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讀書的小猹
這是個很值得玩味的問題。
魯達跑路後的事實證明,就算他不跑也沒事,因為小種把他保下來了。
渭州知府接到報案後,壓根不敢直接去抓魯達,他必須先去找小種請示。
「好教相公得知,府中提轄魯達,無故用拳打死市上鄭屠。不曾稟過相公,不敢擅自捉拿兇身。」
抓不抓魯達不是知府說了算,也不是大宋的律例說了算,而是小種點頭不點頭的事。
小種說好,殺人償命,那魯達就完犢子了;小種說,沒事,魯達我保下來了。
那知府就是不敢動魯達一根毫毛。
所以最後就是把魯達保下來了。
「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
這就是活話頭,這就是保魯達的底線,抓肯定是要抓的,但是罪名怎麼定,那得是小種(老種)說了算的。
小種說了以後還要用魯達,所以魯達肯定不能死,去大佬裡修養一段時間就行了。
所以小種是絕對袒護魯達的。
但是魯達最後為什麼跑呢?其實這就是混人的問題。
魯達是很受上面重視的,老種、小種都拿他當個人物,但是他未必能跟同僚相處好。
「洒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
從魯達打完鄭屠就跑路看,他應該是沒有妻兒老小拖累的,所以他應該是個光棍漢。
但怎麼著也是當過「關西五路廉訪使」人,怎麼著也能混幾個人吧?
但是魯達說怕沒有人送飯。
這就說明乙個問題,不論是他以前在延安府老種那裡混,還是在渭州府小種這裡當差。
魯達都沒有混到人,甚至可能連個能說話的人都沒有,就更別提心腹朋友。
但凡他有乙個混的住的人,他都不會立馬跑路,至少有個送飯的人。
所以魯達真正跑路的原因,就是他說的那樣,怕沒有人給他送飯。
怕沒有人給他照應。
更怕就算小種有意保他,也會被其他同僚藉機下死手,到時候局勢可能會不好控。
所以魯提轄很聰明的跑路了。
上司肯定會罩著他,其他人就不一定了,到時候上司也未必頂得住壓力。
2樓:王逸少
經略回府尹道:「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這個人不是我的人,是我爸爸派過來的--這是鋪墊)。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大宋王法,違法必究--場面話)。
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他是我爸爸的人,要弄清楚了,並且告訴我爸爸,他知道了以後你再判--意思是要他有沒有事要聽我爸爸的。)」府尹稟道:
「下官問了情由,合行申稟老經略相公知道,方敢斷遣。」
府尹真拿到了魯達,也不會沒事找事的判他的罪,因為小種說了,你得去河北問我爸爸怎麼辦。
「我吃飽撐的啊!」
這是魯達太相信法律了,他不相信延安府有三千貫虛錢實契的事,也不相信乙個殺豬的敢叫鎮關西,他更不敢相信他的上司小種可以輕鬆擺平這件事。
3樓:Samuel Solomon
鎮關西也沒想到,魯提轄也沒想到,就三拳……
這首先是乙個意外
有人說了,魯提轄應該想到啊——我就問憑什麼應該?
倘若是在戰場上,魯提轄三拳制敵,估計你又該嫌慢嫌拳頭軟嫌魯提轄武功摻了水。
由此可見,魯提轄無論跟誰打都是同樣的戰力輸出,而且就連他自己都低估了自己。
然後就是考驗心理的時刻——上司憑什麼就一定要庇護?魯提轄又幹嘛要依靠上司的庇護?
恰恰相反,他當時先想到的,是不給上司添麻煩。
經略相公對魯提轄肯定有恩義,魯提轄又是乙個極為重情重義之人,倘若這都沒看到水滸還是別再讀下去了。
張牧之說為什麼上山當麻匪,就是因為腿腳不利索跪不下去,魯提轄只比張麻子更不利索。
那麼,上司庇護了嗎?答案也是肯定的。
經略相公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
這就叫交情,不需要特意打招呼,大家就清楚該怎麼辦。
而且逃遁還是最優解
真兇抓不到,又不敢找經略相公的麻煩,鄭屠白死!
