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讓我和他一起A房貸,可行嗎

時間 2021-06-02 01:40:36

1樓:我塔尼亞胡

80後。認識的80後裡面,房子基本都是男人供的。不過生活花費,女人還是得一起承擔。

尤其一線城市,房子太貴。大部分人乙個人扛不起全部的花銷。女人最重要的是看男人愛不愛你。

2樓:mo371

可行?不可行?

你肯定會想,為啥不可行,大家為了共同目標奮鬥不好嗎?嘿嘿嘿,是不是種種疑問來了,這得看情況,不同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如果男朋友買房的時候沒有加你的名字,就算結婚了,這是過後財產,如果你一起幫忙還貸,而又不能提供還貸的依據,日後,我說日後,萬一你們兩不在一起,那不就白白幫別人了,你到頭來啥都沒有,而你男朋友卻擁有一套房子,你甘心嗎?所以你覺得可行不?

我想不用我說,你都清楚答案了,錢還是放在自己賬上比較有安全感,不能啥都依靠男朋友。

如果你們都到了論嫁的地步,還是讓男朋友自己還吧!你不給他壓力,他就不懂得奮鬥,所以我覺得不能用可行不可行來衡量,人都是這樣的,沒有壓力,就不想奮鬥的

3樓:

女朋友不讓我和他一起A房貸,可行嗎?

你這。。。

煽情的話就不講了,說點實際的吧,取整數好計算,就按首付300W,貸款200W算吧

月供1W6差不多是這樣的

還款15年左右

要不你試試延長一下貸款年限???比如這樣?

你看這樣你的壓力不就小了嘛

別說時間長了一半你又不願意了啊,又想還錢少又想時間少,你咋不全款呢?

4樓:糖糖

我覺得房子這種東西吧,畢竟是兩個人的東西,也應該兩個人一起承擔,還有一點如果要a的話房產證必須要加上女方的名字,這才算共有財產。

5樓:沒人先生

我只想給樓主澆一盆冷水。

風險情景一:見過太多婚前以共同還款人一起向銀行貸款買房,然後貸款下來之後,兩人鬧掰了,沒結婚,但是銀行的還款責任還在啊,仔細想想,親!

就事論事,權責不對等!

風險情景二:離婚財產分割、算不算首套房首貸利率的問題。

還是自己想辦法湊個首付,哪怕老破小也好,給自己多點婚前保障才是正道。

婚姻關係就意味著法律經濟關係上有各種框定,還是先搞清楚自己的對婚姻的預期再考慮要不要結婚、對自己經濟法律關係有什麼利什麼弊,想清楚。

6樓:娉娉小寶

舉個我自己的例子來說,我男朋友婚前買的房,跟你的情況很像我們也沒有領證。我男朋友想加我的名字,但是我們沒有領證據說加不了,要加名就得領證,但是我不想那麼早領證,也不想為了一套房子的領證。所以我不要求加名,我也不承擔房貸,我攢我自己的錢,我想買一套我自己的房或者是公寓。

供你參考。

還有乙個例子,是我姐姐的朋友的妹妹,跟我們的情況也很像,沒有領證,男朋友買房寫自己的名,然後她出了10萬左右首付,結果分手了,這個男的不還她錢,這個妹子也是傻,想著當時是戀人關係,也沒有留下借據一類的東西。現在這筆錢也不知道怎麼追回。

總結:還沒有領證結婚的情況下,不要有過多的財產糾纏。

如果領證後再買房並且寫兩人的名,婚後共同財產誰還得多好像也沒啥區別了。

7樓:小黃油餅乾

婚後還房貸AA,那生孩子要不要AA。

要麼婚前財產,他們家出全款,不要影響你們婚後生活。

要麼每個月兩個人的錢放到一起共同分配還貸。

要麼不要換房子,住著老房子。

什麼都要的情況,不存在的,另外算的這麼清楚,這種婚姻你要清楚你要的是什麼,不然到後面很可能一地雞毛。

8樓:jean

我和老公是先買房再領證,雙方家裡各出了一半首付,寫了2個人的名字。當時我們根本沒考慮過寫名字這事,就是很自然的一起去看房子一起酬錢,然後兩家都出了錢,那就名字都寫上吧。結婚前我倆的錢就沒分彼此了,小錢各花各的,大錢就一起湊,還貸也是一起,說不好誰出多誰出少。

既然快要結婚了,房貸要求AA制,那其他家庭支出呢?如果把家庭收入放到一起分配,你們2個一起供房,乙個月2.8W-1.

