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 作出 與 做出 ?

時間 2021-06-02 17:27:44

1樓:張超

目前「作」與「做」有兩種區分標準,國家語委厲兵先生的說法[1]廣為人知,但比較瑣細、難記,實際運用中有時也難以把握。還有乙個出版校對行業常用的標準,即根據它是否複合詞來區分,如:「做了一件蠢事」,其中「做」字非複合詞,用「做」;「作文」是複合詞,用「作」。

(本題「做出」中的「出」只是作為補語,不構成複合詞,用「做」,word自動校對也是這個標準)

後者這個說法是有依據的。

王力先生說,「做」「作」是一對駢詞,駢詞是指乙個詞的舊形式和新形式同時存在,舊形式往往只殘存在書面語裡而新形式則存在口語裡,「呼/喚」、「逆/迎」、「域/國」、「觀/看」等都是駢詞。 具體到「做」「作」上,「做」相對於「作」是新的形式。「做」「作」反映了新舊詞之間詞彙興替的現象。

按照詞彙興替的一般規律,新詞先在常用義上替代舊詞,接著,在從實到虛的各引申義上,逐步替代舊詞,詞彙興替的結果是新詞的領地不斷擴大,舊詞則漸次蛻變為不成詞語素,從語體上來看,舊詞從口語中退縮,保留在書面語中。

舊詞「作」的本義是「起來」,在先秦時代就已經是高頻詞,基本義已經是「製造」。表「製造」義的「作」後來在口語中讀做去聲,而且最遲在晚唐五代,為了在字形上有區別,專門造了「做」字,來表示這個讀去聲表「製造」的意義。「做」字產生以後,以「製造」義為起點,產生了一組引申義,跟「作」的「製造」義以後的引申意義一致,換句話來說,就是讀去聲的「做」字的使用範圍逐漸擴大,在口語中代替了原先讀入聲的「作」的「製造」義以後的各引申意義。

因此,簡單地說,在現代漢語中,「作」一般用於構詞語素,作為乙個構詞成分,需要跟別的語素構成乙個複合詞以後才能使用,而「做」則是乙個單用的詞,作為乙個詞,它單獨就可以充當句子成分在句子中使用。[2]

2樓:

我分不清,所以,本地話(西官)說去聲zu的,我寫做;說入聲(類似陽平,且比它短,不認為它和陽平已經混同)的zuo,我寫作;說去聲zuo的,我寫做。

因為,做,本就是,把作的zu去聲、zuo去聲別立出來,單獨成一字。意思?沒變。

作還是完整的意思,沒減少。你說你有道理的地方,我天生也有道理。whatever~語言是看事實,還是講道理的地方呢?

「踩自行車」有沒有道理?沒道理,呆湾咋說踩單車呢?有道理,好,你在大陸到處說「踩自行車」試試?

放心,不咋會有人說你錯的,別人聽得懂,但白眼、撓頭、扶額還是要看見幾個的。

說回來。分出來以後呢,那就是兩個字分別發展,哪個字發展出什麼用法、涵蓋了什麼搭配,就是各自的事情。什麼理由,通通沒用,語言實際說了算。

兩個字的用法都有,那就兩個都對,沒什麼可以區分的。既然兩個都對,那倆對的混著用,也沒什麼不可以。做字先覆蓋到某個搭配,大家都用它,作字插不進來,那就只能用做。

反之亦然。插進去了,大家都認可,都用;或者A地興起用做,B地同時愛用作,傳到C地,都用……:有什麼不對?

又不是造新詞、新用法,管什麼應不應該。這裡從來只有,以前有沒有這詞、這詞有沒有人用、我用這詞別人看不看得懂。當然不要去講語法,不是沒用,是誰講誰蛇精病。

唯有「他們用啥,你就用啥」才是真理,語言本來就是,他們用啥,我就用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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