所以魯提轄幹嘛不跑!
就算不跑,官職也肯定保不住,何必呢?
再說了,像魯提轄這種武力值,最好的歸宿是戰場。
倘若能天天殺敵立功,前途豈止於乙個小小提轄?更不會閒置到了被人以為來給經略相公家裡買肉的地步。
了卻君王天下事
贏得生前身後名
可憐白發生!
4樓:李依
不用分析那麼多啦,大夥想想魯達幹了啥。
在別人看來,魯達就是讓鄭屠切肉,切骨頭,鄭屠說了一句話,就被活活打死,人家還是求了饒的,卻依舊不肯停手。
人家那麼多眼睛看著呢,你讓小種經略相公怎麼罩著他?
5樓:隨心隨性
沒人送飯什麼的應該只是託詞。魯達本來沒準備打死鄭屠的,鄭屠做的事也罪不至死,魯達只是想教訓一下他,沒想到下手重了給打死了,所以魯達首先就承認自己有過失。如果他不跑,肯定也死不了,但是乙個是需要牢裡坐幾天,可能還需要上司舍個情面保他出去,等於徇私枉法。
別管是坐牢流放,還是走後門,魯達那脾氣應該是接受不了的,那就只有跑路了
6樓:威廉先生
個人看法,如果他想的話老小兩位種經略相公都會保住他的,但是他不想。首先他雖然是為民除害,但是他畢竟是殺人了。他也不想為難兩位經略相公,他出家估計也是為消除自己的戾氣吧。
所以我認為只要他想,以他的人脈與官職,上司一定是會保住他的。畢竟他是個重情義的人。
7樓:小陳
官場上庇護不能公開,《九品芝麻官》裡李公公上來就是一句:幹孫子你可要好好做人,作奸犯科的話幹爺爺也幫不了你。但是有人要想冤枉你,倒也沒那麼容易。
原著裡魯達一溜煙跑了,沒給上司庇護的機會,但魯達犯事後府尹不直接抓人而是先跑魯達上司請示再定奪,就已經是庇護了
8樓:謙仔
……就差沒把這是你別管說出口了,還叫不庇護?
這個人是我爸派來幫我的
你抓了他怎麼判決要跟我爸打招呼
日後我爸還要用這個人辦事
——這是成年人都能聽懂的話了吧
9樓:瘋未覺
小種經略相公的話翻譯一下你就知道了
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
這話啥意思?字面上是說魯達原本是在老種經略手下的,實際上是說雖然魯達職位不高,但是這人是我種家的親信,經略相當於軍區司令,種家有兩個,魯達相當於軍區司令的警衛班(連)長。
這裡幫護二字是重點,如果魯達不是親信,這裡用的就是差遣了,這個幫護是在突顯魯達在鍾家的地位。
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
別小看了這個依法度,既然有依法度自然有不依法度,不依法度自然就是要上刑,就魯達這茅坑裡的石頭的脾氣,沒上堂可能幾十棍就打上去了,這句依法度基本上就免了皮肉之苦。
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
就算是他真無故打死了人,判完了,也得讓我父親知道,你才能定罪。
為什麼要問老種經略?
1.經略使雖然位高權重,但是插手地方政務屬於犯忌諱,軍隊體系干預本地的司法體系太過於敏感,這事交給外地的老經略更為合適。
2.拖時間,只要當場沒判,往後怎麼都好弄,這個就不用細說了。
這句話是赤裸裸的庇護了,翻譯過來就算,如果你查完了,他無罪,你就自行處理,如果他有罪,那就交給我父親來處理。
至於怎麼交?
