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在領獎台上未穿安踏贊助的國家隊領獎服,如何看待安踏的強硬回應?

時間 2021-05-06 06:01:12

1樓:kage

個人觀點:就事論事,孫楊違反規則,做的不對。

有個說法是孫楊在受傷低谷時期,沒有誰管他,包括游泳中心,只有361對他不離不棄,如果是真的,孫楊這事應該不只是商業利益,也有感恩之意。如果真是這樣,開始粉孫楊和361了。

但是誰能告訴我:這事最後到底是怎麼處理的???!!!體育總局或游泳中心或中國奧委會,到底有沒有給個最後的說法?可能是搜尋水平有限,沒找到這事情的處理結果。

2樓:大亮同志

孫楊穿361,會給自己帶來一定經濟利益,國家隊能對他做的處罰也微乎其微,可能就幾萬塊錢。

但國家隊和品牌籤贊助時因為信譽造成的損失應該至少也在億元以上。參考易建聯扔李寧鞋子。

這不就是個人金錢利益凌駕國家利益

3樓:

補充觀點:

了解了安踏事件原委,能夠理解孫楊。孫楊是乙個為國爭光的運動員,也是乙個知恩圖報的好小伙。

司法中那句名言怎麼說來著: 罪無可赦,情有可原。

好好審視我們的體制吧。

先說觀點:在商言商,在位謀職。安踏維權沒有錯,錯在low段位的公關營銷手段(有點病急亂投醫意味)。

孫楊作為國家英雄,艱苦訓練勇奪數金可歌可泣,但從法治社會商業角度評判,嚴重違背契約精神也是不爭事實。

這件事完全可以通過總局施加壓力,而不是安踏親自出馬叫陣孫楊。說到底,和安踏簽訂契約的是總局,孫楊的行為確屬於總局紀律不嚴明,管理不當。但安踏直接出手打孫楊,好比兩個大人做生意,你惱羞成怒打孩子,還卯足勁下狠手要打到死是幾萬個意思?

當然也不排除和總局談崩,高額贊助打了水漂,病急亂投醫的情況。

安踏的公關最low之處,是膽敢將企業利益偷換成國家利益,還到處張貼大字報發酵事態,是覺得自己太聰明,還是以為公眾太愚蠢?就陣前出刀國家英雄(孫楊接下來還有比賽)這一行為,才是真. 罔顧國家利益吧?

這個事件使多少人對安踏粉轉路路轉黑,說公關是猴子請來的逗比不為過吧?

結論: 總局應該整頓,孫楊應該反省,安踏應該獲賠,公關營銷應該好好培訓。

4樓:十步生不2

這商業糾紛搞得蕩氣迴腸的,也不怕腸子穿孔。

如果你覺得游泳隊違約,你就起訴唄。

游泳隊覺得孫楊違規,就處罰唄。

提國家算怎麼回事?

這智商活該交稅。

5樓:alex li

只有我乙個人覺得李寧不妙了嘛!!! 和其正的慘敗歷歷在目........

李寧快行動起來,加入進來撕逼啊,多麼無厘頭的理由都行!不要再沉默了

6樓:Xie Harry

2023年梁朝偉代言小公尺note2手機,僅用小公尺note2發過幾條微博,之後在合約期內用爛蘋果發微博。

香港「影帝」的行為被扒皮後,把近幾年能顯示手機及客戶端的微博全刪啦。

大家如果有空,可以去看看。

附國內明星的微博:

SKR SKR

魚塘夫人冪姐

7樓:飲白

純屬用詞不當總讓人想槓一槓

你換個別的詞,可能站孫楊的就根本沒這麼多,但是乙個贊助商,用「國家」這麼大的詞的帽子壓在剛為國家(及其個人)奪牌的人身上,真的特別招人噴

8樓:El Facil

個人利益難道不應該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嗎?

如果國家利益是如此的崇高,那麼歷史上的先烈就沒有什麼紀念的意義了,畢竟他們只不過是做了份內的事。而其他所有人應該被立刻判處死刑,以背叛國家利益自己苟且偷生的罪名。

9樓:陳生

這是乙個網路時代的注意力公關典型案例。

本來就是乙個商業糾紛,一方違約,一方索賠,事實很簡單明瞭,但這公關工作就很耐人尋味了。

安踏的公關沒有把重點放在商業合同本身,而是把孫楊的違約行為引申到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的範疇,俗稱上綱上線,一時間導致議論紛紛。

這是為什麼呢?

