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籃球無意傷著別人需要付全費嗎

時間 2021-05-07 05:14:07

1樓:煮耳

在一項體育運動中,如果危險的存在是合理且顯而易見的,那麼參加這項運動的人就被認為是接受了這種危險的存在和危險可能帶來的後果。

現在你們兩人在籃球館打球,對於打籃球這項體育運動的風險和可能帶來的後果,兩人都是明知的,自願參與到這項運動中,表明兩人自願承擔風險及相應後果。打傷人的一方雖然是加害人,但由於受害人同意而免責。

故受害人的損失由自己承擔。

2樓:橫豎撇捺

我覺得看情況。

把我傷著了,若是好友,tm能讓你跑了?趕緊帶老子去醫院,請吃飯。當然是不會讓掏醫藥費。

若是陌生人,我就是要你乙個態度,該有的忙前忙後的態度都有,那我認可你是個好人,互相尊敬,你說要去醫院,我肯定說不用不用,打籃球常有的事,然後讓好友帶去醫院。你若是啥啥態度都沒有,那我肯定要主動提,該多少錢多少錢。

3樓:機槍打蚊子

具體事情具體分析。。。看是誰了,要是學生和老師打籃球,無意把老師傷了,沒啥的,回去繼續上課,老師自己看傷…(高中政治老師),啥?你讓學生多少出點?信不信網上噴死你這個老師。

4樓:大象

如果他態度大方,那可以適當表示下。如果拿你當豬頭殺,理都不用理。你這種情況就是不用搭理。

我們去打球,受了傷都是自己對自己負責,從來沒什麼弄傷你的人買單的說法,誰打球是打架啊?

反正我自己腦袋被一大叔拿牙齒磕破過,當時都有小凹槽了,最後還不是算了,誰叫你要打球呢?打球就是有對抗,有對抗就有受傷的風險,雖然我這個被人用牙齒磕破腦袋比較少見~而且你抓著人家賠,名聲就臭了,以後這個場地或者別的場地知道這個事兒的人,鬼他媽敢和你一起打球啊。

5樓:天空有明月

都是各自付費的吧,以前讀高中的時候我同學的後腦勺和防守人的下巴撞在一起,他腦袋被撞了乙個洞,防守那人掉了顆牙。後面都是我陪我同學去醫院照CT,當時花了一千多,這個錢是當時他堂姐出的。

6樓:虎三先生

打球這些運動本來就是有風險的,你去參加運動也要代表你要承擔相應的風險,如果風險發生那就按照公平原則承擔,不存在全部承擔的情況

7樓:諸城葛家

有乙個這種帖子裡面說了,法律規定,參與有受傷風險的運動,相當於預設簽署風險合同,自行承擔所有責任。沒有向施害者索取賠償的立據。

8樓:

從法律上不需要負,畢竟有自擔風險原則,你只要不是故意傷人的,不需要負賠償責任。

但對於個人來說不能只談法律,還得談生活。打球把別人打傷了,畢竟是自己打的,或多或少給人家賠點錢,賠禮道歉也是應該的。至於表示到什麼地步,就看你自己對自己的要求了。

9樓:天使的貓貓

法理上不需要,對於身體接觸對抗激烈的運動比如籃球,有一條潛規則是,你參加就是預設,除非是對方的惡意傷害動作,正常對抗導致的傷害是自行負責。

出於人道主義,應該買點水果去看望一下。

10樓:aswoai1934

籃球我上學的時候也喜歡打,還得了「水上漂」的美名(並不美,只是在有雨水的球場上,滑了好幾公尺遠沒摔倒),但是能把球拍人臉上,說實在的,也夠尷尬的。

法律上來說,自願參加有風險的運動,是不支援賠償的。但道義上來說,你自己把球拍人臉上砸個兩厘公尺長的傷口,讓你補償個幾百醫藥飯錢啥的,真不過分。是我這暴脾氣的話,估計你臉上當時也得出個2厘公尺的傷口了,我寧願賠你幾千,你幹不?