6W還能剩下1.2W應該夠花,不應該再向父母要,成年人應該盡量自力更生。

題主應該和男友好好聊聊婚後錢歸誰管怎麼花,如果關於婚後的收入支出分配夫妻雙方的觀點不同,大概率家庭矛盾會很大,影響生活品質,應及早止損。

9樓:噠噠噠

這相當於婚前買房,婚前一起還房貸。

是否可以順利結婚?有多大把握?

婚前,一起還房貸幾個月?1個月,沒所謂啊,如果12個月,就是9.6萬了。沒有書面證據,相當於贈與對方了。

婚後加名字,是否可以順利加上?關鍵要不動產權證上有你名字,而且要有具體佔比!

關鍵看你們感情和實際支付能力。如果資金不足,婚後換房子不好嗎

10樓:信貸專員-魚得水

婚前沒必要,在沒有領取結婚證前,房子是屬於你男朋友的婚前財產,說句不好聽的,跟你一毛錢關係沒有,一旦分手,雞飛蛋打!碰上個有良心的,可能會如數退還給你,碰上渣男,房子跟你啥關係沒有。

11樓:大姑娘

看他的態度,和這個人。

如果他這個人薄情,沒責任, 你感覺不愛你。

三思。如果認定了 ,也沒關係。

努力以後都有的,合理經營,會幸福下去的。

12樓:Misaki

分了吧,別禍禍人家小夥子了。男方已經出了300w了,做的已經夠好的了。兩個人在一起就是要互相分擔啊,男方已經出掉大頭了題主還覺得不妥。。

還不如趁早分了。。或者等哪天題主攢夠300w自己去買房吧。

13樓:無憂無慮

同乙個人放了兩遍相同的問題???回答複製過來了

本意是好的,可怎麼看到最後你倆像是合夥人,合夥投資的那種....

結婚之後夫妻收入不是都算一家的嗎?總共2.6萬,房貸從裡面扣、開銷從裡面扣...怎麼都不應該分得這麼清的。還有,跟父母有什麼關係。把這個意思委婉的說給他聽,沒準自己都樂了

14樓:復刻

1.好好聊聊吧,是不是對你們家有意見

2.是嫌你收入低還是嫌是嫌你家沒表示,不了解你家真實情況,還是你家確實沒表示,他付首付300萬,你家出個幾十萬無可厚非,他是不是就是這樣想的,好好想想吧,誰的父母都不容易,他並沒要求絕對的平等

3.兩口子,以後準備aa過日子?除非明確各花各的,否則你8千他8千,和你1萬他6千,還是你0他一萬6沒有任何區別,你們是家庭總支出,錢肯定是乙個人管,如果感覺吃力,那就要考慮是否有換500萬房子的必要了,好好規劃下,算上公積金,有壓力有動力收入是動態上公升的

4.這些事情都是競爭後的事,領完證再賣房子,換房子,還房貸,不願意的話爽當去財產公證吧,要不在他心裡永遠是疙瘩,當然了,你也要考慮是否想清楚和他在一起了

5.不是我說,你們兩家注定好不了了,男孩的格局在這了,你的氣量也在這了,順便好好想想家庭有矛盾怎麼處理吧,你和他爸媽,他和你爸媽,甚至孩子誰帶,誰養,做好思想準備吧

6.作為乙個中年人,反正誰也不是那麼愛誰,要麼趁早競爭,要麼就這個事鬧一鬧就分了吧

15樓:wwkk

那其他的生活支出呢?也是AA?女方畢竟要付出生育成本,男方這方面付出不了,對以後的生活支出和養育照顧孩子方面你們考慮了怎麼支出比例嗎?

突然想到乙個法子,就是不加你名,你男朋友自己出房貸,然後你自己存幾年錢付個小房子首付。然後各還各的房貸。

16樓:木木帛

首先,你知不知道婚姻中男女付出是不同的?