我認為,是因為在如今的網際網路上,乙個資訊要得到公眾的注意力,就必須得營造劇烈的衝突,也就是所謂「爆點」。

我們的注意力閾值越來越高,一篇簡單的擺事實講道理的通告,三小時內就會被明星出軌的緋聞淹沒。公關要出位,必須要附會一些深入人心、經久不衰的爭議點。

你看,這不是很有效嘛。

10樓:呵呵

這樣的矛盾也不是第一次發生的,喬丹,納達爾這些都做過榜樣的。作為國家隊的一員,必然就要尊重國家隊贊助商的協議。尤其是游泳這樣的小眾的運動,國家游泳運動很依賴這些贊助的,孫楊的行為其實是損害了其他普通游泳運動員的利益。

11樓:葉公子高

人人都覺得自己是孫楊,沒有想過自己可能是某個從小到大練游泳,但是卻因為先天不足/發揮失常/意外受傷等各種原因沒有出成績的默默無聞的運動員。沒有安踏(cba易建聯的李寧也是同理)這些運動員可能是沒有基本保障的,說白了,飯都沒得吃。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但是你們可別覺得鳳凰吃飽了小雞也吃得飽。

孫楊可能沒想那麼多,但是吃瓜群眾屁股也跟著坐那就有問題了。

12樓:

對於不上公升到國家層面的人我只想說拋開贊助商不說,如果乙個運動員站在領獎台上私自穿不同於國家隊統一要求的服裝領獎時(關鍵還有同一國家的隊員),不是給國家丟人是什麼?難道不有損國家形象嗎?假如你們班統一隊服去參加比賽就有乙個人不聽話非得跟別人不一樣穿個人的衣服難道不是在給班級抹黑?

如果你作為其中的一員會無所謂?

更何況在他做出這一舉動前就沒有考慮後果???

難道在加上商業利息後這最基本邏輯就變了性質了???

有些人的邏輯真的不敢恭維。

13樓:維納斯的胳膊在哪

以前有一檔綜藝節目,講的是讓一群明星去軍營體驗生活,管理他們的是部隊裡的士官班長,一名班長也許管理有點嚴格,孫楊不滿意道:「我哪年哪年在什麼什麼運動會上為國爭光,你怎麼怎麼樣。那會兒我個人感覺就是這小子開始飄啦,將來會壞菜。

14樓:流浪的小王子

安踏本來是佔理和佔據道德優勢的。按照合同該咋辦就咋辦。該處罰處罰,該起訴起訴。

孫楊理虧,也說不出個123.你說孫楊違反合同,沒有契約精神,沒問題,沒問題,沒問題。

然鵝,安踏的問題在於:孫楊穿了361的衣服領獎=在世界體育史上史無前例=對於中國的國家形象和規則的尊重有重大影響=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

EXM?寫大字報呢?公關部是70路的麼?

還有什麼安踏的領獎服代表中國體育的精神風貌,代表中國運動員的風範,是乙個國家的聲譽、形象和公信力的代表。

你是不是還要代表亞洲?代表亞運會?你一件衣服要整五個代表,是不是不把重要思想放在眼裡,是不是居心叵測,是不是意圖不軌,是不是對抗人民的意志?

15樓:

沒什麼可說的,本來就是孫楊和他團隊的問題。看看cba,李寧簽了那麼大的溢價合同,結果nike中國那幾個台灣人各種下三濫手段,又是扔鞋吧,又是崴腳吧。

贊助商的利益得不到保證,你看接下來的cba贊助還會有傻子給那麼多錢?那麼拿不到那麼多贊助,受損失的不就是那些沒名氣沒贊助的運動員和沒那麼多錢的球隊麼?最後影響的就是整個聯賽甚至運動。

更何況這是亞運會,每個國家代表隊都有統一的領獎服裝,你不穿,難道你不是中國運動員?說這是損害國家形象也沒什麼問題吧?

既然在乙個鍋裡吃飯,那你翅膀硬了能自己在外面吃飽了就把鍋砸了是不是太缺德了?

16樓:

國家隊那人家錢了,就應該管好隊員,該穿啥穿啥。不服管的隊員,就別進國家隊。國家隊不這樣做,就是沒有契約精神。

隊員之前有合約,但是還想進國家隊,就要和之前的贊助商商量,是穿友商的衣服,還是退出這屆比賽。你不能都佔著。

當然,新贊助商得理,靠強硬態度爭取點關注,少損失一點算一點。

17樓:遇見

中國代表隊,代表的是國家,為何搞那麼商業化,中國隊領獎服裝上只能有中國和國旗標誌,其他任何品牌都不配出現中國隊領獎服裝上面,越商業化就是越腐敗,這是必然的!安踏,你是塞了多少錢?