11樓:火槍裸鞋憋聖劍

關於法律很多人貼了,我就說個人看法。分開看縫針費是可以談的,畢竟你給人家幹傷了,雖然不是故意的。縫針應該也不算太貴,如果家裡不困難付了也行。

車費給不給也可以談,畢竟你不能要求對方腿兒著去醫院。但是尼瑪吃飯幾百塊什麼鬼?他路上買個房你還給她付房款麼?

這就是擺明了欺負你了,不給!

12樓:

正常受傷自己負責唄。

以前在球場踢球,一雙球鞋就能開踢,挫傷甚至骨裂都有,什麼臉接球,救球滾到橡膠跑道上,擠啊擠啊摔了的事多了,去醫務室處理了了事。

像這種高風險的運動,合理損傷自己承擔很正常,不然以後誰敢和你玩啊。

13樓:惆悵亦如過往

2020/10/16

那天我辭職了

下午跟朋友一起打球,結果跟別人對撞了個頭,我自己撞到眉骨上,裂開了一條傷口,當時我看到有東西往下掉,以為是星星。

然後跟朋友一起去醫院,縫了14針,花了一千多塊錢,我自己出的。

其實,我很羨慕那些能夠給他自己爭取到最大利益的人,不管做什麼。

14樓:吾王美如畫

學校裡打籃球本來就是生死決戰的運動,超業餘技術基本全靠蠻力搶球的熱血魯莽青年的運動,本來就是高危運動。

眼角破裂,鼻樑斷,牙齒脫落,耳朵出血,手指扭傷折斷,肋骨撞爆,跳起搶欄板被人失手打中蛋蛋痛得當場蹲下的,手肘重傷,腳扭傷,臉踝崩裂,我還見過穿拖鞋打籃球的人,腳尾指當場直接折斷的,鮮血淋淋,臨近高考住院然後直接改變人生軌跡的。

「君子不立危牆之下」,不打籃球會不會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輕傷常有,沒重傷純屬僥倖,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腳。既然自願打這麼危險的籃球,那麼就預設好承擔輕傷重傷的後果,球場上受傷,索賠醫療費,難上加難。

15樓:豬吃粥

這個怎麼說呢。。如果形成潛規則甚至立法,打球碰瓷可比馬路上碰瓷風險低多了。。。我就說乙個我見到的事兒吧,幾年前我在江蘇科技大學打球,乙個老太太在籃球場撿瓶子,大學生打球的激烈程度很高,老太太為了和另乙個同行搶瓶子,跑著橫穿球場,然後被撞倒了,感覺受了傷了,要訛大學生好多錢,鬧起來最後報了警,結果一分錢沒有賠,警察的意思就是你知道不能橫穿球場,但是你還是穿了,打球的人無責任。

再說說打球的朋友吧,說實話,只要是打球有幾年的朋友,能大概分辨出無意和故意的傷人動作,故意的我們當然追究到底,無意的動作大家一般就是自己認倒霉。我從小學就開始接觸籃球,骨折崴腳碎眼鏡等等大傷小傷每年都會來幾次,但也沒拉下臉去找人索賠,畢竟野球場的風險我是知道的,我也盡可能在打球過程中保護好自己,漸漸變成地板流老球痞。

16樓:黑梁上的灰貓

我當時聽完是真的不痛快,打了七八年球,見過太多受傷的球友,有人負責的,也有人怕擔責任不管不顧說一些風涼話的。

去了醫院檢查,拍片,確定是鼻樑骨折錯位,現在的情況是開了點消炎藥在消炎,消炎以後還得做手術復位,這一流程下來,保守得花三千五左右。這錢都得自己出,想想都肉疼,至於為什麼我沒要求他賠錢,第一,他上籃時手肘是下落過程中把我鼻樑打到的,打球的兄弟們應該知道,在身體下落過程中,是很難控制身體的。第二,我以前打球也把別人受過傷,雖然不是骨折這種嚴重的事,人家也沒讓我賠錢啥的。

打球麼,磕磕碰碰也是難免的,除非是發生了打架這種體育活動之外的事,那是肯定要索賠的,畢竟性質不同!

