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被逼乎壓迫的時光
多抓幾個就乖了,反正基本香港就這樣了,一堆親英美的獨,有本事就移民唄,沒本事繼續呆在香港,還以為可以和以前一樣嗎?天天罵自己國家沒人管的好日子已經過去了
2樓:知乎求知東
罪不可恕!
國旗是國家的一種象徵標誌、代表著以中國共產黨為領導的全中國人民共同團結一致的旗幟.
鮮豔的五星紅旗是中華民族神聖不容褻瀆的重要象徵物;
鮮豔的五星紅旗是無數革命先烈用生命鮮血染紅的,是來之不易,代表著中中國人民繼續前進!
任何人,任何敵對反動勢力侮辱國旗,是堅決受到全體中中國人民的反對,必將自取其辱!受到嚴懲!
3樓:YaleBulldogs
因為,言行可以表現乙個人是否愛國。這個人被現場抓獲,大快人心!
罪行不容饒恕!
豎子不可教也!看
著就生氣。你說這種人閒著沒事幹
讀點書不行麼?
4樓:陸小蹦
那不是乙個人,是一堆人。原來香港對大陸的認同感很強的,每次受災香港都是捐款捐的最多的。現在還有嗎?
怎麼會發展到聚眾侮辱國歌?心裡沒點數嗎?更慘的是高階商務人才都被逼走了,有bon護照去英國,有錢的去北美,沒錢的台灣,留下一堆建制派跟窮B 臭港!
5樓:中國網
11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簽署經特區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條例》。《國歌條例》將於6月12日刊憲公布,之後即時正式生效。
6樓:一般纏腰上
沒啥用,按鄉港的法官的判罰,搞不好罰酒三杯,就放出來了。
以前說到鄉港三權分立,還認為那多麼的高大上。現在發現,法律在法官手裡,就是個玩具。
好像隨他們搞興,就可以徹底的否定。。
7樓:思想擺渡THINKTIC
光奉送牢飯不夠,還要沒收非法政治表演所得,並處以鉅額罰金。這才打到香港爛仔的痛處。
拜金主義,是乙個百年幽靈,漂浮在香港上空。
清除殖民地流毒,終究不能放過這位幽靈。
培根說:「金錢是好的僕人,卻是不好的主人。」
香港由亂而治,便是最好例證。
8樓:Brando
說實話小時候挺煩公升旗唱國歌的,但是長大了,讀過中國近代史,了解了祖輩們受過的苦難,付出的慘痛代價,才能理解國歌裡的那種字字泣血。我都不管他認不認自己是中中國人,他總不能否認自己是華人吧。國歌裡:
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很顯然,他就是個起不來的奴隸!
9樓:山川
非蠢即壞,抓了活該。
「要君者無上,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
翻譯:藐視甚至要挾尊長的人;非難,反對聖人,目無法紀的人;自己不行孝又反對別人行孝的人,這三種人是造成社會大亂的根源。
10樓:homelin
要知道這面國旗是多少先輩們的血肉換來的,國歌是多少祖輩犧牲性命使其成為一首國歌。居然看到有人侮辱國旗國歌,真的恨其無知,怕這人是想做外中國人的奴隸狗!!!
11樓:心靈地圖領航
只能說對於這種人。只能用強硬手段。你越是對他客氣。
他就以為你越軟弱。中國地大物博。不夠監獄就在趙一批嘛。
反正香港那邊人太多了,房子住起來太擠。重新蓋一批包吃包住的宿舍專門留給這批人住。減輕香港住房問題。
12樓:明鏡磨心
萬一以後梧桐台灣,然後大陸和台北一起派隊伍參加奧運會,台北贏了個金牌,放義勇軍進行曲的時候有遺老舉現在台灣的旗幟怎麼辦?我們怎麼炮製這樣的遺老是好?群眾會有什麼反應?
國際社會有什麼反應?
正好,這裡有個叫香港的地方,我們來做個實驗吧!
13樓:烟花三月
軟是必然的,這是當年收回香港的保證「五十年不動搖」。我們給香港畫好了框框,只要在框框裡,我們不會插手。
硬也是必然的,這是香港人自己的選擇。如果當年的佔中讓香港經濟又上乙個台階,如果各種黑衣讓香港更繁榮更昌盛了,你看他們還不繼續這麼搞。
14樓:資料狗
只能說大快人心。
hk年輕人總是嚮往著hgtz時代的ylzy。其實所謂的自由,也不過是jjdd,我們並不會覺得ddhy會dhsj。對於hk的fl。
一般都是gj案例來進行判斷的。hk年輕人可以從這次alz學到如何謹言慎行。將gd的念頭徹底杜絕。
要學會cd的愛國,才會hdkshm,不會jdk。
奧運會本來只是體育jj的地方,不是講zz的地方。帶頭wr國歌只會dl,把gddl一網打盡,讓djd學會如何愛國。
15樓:J.Fla
這是非常正確的啊,香港已經回歸中國,是屬於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他作為中中國人,侮辱革命先輩用血和淚建立的新中國,被拘留不過分。
16樓:忠君愛國洪承疇
我之英雄,彼之仇寇
我之仇寇,彼之英雄
兩個世界的人不會在一起團聚,立此為證
百家號這次推送狠給力
讓抱有幻想左圈聖母去死!!!!
