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村口集合
法律意見
工傷報銷流程如下:
1、發生工傷後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2、發生工傷單位應當在您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拿到工傷認定書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最後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
3、如果單位未在30日內申報的,您應在1年內按照上述程式申報;
4、對於工傷認定申請和工傷賠償問題有爭議的且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注意:如果單位沒為您交工傷險,就由單位進行賠償,您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式同上。
2樓:雲南幹盛司法鑑定中心
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用人單位一方的申請時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如果單位沒有這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2)勞動者一方的申請時限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會組織也是可以申請)
(3)超過1年申請期限的特別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屬於用人單位原因;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二、工傷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三、社保部門多長時間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四、多長時間作出工傷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五、工傷認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勞動關係
最高法院認為,通常情況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職工工傷,應以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為前提,但特殊情況下有例外。
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號行政判決認為,當存在違法轉包、分包的情形時,用工單位承擔職工的工傷保險責任不以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為前提。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時,應由違法轉包、分包的用工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六、不服工傷認定結論怎麼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是可以選擇的,這裡的行政復議不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式。實務中有些單位為了拖時間通常選擇先復議再訴訟,勞動者為了省時間應當不復議直接訴訟。)
雲南幹盛司法鑑定中心是經昆明市司法局審核、雲南省司法廳批准、國家司法部備案的大型綜合性的權威司法鑑定機構。我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和鑑定報告可用於事故調解、保險理賠以及訴訟等,是雲南省各級人民法院案件審判中採信率最高的鑑定機構之一。
3樓:張律師
(一)用人單位一方的申請時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特別注意: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如果單位沒有這30日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勞動者一方的申請時限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超過1年申請期限的特別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由於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於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屬於用人單位原因;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5)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工傷認定辦法》的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最高法院認為,通常情況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職工工傷,應以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為前提,但特殊情況下有例外。
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號行政判決認為,當存在違法轉包、分包的情形時,用工單位承擔職工的工傷保險責任不以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為前提。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時,應由違法轉包、分包的用工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4樓:勞動法律諮詢
1年內向轄區的工傷認定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
提交材料包括:工傷認定申請表、企業登記註冊資料、身份證影印件、勞動關係證明、病歷材料;
職能部門接到材料以後15-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以上是 @勞動法律諮詢 的回覆。
5樓:柒拾壹
建議先去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局工傷部門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然後按要求填表提供相關材料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不配合提供你的醫療診斷結論及病歷資料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所請求協調解決。
6樓:豬真灰
公司給你繳納工傷保險沒有呢?事故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是單位到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詳詢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有合同有證人證言,認定多久才能有結果?
深圳彭律師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規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 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廣州鄭律師 一般情況下,自受理材...
申請工傷認定期間可以上班嗎?
勞動法律諮詢 工傷認定根據法律規定,是工傷依法享受待遇的法定條件。原則上開具不到休息建議的時候就要上班。理論上申請工傷認定和你上班本身就是兩個不同性質的問題。 找法網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中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
因公出差的工傷認定?
Jeff wong 可以。參閱以下條款 1 認定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第 5 項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 材料要求 三 根據 工傷認定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8號 附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 填報說明第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應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