第三,害死人的都是那該死的面子,不怕你們笑話,我當時還真張不開那問那人要錢的嘴!怪自己作,我的問題。

現在的情況就是這麼個事,過幾天還得做手術復位,又得花錢。花錢我就肉疼,因為我太窮了,難受

最後,想說一句「塞翁失馬,焉知禍福」,下次我肯定會遇到好事滴,盡量讓自己保持樂觀的乙個心態(其實我想哭(┯_┯))。

17樓:大明白

對方不要的話,是對方的權利~

對方要你負責,就和和氣氣的協商解決~

畢竟封了針了~

不過你可以要求對方拿著藥費和診斷證明來啊~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

18樓:勉強心動丶

個人觀點,只要是在球場上比賽時無意識造成的傷害,是沒有必要進行賠償的,似乎是走法律程式都不好辦,因為是在進行體育活動。除非是你真的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個動作太大已經違體或者就是衝著人去的,或者造成傷害之前已經不是在進行體育運動了。

但從道德上來說,如果真的給別人造成了不小的麻煩,還是要勇於去承擔責任並且承擔費用什麼的。但是就題主描述的,我個人覺得承擔醫藥費路費什麼的都正常,吃個飯是什麼操作……

19樓:小楊

你好以前在乙個博主那裡看到的若有不對勿噴(非專業人士)

20樓:任仲明

按照你文中描述的。應該付藥費以及相應的賠償。當然法律是怎麼規定的我不清楚,畢竟不是從業人員。

這麼說吧,如果你被人傷成這個樣子,你會希望得到什麼樣的結果?

至於請吃飯是個什麼操作,你認識那個人?還有,為什麼不當時去醫院?

我曾經傷過乙個人,嘴唇開了個口子,不大。當場陪著去醫院,也是給用的美容針,不留疤痕那種,給了藥費,又賠了三五百。有中間人說和了一下,就結束了。

我沒怎麼受過傷,頂多是眼鏡讓人打壞,換一付鏡框,百十塊錢,也懶得找人要…畢竟都認識。

入門打籃球需要籃球鞋嗎?

IIllllllIIII 要,籃球鞋的防滑 緩震 防側翻等特點不是其他鞋能比的,穿籃球鞋可以有效地避免受傷。不過,並不建議買太貴的簽名鞋,球星的鞋款都有強烈的個人風格,再加上球星比賽要打腳和專業護具的防護,會讓他們忽略球鞋的一些保護性,因此價效比不高。如果為了壓馬路或裝杯的話當我沒說 toukai ...

打籃球需要什麼裝備?

vu晟 我認為的配備是 首先是籃球鞋。鞋子對打球真的非常重要,一雙效能差不多的籃球鞋足以讓你馳騁球場 其次是短褲 天氣冷就舒服一點的運動褲 個人認為褲子衣服這類對打球的舒適程度也有一定影響,身著專門的運動裝肯定會讓你的球場體驗更加優良。 公尺蘭俱樂部 我覺得護肘也挺重要因為摔倒以後最容易擦傷 受傷的...

打籃球撞不過別人怎麼辦?

我好方方方 別硬撞,這樣你會更容易受傷,沒有身體對抗也不可能,我覺得就是卡位,還有卡重心,當然不是撤凳子那種髒動作,就是讓對方有力使不上,同時還能有效的干擾吧 這點我深有感受,但是可以改變。這種對抗性較大的你首先要提公升的是力量,下盤的力量是否紮實很關鍵。其次就是你的護球力量,可以嘗試抓著球伸直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