,反正我也說不清。

8樓:

樓主應該是相親戀愛吧,感情基礎不牢固,所以有些計較!而女方可能計較的是你說話的口氣吧,還貸款就加名字,不還就不加,說出來有點傷人,結婚過日子又不是買賣…過於計算得失就沒意思了,兩人也因此生了嫌隙,以後還有很多事情處理起來也就麻煩了……

如果樓主確定要跟女朋友結婚過一輩子的話其實真不用在乎這些,加與不加有什麼關係呢?既然女朋友開口提出來想加,就加乙個唄!多大點事啊…

9樓:

我男朋友房產證上沒寫我名字,他房子幾萬的契稅還是我給他交的我覺得平常如果就對女孩子很好讓他有自由安全感的話,房產證上加名其實也不是很重要,畢竟是一起過日子又不是想以後離婚劃分財產不過房產證上加名確實會讓人更有安全感一些

看女方在乎程度吧不過我不是很在乎,畢竟不缺他這套房但是如果因為房子就分手的話,其實有點過了

10樓:JUNOZHANG

我自己,結婚兩人一家一半首付,婚後一起還貸款。房產證倆人名字,自己不吃虧,也不讓對方吃虧。兩人都持這種心態,很多彩禮,房產之類的不愉快都能避免。

11樓:小菠蘿

婚後加不加名字其實無所謂了,主要還是看感情!感情好就在一起,房子加名不加名多大點事!婚後兩年,基本上離婚應該都是一人一半財產,哪有那麼多事,去看看法官一般怎麼判的!

12樓:

加不加名字我不知道。

我就是好奇婚後你們的錢不放一起嗎?存在誰養家誰還貸款的問題??

可能是我比較另類,我跟我老公的錢都放在一起

13樓:加加加大

你有想過她要分手的原因嗎?乙個女人願意把餘生交付給你,你卻房產證上加個名字都要跟她談條件,還拿個計算器什麼你七她三,你覺得你愛她嗎?你是不是對男女平等有誤解啊?

男女平等的初衷是尊重女性,而不是AA。你在跟她計較。她跟你分手的原因不是因為乙個名字,而是她覺得你不能讓她依靠,而她怎麼敢把自己交給你。

14樓:去尼瑪的小傑瑞

首先祝賀題主馬上步入婚姻殿堂。

其次,婚姻財產問題是每個即將步入婚姻殿堂的男女都要面對的問題,不要認為一旦觸碰,婚姻就會失敗。相反,好的處理方式不但會給彼此減少不必要的麻煩,更能夠為婚姻保駕護航。

1.找到女方,向她道歉,並不是有意冒犯,緩解她的緊張情緒。

2.了解她對這一問題的看法和態度,了解她這樣做的目的。最後向她說明自己的看法,切忌動怒。

3.雙發一起了解《婚姻法》和《財產法》的相關細則,坐下來磋商。

最後,希望題主慎重看待婚姻。以上給出的答案都是建立在互相了解和信任的基礎之上的,閃婚或草率婚姻請謹慎採納。

15樓:男神李

如果房子是全款,你可以不加你女朋友名字。如果需要還房貸,加上你女朋友名字合情合理。不要說結婚以後房貸我自己還,結婚後所有東西都是兩人共同擁有,你把你自己的工資還房貸看起來是你自己還,實際上還房貸導致收入減少的後果是你倆一起承擔的。

女朋友的態度有些激烈,讓你有些受不住。可你在說話的時候壓根沒有真正的從對方角度思考一下,完全從你自己的角度出發,那麼對方態度激烈也正常。d

16樓:

我願意加名字,希望她和我一起還,另外我的父母也會給我分擔點,這樣就不會有太大壓力了,而且我是二套房有車。但是她是跟我宣告婚後不管房貸。。。這

17樓:糖小堆兒

你倆是不是對婚姻法有什麼誤解?只要結了婚,你倆賺的每一分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不存在她養家你還貸這件事好嗎?就算她一分不賺不養家,結了婚以後還貸款的錢也有一半算她的。

她一分不賺,你的收入也是家庭收入,不管錢幹啥了,那也是家庭支出。你倆就是乙個整體了。

而且你最好想清楚是不是真的要加名字!不加名字,她享有婚後還貸部分的一半,就是說一旦離婚,房子還是你的,你要把婚內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給她。但是加了名字,不管你首付付了多少,整個房子就有她一半了。

說實話,你提的條件一點問題沒有,還個貸款就加名字已經很划算了,她暴跳什麼呢?

如果你想清楚了要加名字,那你就研究研究婚姻法給她普及一下,她真是一丁點都不吃虧還賺了,她肯定就美顛顛接受了。要是想清楚了不加,你就答應她不用她還貸了,本來結了婚就一樣啊,是你倆一人一半還貸款再一人一半日常開銷,還是乙個人還貸乙個人日常,沒有區別好嗎?!乙個錢包裡的錢。

18樓:黑白灰

你不是傻嗎?要是首付自己家付的,婚前買房不加她明字不就好了。談加她名字幹啥?

貸款不一起還,可見她沒有多愛你,那憑啥加她名字呢?才談七個月,感情穩定嗎?要是婚後不合離婚還得分一半給她,現在離婚率這麼高誰知道結婚了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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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情況更複雜都是離異,上海土著。我是初戀被離婚,前夫願意分一半房子。現任經濟條件一般,但也算有房有車有個兒子跟前妻,我希望有保障,害怕再被離婚,包括擔心以後他會對我對他的兒子的態度有啥要求。所以希望在他房子上加名字 畢竟他有個兒子 表示願意給他一百萬 對方一套值四百萬的老公房還有貸款 他也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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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她說,這會浪費你的購房資格。現在但凡大一些的城市,限購政策都很嚴格,比如非當地戶口最多買一套 還要符合一定年限的連續繳納社保要求 就算當地戶口也只能買兩套,如果名字被加到房本裡,也屬於消耗了購房資格,如果她還想擁有完全屬於自己的房產,就放棄這個要求吧。 婚姻雖然要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其本質應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