女人因為社會角色和身體機能,注定是要在婚姻中多付出的那個。特別是有了孩子以後,女人自主權和議價權完全喪失,某種程度上,女人在時間、精神、精力、心血上付出更多,且無法衡量、無法定價。所以,婚姻中女性是比較被動,甚至吃虧的。

那什麼能彌補這些?錢和丈夫的理解。如果丈夫不理解、婆家不體諒,不能不願用錢來讓你安心,那…多想想。所以不用糾結在首付上。

再來說房貸,他拿出的是年收入的40%不到,而你拿出的是你年收入的70%多,當然不合理。既然要經營乙個家,那就把兩人收入放在一起,共同支配。還貸多少,固定支出多少,生活支出多少,存款多少,零用多少…

以上自己斟酌。

17樓:餘霏

作為婚後財產加上你的名字×

以夫妻身份共同購買√

兩個人領了證之後一起去買,實際上就是把300多萬完全跟你無關的資產(首付),以結婚為前提贈與你一半

還有還貸AA這個說法,蠻奇怪的

按照婚姻法規定,不是他乙個月1.8w你每個月1w,各出8k還貸,而是夫妻共同財產收入2.8w乙個月,其中1.6w還貸,離婚認定的時候也會認定成一人一半

共同財產這個事情,除非你們兩個商量好,婚前公證,婚後收入各自所有,不然也只是工資的支配權在誰手裡的區別

1.2w都不夠你們倆過乙個月嘛?

對方能把婚前房賣掉拿出300w付首付,讓你避開了男方婚前財產這個坑,本來是相當有誠意的一件事

大概因為還在談,並沒有領證,所以考慮問題還是他父母+他如何,VS,你父母+你如何,這個思路

婚後小家庭,可以讓各自家人幫襯一點,但是責任主體應該是你們兩個人。就不要惦記對方父母自己父母各有多少錢這種事了。

18樓:落地拳王

感覺你倆談的不是感情,是買賣啊。共同承擔沒有錯,這麼計較就不對了。結了婚都是一家人,我花八千你也要花八千,表面上一點便宜都沒佔,看起來還挺公平,咋地,合夥開公司呢啊,別忘了婚姻是建立在你們感情基礎上的產物,不談錢不現實,要全靠錢支撐那更不現實

19樓:小德乙隻

有一種情況。

房子500萬,你父母出10萬,男父母出490萬。寫你名字,這種情況如果離婚需要按出資分割。

首先確認房子要怎麼買,資金怎麼出,才能確定產權如何。

另外一般要結婚過日子,如果男方有這個心出了首付,你倆一起供,說真的,挺好的。就算他不讓你A你都要跟他A 。第乙個就是你也是這家的主人,可以為他分擔一半,不管是在他面前還是男方父母面前,起碼有說話的底氣。

第二個就是正兒八經參與還款,就算財產分割,你還是可以拿的到相應金額與增值部分的。於情於理最好都跟他A

要不你想,你收入不如男方,買房子別人出首付,你還不幫著分擔。大家都是人,清醒一點,這麼搞下去,沒多少年你們就能涼涼了。讓自己更優秀把,你不想讓家裡補貼,男方就願意嗎?

換位思考一下,男方父母掙得多那是別人的事,掙得多就得補助掙的少的?要是你,你怎麼想?

婚後最重要的是明事理,同頻進步真的很重要。

20樓:青子吟

既然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了,結婚吧,不要考慮那麼複雜,簡簡單單過日子。

如果你們接受300萬的房子作為婚房,就沒有這麼多煩惱,為什麼不呢?想換好房子?必須換好房子?

換了500萬新房子,你和你男朋友壓力都大,而你男朋友還付了300萬的首付,在和你商討還房貸AA的時候,你想的是要不要分手。如果你願意一起付首付,你們後面房貸壓力都會小很多吧。

至於婚後房產糾紛,別的回答應該會做出解釋吧,簡簡單單,想一想以後和男朋友的幸福生活,不要盲目的聽從部分律師的販賣焦慮之詞。

如果自己分析過後還是不行,認為自己的生活水平下降了(你男朋友也一樣),那就分手吧。減輕彼此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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