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的人,是曾經在一起過好還是未曾在一起過好?

時間 2021-06-02 19:20:38

1樓:

既然,題目說的是,「曾經在一起」,那就說明和喜歡的人走不到最後。

其實,這是2種截然不同的感覺:

1.曾經在一起,說明最終「分手」了,有些可能在「和平分手」,還能做個普通朋友,這種情況,或多或少的會留下遺憾,在找到」新的伴侶的時候「會不由自主的想起這個」喜歡的人「,特別是會回憶起一些美好的回憶,可能會更傷感,而這種情況,可能會持續整個後半輩子.......

有些可能是「徹底決裂」,像仇敵一樣,不留一絲餘地,這種情況,也非常難以忘卻,留下的是一種「恨」,也會不由自主的和「現任」做對比,而且,這種情況可能也會持續整個後半輩子。

當然,不排除另外一種是「徹底死心」了,對「曾經喜歡的人」是一種「厭惡」的感覺。就像是「心靈上的一塊瘡疤」,輕易的不願意提起,一旦提起可能會是刻骨銘心的痛,這種感覺同樣可能會持續後半輩子。

2.如果未曾在一起,大部分的情況,那個喜歡的人會變成「內心深處的男神和女神」。基本上,那個人會變成乙個符號刻在自己心裡,再找「新伴侶」的時候,也會拿出來作為標準。

當然,這種情況「遺憾」的感覺可能會伴隨終生。畢竟沒有在一起過,「幻想」就會時時刻刻在心理出現,甚至可能會出現「懊悔」的情緒,潛台詞是:「如果當年我勇敢一點,可能........

」還有的,隨著時間的推移,曾經喜歡的人,也會變成一段「回憶」,偶爾想起,或許有如同品茶般的「回甘」。

總之,不管喜歡的人是曾經在一起還是未曾在一起,好還是不好,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標準,情況也不同,所以,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答案!

最後,想起乙個腦筋急轉彎:

問題:「用磚頭打頭和用棍子打頭哪個疼?」

答案:「頭疼!」

同理

以上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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