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為那些公眾認為罪惡至極的人辯護時,心裡是怎麼想的?

時間 2021-06-03 23:43:09

1樓:律淺

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推進程式法治的進步,捍衛嫌疑人法律賦予的辯護權。往大了講,是法治而非人治的重大標誌,國民素質的提公升。

2樓:唐朝先生

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不管多麼罪大惡極的人都可能是無辜的人,在法院判決生效之前,他和你沒有什麼區別。你說他罪大惡極只是你認為的,最終的認定權在法院手裡。

律師要做的事情就是站在嫌疑人的角度向法院提供證據和觀點供法官判斷。法官是中立的,他根據檢察院和辯護律師的證據和觀點最終進行裁判。檢察院的職業是證明這個人有罪,辯護人的職責是證明這個人無罪,最終是有罪還是無罪由法官來判斷。

所以律師為所謂的罪大惡極的人辯護並不會怎麼想,他只是在維護乙個普通人的權利,你和我包括任何乙個人都可能遇到需要辯護的情形。

偏聽則暗,兼聽則明,追求公平的司法制度設計了律師的存在,不管律師遇到什麼樣的人,他只是盡自己的職責,作為圍觀者需要明白這一點。

最後囉嗦一句,法院作出裁判依據的是法律事實,既然是法律事實那就不可能百分之百就是真相,雖然這樣的結果貌似不合理,但是卻是保護每個人的必要的制度設計。

近幾年霧霾已經成為公眾都知曉的存在,為什麼柴靜的《穹頂之下》依舊屬於違禁內容?

律之洞 這麼講吧 你被困在大山里,需要徒步走出大山,但你唯一的一雙登山鞋有點磨腳.這個時候有人說 登山鞋把腳磨的這麼痛!你考慮過腳感受嗎?這是對腳的不人道!快把鞋扔掉!你扔了鞋,光腳剛開始確實舒服了,但是也導致你後面無法翻過布滿荊棘的大山。有乙個詞,叫負重前行 還有乙個詞,叫 實事求是 我們難道不知...

律師在為客戶維護權益的過程中,如果遇上客戶利益和道德正義衝突的情況,應該怎麼辦?

Raymond Wang 非常經典的問題,幾位的答案都很有啟發。但我個人沒有乙個很確定的答案,因為對 正義 這個概念十分的吃不準。正如美國著名律師艾倫 德肖維茨所說 當你成為律師後,你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定義好事情了。儘管 正義 在哲學上難以給出完美的定義 想想哈佛Sandel教授的正義課 但在實務中確...

男朋友現在已經過檢量刑了,之前律師說籤了認罪認罰,最遲三月底出來,可今天律師突然說又要退偵,怎麼辦

好事兒啊。一般來說只要最後不是判的緩刑,就不虧,萬一撤訴了呢。當然如果是共同犯罪的話,就有可能從從犯,脅從犯變成主犯,間接正犯了,這時候量刑是會發生變化的。最差的情況是補充偵查後又添了個罪,但概率不要太小。至於怎麼辦,大概就是繼續相信律師 不信的話就換乙個 不清楚案情的知乎給不了你精確答案。雙手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