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大清相國》這本書?

時間 2021-05-31 21:44:17

1樓:蘇菲

一周的時間讀完《大清相國》,掩卷後思緒頗多。在各行各業要做到頂級都不容易,官場自古陰風暗雨,無論王躍文如何傾注他的喜愛,真實的陳廷敬注定是個極有城府、極有韜略、極有手腕又極有運勢的人。

一、聰明智慧型卓然眾人

陳少年得志,聰明異常。這是所有出色人必備素質。沒有智商作保,走不了多遠。陳以文才被賞識(衛向書愛才惜才),得以入皇帝朝堂法眼,並免去年少剛直所惹之禍。

二、巨集遠微深,兼得圓融

陳扶搖而上被皇所賞,無不因其查辦幾起重案要案,故有能臣幹臣美譽。書中提到,京官不理地方事務,易失察。但陳不同,他既有高層的巨集謀遠略,又有晉商之後的察微探奇。

他善於私訪民情(山東微訪),長於周旋應對(銅錢案),巧設計謀引人出洞(雲南案),故而總能發人之所未見,摒去了一般京官的失察拙粗。

三、綢繆於後,暗韜於胸

本書最後極為精彩。陳用連環計先後扳倒了明珠,索額圖,高士奇,卻並沒有引起皇帝的猜忌,因為都是他暗中慫恿,在幾個人之間相互挑撥,並沒有明面出現。突然想到之前有一段,陳因為乙個有敵意的大臣倒了,避免被人認為是他出手,就告老辭官了。

在朝堂的進退,就是既要達到目的,又要全身而退,所以起伏就不可避免了。

四、機緣運勢,不可不信

陳屢遇貴人,衛向書賞識他救他,李岳父保他寬宥他,等忍之道存之。及後,他以功勳品格得皇帝欣然,才能不斷高階公升騰。越努力越幸運,此之謂也。

反觀其弟庭統,其友張汧,或缺清醒頭腦,或乏於周遊應對,難有勝果,還總是被各種惦記和算計。智商情商不夠就不要遊戲官場,切之。

2樓:橙子

這本書是男神推薦給我的我得好好答。

評價陳廷敬,康熙老爺子的話最為適當,「寬大老成,幾近完人」,伴君如伴虎,能得到皇帝「完人」的評價此人為官做人之道真值得仔細品味。

先說考官之路,牆裂推薦高考考研考CPACFA司法保代的胖友們拜陳考神,沾沾福氣。陳廷敬14歲時第一次參加府試即名列第一,19歲參加鄉試名列第一,20歲參加會試名列第一,殿試時,順治皇帝深深賞識其才華要點他做狀元,但由於其老師擔心他樹大招風招人嫉恨勸解皇帝最終只給了進士身份,不過真名士自風流,區區狀元身份咱陳相國不care。考場上的陳廷敬無往不利從未失算,說是文曲星下凡完全不過分,其後更是多次在翰林院內部考試中名列第一,並任「經筵講官」,即「帝師」,康熙帝幼時,24歲的陳廷敬被順治皇帝選中任其老師帶他一起讀書,這個習慣保持了幾十年,直至康熙晚年他還經常為康熙進講。

比如在明珠把持朝政雞犬不寧時,心機的老陳給皇帝老頭講解《君子小人賦》,利用講課的機會諷刺隻手遮天的大臣將其拉下馬。

吃飯去了,代更。。。

3樓:符多多多多多

剛看完來知乎看看其他朋友對此書評價

康熙評價陳廷敬「幾近完人」我個人也認為如此。

做人要像陳廷敬學習,保證大方向上的正確,有原則有底線。那麼即使在小細節上出現錯誤也是可以原諒改正的。

陳廷敬宅子在山西晉城,已開發為5A級景區「皇城相府」,有機會定會去參觀。

4樓:feeling

用了一天多的時間讀完,是否是真實歷史暫且不說。主要是因為陳廷敬的一生各種主角光環啊,出身富二代、聰明又努力、重點是還懂得隱忍和收斂,寬大老成、幾近完人,是少有的能夠善始善終的股肱之臣啊,,陳廷敬大概就是王躍文心目中的「清官、好官、能官、德官」。

個人感覺,太順利的人生,領悟總是不夠深刻,正如陳廷敬,銅錢案、雲南、山東欽差之行,總能逢凶化吉,當然也得是人家有智慧型、有手段。但在這個人才輩出的時代,我們所敬仰的,要麼是真的高到夠不到的大神,機率很小,比如賈伯斯、巴菲特、李嘉誠等大神,要麼就是身處同一平台但靠著腳踏實地路子越走越寬的某個小學同學,陳廷敬兩者都不是,陳的段位在我們之上,但又不至於仰視的位置。相比之下,大概小學同學的經歷更能帶給我們觸動。

如何評價《十大酷刑》這本書?

思思 所有的一切不過是在那個恰好的時間,遇到了那個人,說白了就是權利,有權有勢就可以為所欲為,而皇帝他不懂愛情,只知道用權勢壓人。朱炎旭求而不得,但終究景鸞詞陪了他幾十年啊,他也算得到了的。 Rene 最精彩的部分莫過於受自殺那部分了,很能激起人的情感,一些細節描寫也不錯,後來的部分將前因交代清楚,...

如何評價《皮囊》這本書?

wwqzi 只能說,第一本讓我心生厭惡的書,作者以成功者自居,以高人一等的口吻描述著自己的經歷,在看似克制冷靜的文字裡粉飾著自己的虛榮自私,前幾篇還沒太明顯,後面真是越來越讓人討厭。 草木 一本書讀了乙個月了,皮囊講了好多東西啊,靈魂和肉體,信仰和生活,故鄉和他鄉。痛苦的人看見痛苦,依戀的人看見依戀...

如何評價《躍遷》這本書?

蘑菇大頭 這本書,我讀過。兩個月之前讀過的,我現在還記得,當時我讀這個書,是乙個朋友在讀,他把這本書放在車上,某一天,他來找我,然後,我在車後排座位上看到了這本書,我開始之時翻翻,後來就不要臉的強搶先閱讀了,我現在還記得,我是花了兩天的時間看完整本書,然後又花了乙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回頭翻翻前面閱讀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