18樓:一點想法

孫楊在國際大賽的領獎台上公然違約,作為與安踏簽約方的國家體育總局,到現在也沒有就事件表個態,是不是不合理?就在現場的游泳隊領導也不制止,事後也不解釋,合不合理?孫楊不僅違反了與安踏的合約,還違反了亞運會禁止出現非體育用品商標的規定,是一件很嚴重的違規事件。

不會因為有幾個金牌護身,體育總局就網開一面吧?

19樓:孫超

其實就是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衝突!

乙個品牌花了大價錢給乙個團體做代言最後錢在誰的手裡?大頭肯定不會是得獎的個人!

另乙個品牌也是花大價錢給乙個運動員請對方做代言,最後錢在手裡?大頭肯定不會是團隊領導!

這就是衝突的根源!

20樓:雲生

如果安踏不起訴的話,單純網路撕逼很可能落個毀譽參半的結果。另外誰能更新一下游泳隊發面的態度啊。畢竟那麼大一套衣服呢,游泳隊到底事前只不知情呢?

21樓:知無不言

說實在的,在這次事件當中,孫楊才是最聰明的,算是唯一的贏家。

對孫楊自身來說,1、履行了361度的合同,錢拿到收了;2、了解領導的心理,只要出成績其他都小事,金牌就是護身符。但是對國家隊來說,以後贊助商的條件肯定更苛刻、贊助金額也難以提公升;3、了解大多數中國人的心理,中中國人追星一大特點就是容易走偏,只要粉上乙個人,放的屁都是香的,路人說實話說還得懟回去;4、理智路人並是不目標受眾,不必過多考慮;5、後續用國旗遮擋標牌的動作,雖不合理,但理由也算正當其他人還不好反駁;5、安踏本來是有理的,可惜公關不好敗了人品,而且贊助的是整改代表團跟對孫楊影響不大。6、361度乍一看是佔了一些便宜,但這種做法有些毀名聲,對於乙個並不大的品牌來說手段略顯下作,長遠來說利弊難辨。

22樓:張晨

有人說安踏提綱上線,巴拉巴拉的。

安踏不是傻子,它這樣說它不知道會產生啥樣的影響嗎?你真的以為羅永浩不知道TNT工作站會被嘲笑嗎?

我認為安踏肯定先跟國家隊溝通了,到現在國家隊都不反應個啥說明國家隊沒理安踏。安踏這才出此下策,孫楊人設這麼好,他們也明白這樣的後果。如果安踏換成了阿迪你們會怎麼想。

恭喜安踏,不以世俗的眼光要求自己。挨打了,還不讓我發聲了。

23樓:駿芃

安踏的反應已經是非常的克制,批評的方式是比較隱晦的。

既然響應徵召進入國家隊,相當於與國家隊有了契約,國家隊的商業合同自然應該遵守。

但是大白楊卻穿著自己的贊助商的服裝,已經是違約了。

我想,贊助商在簽訂商業合同的時候,應該是考慮了商品使用場合的,個人贊助商的商品不會和國家隊的商業贊助的同類商品一起出現。

如果沒有,就要好好梳理一下運動員的商業贊助行為了!

24樓:

我覺著這個問題我們過多關注了,就乙個運動員而已,何必鬧得盡人皆知,無論對錯都只是乙個小事,無關民生,無關國家命運,看了就過了吧,也許一切從法律出發,有規可循,就不會有這種鬧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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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旭 對於ALB自己 壓力的釋放,尤其來自上一場加濕器主場奪冠的壓力,在MAX退賽的情況下,ALB也把自己能給車隊帶來的積分最大化了,來自各方的壓力都會得到釋放,在隊內資源集中在MAX的情況下兌現乙個領獎台,首個領獎台的窗戶紙捅破了 莫名想cue奮戰還在為首個領獎台而努力的虎啃堡 希望以後會是常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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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日長虹 國家利益遠高於個人利益,孫楊有權利不參加比賽,沒有權利在作為國家代表時損害國家利益,他這是在挑戰國家的底線,或許現在沒什麼問題,但話放在這裡,如果他能一直獲勝還好,一旦從神壇跌落,清算一定會到來 墨言 他身披國旗不更有識別力?他無論哪件運動服都有國旗標誌,不能代表國家?只是對贊助商不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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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kusu 安踏籤的是總局 361籤的是分局 孫楊穿什麼還不是聽領導的?只是個犧牲品罷了 再者,安踏有什麼資格談國家利益?反倒是不懟總局懟孫楊 也算是個反面教材公關了 菜籽吃菜籽 所有人一邊倒的指責孫楊違約無視規則,但是就沒有人考慮過人家361嗎?孫楊只是遵守了361的規則,不能說沒有遵守安踏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