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朋友買房,我該不該一起還房貸?

時間 2021-06-02 20:41:41

1樓:燈火闌珊

老實說吧,這就和彩禮一樣,法律確實明確規定了,但是法律都是拿證據說話的,沒結婚的話肯定不能和他一起還房貸,結了婚的話法律是規定還貸部分有你的一半,執行起來的話就很困難了,當然這件事兒還要結合實際來看,怎麼解決就見人見智了!

2樓:果汁先生

在意婚前這個事情的女生基本都知道要是不在一起會有什麼情況發生。

只能從我的角度去說這個事,我買了房我自己是能承擔起月供這個事情的,不會讓女方去考慮這個事情,女方只要維持生活的日常就足以了,當我有能力的時候再買房會寫女方的名字,甚至說賣掉當前的再一起買都沒問題。

你要相信你的另一半,支援他,他成功了你也就成功了

3樓:Murphy Shi993

因為婚姻法改了,結婚7年後女方不能憑對家庭的付出分一部分財產權了,沒名字一起還貸款以後舉證太麻煩。我有小姐妹幫人還了兩年貸款一分錢沒拿回來。

所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要看男方同不同意收錢加你的名字,比如首付100萬,貸款200萬,女方給一半首付50萬,男方加你名字給一半產權,然後一起還。完美解決!

如果男方要了50萬陪嫁不給你加名字,或者明知道貸款房不能加名,卻先斬後奏把貸款辦了。虛偽的美其名曰,還沒結婚不能要女方的錢。結婚後男方公婆再跟你哭窮,於是拿你的50萬陪嫁去裝修了只有男方名字的房。

後面的故事就不寫了……留下想象空間,哈哈

那你拿那50萬陪嫁結婚之前再買一套貸款房,只寫自己名字自己還。跟男朋友說陪嫁車和存款太便宜了,我家陪嫁了一套房。完美解決!

最後借用乙個知友以前的建議,去學習下《物權法》《民法典》《新婚姻法》,對你會有很大的幫助

4樓:京津冀金融策劃師

樓主這個問題其實答案不唯一,應該和不應該無法界定,看你自己是否覺得可以心甘情願一起跟他還房貸,不過既然打算要結婚了,那就一起承擔房貸部分也是可以的,結了婚就是乙個整體,一家人還分那麼清楚幹嘛。

5樓:王幼柏律師

婚前男朋友買房,題主與男友未成為夫妻,不屬於婚姻存續期間,該房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戀愛期間,由於雙方不具備法定婚姻關係,所以不適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法定共同財產制,這個問題要看最終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

如果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雙方或者雙方家庭共同出資購房是為了今後的夫妻共同生活所用,因雙方實際上並未登記結婚,不能認定為屬於共同共有的財產,應當按照出資額確定房屋為雙方按份共有才能公平保護雙方權益。如果因為市場因素,房屋的價值增值了,那麼增值部分的財產應當依照出資比例的原則予以處理。

如果房屋最終登記在一方名下,則未登記方的出資應當屬於對登記方的贈與。這種贈與與一般贈與存在的區別是它應當解釋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所附條件就是雙方登記結婚。如果條件未成立,這種贈與失去了給付的基礎和目的,即使完成了實際支付,辦理了房屋權屬登記,也應當類推適用彩禮返還的有關規定,允許未登記權利方要求返還出資款項的請求。

6樓:皮皮龍

婚前買屬於男方個人財產,除非房產證寫你名字才是你倆的共有財產。如果結婚在買屬於雙方共同財產,看你能不能和他結婚,如果能無所謂。如果不能,不給他還

7樓:愛喝酸奶的橙子

按道理的話,你這樣做是不划算的,因為這房屬於婚前財產,一旦你們的婚姻有問題,那這房子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但是,如果你們的感情穩定,沒有別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可以影響你們,那就無所謂了,因為結了婚你的錢他的錢都是你們倆的錢。

8樓:止戈

雖然都計較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事,還是男女朋友的話當然不用,可是婚後還是要一起過日子的。

結婚就是找個臭味相投的奔著共渡一生去的,老是琢磨著個人財產的事,心交不到一塊去的。婚後倆人的收入就是一起的,還房貸一起還,買菜是一起買,存錢是一起存。

也就是說,婚後夫妻兩個人是乙個小家庭,和雙方父母都區分開的小家庭。要是都有著自己的小心思,婚後生活不會和諧的。勁往一塊使,心思往一塊想,萬事商量著來,這樣才叫夫妻。

9樓:啊耳朵

問這個問題,大概率是房貸還不少,至少如果只是讓你男朋友一人還,估計夠嗆。

【如果感情一般】我覺得誰先提出買房,誰承擔,另一方並不需要還什麼貸款,畢竟你們還沒結婚

【如果感情很好準備結婚了】女生要一起被房貸,就簡單了,名字兩個人的,沒什麼好說的。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2年,我想買房,地點,房子,都是我自己找的

首付我付70%,其他借親戚的錢

他找他爸媽借,我找我爸媽借,我的工資是房貸的3倍+,自己完全能覆蓋房貸+生活還有剩餘

房子名字是我的,他借的錢算是我借的,計畫是2年內全部還掉。

目前還有10w,明年能全部還完。

現在我們感情穩定,按照計畫,明年結婚,我計畫著再存一點,2年內再買套只寫男朋友的名字!