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
實在不行,你判個發配邊疆。
至於到邊疆以後,他是戴罪立功還是官復原職,那跟你就沒關係了。
總結下來
10樓:道三
【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
】這幾句話算是到家了。
首先點魯達是老種的人,而且是怕小種沒人幫忙特地派過來的,點明魯達是老種很看重的心腹,否則不會派來幫兒子。老種的心腹,你看著辦吧。
第二句,嘴上說的是依法,但接著就是要求斷案結果要讓老種知道才能下。等於明白要求必須老種點頭。當官直接判個殺剮,他自己覺得老種能答應麼?必然輕判。
最後一句,說明老種日後還要這個人,當官的不但要保證這個人活著而且還要有戰鬥力。那時候坐牢可不是那麼容易的,坐完牢人廢了死了的有的是。好吃好喝好招待,人才可能始終有戰鬥力
11樓:天空骸
上司已經庇護了,只是魯達也是要面子的,萬一送回老上級那裡,人家問他:你咋犯法的,回 :打死個賣豬肉的,同僚 :
哈哈哈,咱們西軍打的是西夏狗,你打死賣豬肉的,真弱雞。 魯達 : 我是打抱不平為了乙個叫金翠蓮的。
同僚 : 哦,為了女人,哈哈哈。魯達你弱了,俺們好漢都是打熬身體,少近女色,你居然和個賣豬肉的爭風吃醋,哈哈哈。
魯達:草,還是跑路吧。
12樓:擺渡
魯智深的人緣其實真不算是好的,書裡很多地方都描寫過,這個人不會和同事處,和領導也不是很能團結一致,屬於是團隊裡的非核心人物,領導對他恐怕是頭痛的很了,出了事巴不得趕快讓他走呢,怎麼會包庇?
13樓:瀾冰白羽
上司想庇護,奈何魯達跑的比兔子還快。
且說鄭屠家中眾人,救了半日不活,嗚呼死了。老小鄰人徑來州衙告狀,正直
府尹昇廳,接了狀子,看罷道:「魯達系是經略府提轄,不敢擅自徑來捕捉兇身。」
府尹隨即上轎,來到經略府前,下了轎子,把門軍士,入去報知,經略聽得,教請
到廳上,與府尹施禮罷,經略問道:「何來?」府尹稟道:「好教相公得知,府中
提轄魯達,無故用拳打死市上鄭屠。不曾稟過相公,不敢擅自捉拿兇身。」經略聽
說,吃了一驚,尋思道:「這魯達雖好武藝,只是性格粗滷,今番做出人命事,俺
如何護得短?須教他推問使得。」經略回府尹道:「魯達這人,原是我父親老經略
處軍官,為因俺這裡無人幫護,撥他來做個提轄。既然犯了人命罪過,你可拿他依
法度取問。如若供招明白,擬罪已定,也須教我父親知道,方可斷決,怕日後父親
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府尹稟道:「下官問了情由,合行申稟老經略相
公知道,方敢斷遣。」
原文裡面,小種經略相公,是直接了當的就和府尹說:「怕日後父親處邊上要這個人時,卻不好看。」很簡單啊,魯達是我父親的人,要是將來邊疆再起戰事,魯達必定是要回我父親帳下,與外族廝殺的。
你現在把他抓了監獄裡了,難道將來打仗了再放出來?
要是魯達真的被抓住了,也要送到老鐘經略相公處問話的,你覺得都把人送到邊關了,還能讓魯達回來服刑?
「卻不好看」四個字,就已經很直白了。
那鄭屠,只能算白死。被魯達打死,算他活該。
鄭屠和牛二,乙個是屠夫乙個是潑皮,為什麼卻能為害一方呢?
louzhiguo0000 哪兒都有一些這種的地痞流氓,常年好吃懶做,靠偷盜詐騙恐嚇來生活。這些人常年小罪不斷,大罪不犯,他一旦被判,也僅僅關半年,頂多一年,但是他一出來就會明裡暗裡加倍報復你,而你把他告倒,得有充分的證據證人,還得花錢找關係,而把他告到受到懲罰的機率也並不大。這種人惡習不改,無論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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