10樓:小幸福

寫你的名字就一起還,不寫的話裝修都不要出錢,姑娘,你是過日子的,不是愛情扶貧的,踏踏實實的,開開心心的。寫咱的名字就一起奮鬥,不寫那就把你的這些錢攢起來,到時候自己買乙個房子。

11樓:蹦蹦跳跳的小瓊貓

婚後共同還貸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情況,房屋所有權會認定男方所有,對於共同財產的增值部分,如果離婚了,男方應當給予女方補償,都這年代了,還了就是還了,不會吃虧,擔心的話辦個夫妻財產約定公證,約定房屋共同所有共同還貸,這樣男方還吃虧了,就財產而言

12樓:風清揚

房子是歸男方的,但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主張分割;同時,共同還貸部分的房產增值部分如何處理,目前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可以基於公平原則,在離婚(我指萬一,祝百年好合)的情況下主張分割,有些法院是會支援的。

13樓:應鐘十一

也是乙個比較讓人頭疼的問題了,問這種問題的女生多少有些卑微,身邊就有幾個這樣的朋友親戚,你好好想想你心裡是不是已經有答案了。

假如他願意加上你的名字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你不會問這個問題,假如你提出了加上自己的名字,他還不願意,你還意識不到問題所在嗎?

反過來說你很主動的和他一起還貸,腦子裡沒有這個問題,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很現實也很難以啟齒的未婚物件間的問題,其實別太緊張,先說斷後不亂

14樓:蘊銘

一家人有必要分的這麼清楚麼?你首先得知道自己心裡是怎麼想的。既然已經結婚了,就是一家人,老公還房貸也是家裡的正常開銷,如果你沒有其他想法,這個應該不能絕對分清楚是誰的錢還的房貸,難道老公因為還房貸沒錢日常開銷,你難不成會就在一旁看著不管麼?

好的生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的。

15樓:nowave

還啊,不用出首付,就能得到乙個投資的機會,很在意的話,每次轉賬註明是還的房貸。法院只認錢到底是誰出的,證上的名字意義不大。

16樓:糖躺探戈

見父母了嗎?婚期定了嗎?

根據目前的法律法規,你男朋友的房子和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一起還房貸,萬一分道揚鑣,姑娘你啥也落不著。

你男朋友的房子,還不起房貸是他家的事情,還沒有結婚,保持一點界限感,既然能套的起首付,房貸也會生盡千方百計換上的,再不濟找他父母,或者朋友借都可以

17樓:redstar330

看他婚前買房的目的是什麼,是不認識你的時候就買了,還是認識你之後要結婚才買。不認識就買,如果婚後可以在房本加上你的名字或者約定購房比例,可以按比例還。如果不加就要考慮下。

總之你還款要有對應的房子的份額。如果是認識你之後,並有在一起的想法才買。那我覺得正常的做法應該是先徵求你的意見,要不要一起買房。

如果僅僅是想作為婚前財產而買房,那就看你們感情牢固程度,要仔細考慮。畢竟在大部分城市按照當地工資來計算房子都不便宜。

18樓:散步的鯽

新婚姻法離婚是婚後收入總和的AA,其中包括資產增值的那部分,也就是說寫不寫你的名字對你而言都沒影響,因為就算不寫離婚時也有財產分割程式

最後,祝你們永不分離

19樓:蘇州律師MrWang

該不該還貸款,加不加名字,對財產歸屬,影響很大。

實務中,很多年輕人慢慢接受了財產協議,有些話還是說清楚比較好,談錢,不傷感情!

20樓:鹹魚一條

最近在學公基裡面的法律部分,有些感悟。

首先,貸款房是不能加名的。

其次,別相信離婚後會獲得還貸部分的一半,法律上這麼規定,但問題是人家給不給你?

建議:男生還貸用什麼還,他的工資都用去還貸了嗎?如果他還貸只佔工資的一小部分,或者說用公積金(不影響你二人的婚後生活),無所謂,我又不圖他房子,而且也沒讓我養家。

如果他的工資都用來還貸了,你的工資主要用來家用,建議商量一下,把這個貸款房賣掉,你們兩個人共同出首付重新買乙個房子,貸款時登記你們兩個人的名字,婚後一起還貸。

如果他不同意,你也婚前貸款買乙個房子,看誰算計誰。

當然如果兩人感情很好,無所謂,主要是不想吃虧。

21樓:

我有個朋友

他的房子,他錢不夠的時候寧願借錢還房貸,都不要他女朋友出因為他說,還沒結婚,怎麼讓她出錢在他的房子上所以,仁者見仁吧,你可以適當資助他,如果你住了這個房子,就當付一部分房租好了,畢竟是你愛的人吶,當然他絕對不能開口問你要,因為那是他的房子~~跟你沒關係,看你倆的感情吧

22樓:房二姐

如果有過這樣經歷的人,一定知道婚前買房和婚後再買房其實是兩碼事。

在這個事情中,奉勸女孩們還是要多為自己考慮一下。畢竟大家都是第一次買房,多一點真誠和理性。

況且,「男朋友」的身份,和具有法律效應的「丈夫」,兩種身份不一樣。「男朋友」的身份,意味著以後的可能會出現兩種結局,如果是分手,那麼會不一樣。

實際生活中,也分兩種情況。共同還房貸是一種;另一種是男方把錢都花在了房子上,但女方的錢都花在兩人共同生活上,最後可能她什麼都得不到。

從法律的角度,如果是男方出首付,產權只有男方。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增值部分,如果離婚房子跟女方沒關係但可以得到補償。但如果是婚前,那麼情況就很複雜了。

所以建議:可以一起還房貸,但最好友乙個紙質情況說明或者和合同,明確女方能夠占有的部分。

雖然有人可能認為這樣操作有點斤斤計較,但大家都是成年人,理性一點解決問題,可以為今後可能出現的問題做出了風險規避。

現在感情再好,誰知道今後面對利益會不會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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