17樓:林春希
正文:大快人心,這種人抓住肯定嚴懲!沒有一點問題ps:記住,以後,要移民的,不要移居。
香港,台灣,澳門,就不要想著去了,除非你想操作雙國籍,香港還有點用。
不然澳洲歐洲加拿大美國不香嗎,再次也有日本,最次還有南韓
18樓:浪子燕藍
目前香港問題嚴重,也在於香港本身社會體制和香港社會生活與大陸相對隔絕。
我認為,應該加大香港人文開放程度,促進大陸學生留港,促進大陸人與香港人之間就業交流。
當然,作為乙個自貿港的香港,在保留其海關性質上,要加大開放程度,全域性統籌,全面建設。做好思想換代,人群更迭的準備。
19樓:aogutu葛忠濤
法律需要真實案例嘛,感謝這些人及時貢獻。
中國共產黨的特點之一就是敢管,這是黨內不斷強調的。
自古「政治」的事都是被玩成了投機玩法,所以導致香港的那些不安定分子以為敢鬧敢挑釁就可以贏得政治地位。
中國共產黨要是犯了不敢管的錯誤,中中國人民是不會答應的。
20樓:半月之
大家似乎忘了某個人,莉哥,真是鐵打的國法,流水的網紅。
總之,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在黨紀國法面前,無論你有多大,總有人忍不了你
21樓:龍雀兒
當時國家領導人收回香港的時候做出的一國兩制的決策是非常正確的,為什麼我感覺香港澳門還是離我們很遠,去一趟感覺像出國一樣。
22樓:
當香港選手獲得金牌,奏起國歌,商場裡一片噓聲時,我知道,這一代香港人是不會回頭是岸了,就讓它們一條道走到黑好了,抓好下一代的教育吧。
23樓:
這一小撮傢伙真是應自作孽不可活!
大家應該還記得某音莉哥吧,
就是這個
奧,錯了,重來,是下面這個。
不就是在直播間戲唱國歌被封!
大家來看下我們的法律對於這方面的規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規定: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國歌法》第十五條規定: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麼也就是如果存在侮辱國歌的行為,
輕則被除以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的行政處罰,重則構成犯罪!
而且在2023年的時候,
香港也是通過了《國歌條例》並在去年的6月21號正式生效。
《國歌條例》其中就有規定:
1)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或國歌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屬於犯罪。
2)任何人如公開及故意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
3)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經篡改的國歌歌詞或經篡改的國歌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的國歌,即屬犯罪。
4)任何人如意圖侮辱國歌,而故意發布以任何方式侮辱國歌的情況,即屬犯罪。
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顫抖吧!
讓你們得瑟!
24樓:Kent2
這劇情我熟!早年香港台有個電視劇集,名字忘了,想起來再補。
內容就是苦命媽媽、刻薄富人的孩子掉轉了,乙個本性善良但被教成了紈絝子弟,乙個本性頑劣被教成了道德模範。後面的劇情就是兩個孩子被發現血緣又掉還回來。苦命媽媽被迫開始養育被慣壞了的紈絝子弟。
苦命媽媽雖然自己打拼賺了點錢,日子也開始變好了,但怎麼可能和富人比,於是再怎麼盡心盡力,孩子還是無止境的叛逆,日常抱怨就是不應該相認,這樣他就還是個富二代。(然而富人知道他不是親生後,沒價值的東西反手就趕出去了)
劇情繼續發展,苦命媽媽不斷嘗試用愛感化這個「撲街仔」(粵港澳俚語,不肖子),觀眾看得又是可憐可恨,最終:這個親兒子會出賣親媽給富人投誠,然後果斷被富人過河拆橋。在走投無路之際,苦命媽媽出現再次拯救這個已經傷痕累累的靈魂,最終這個「撲街仔」明白了人生道理,聽媽媽話做乙個好人。
25樓:甄昊元
香港那些商場裡聚眾看奧運的,仇恨大陸的多。那就是乙個發洩的場,不過因為沒有太具體越界的形態,什麼給我們選手喝倒彩之類的你也不能說就是犯法,所以就一直都沒有處理。
我猜很多愛國者,以及香港警察也都對此無可奈何。
這個傻叉居然帶著港英旗幟來了,那還能放過他?
就喜歡這種橫跳的傻叉。
26樓:Dr.北海
英國殖民的最後幾年的香港,
吃著大陸給的福利(當然現在也有)
享受著高大陸人一等的優越感(現在沒了)。
還有英國殖民地帶來的西方邊緣社會的融入感。
那時候的香港,才是很多西方奴才心裡最好的香港。
但那不是中中國人的香港!
27樓:
美帝國主義者很傲慢,凡是可以不講理的地方就一定不講理,要是講一點理的話,那是被逼得不得已了。
so,該抓抓,該判判
什麼時候祖國統一了,這種zz自然就消失了
28樓:卟想卟想
我覺得國旗是一塊布,乙份象徵,這是我的理解。
但你覺得國旗很神聖,我尊重,我也覺得很對。
但請不要干涉我覺得它是一塊布,也不要把你認為的強加在我身上。
29樓:
畏威而不懷德,有小禮而無大義
這就是我對香港現在的印象。
中國韜光養晦太久了,就算偶爾伸出獠牙,也是悄無聲息,不為大眾所知。
有人會怕餓狼,但誰會怕一頭肥豬?
除非這頭肥豬,是一頭有獠牙會奪命的野豬!
30樓:某獨立遊戲作者
必要的舉措,但不能治本——統一思想才能真正做到長治久安——為此,我們必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提公升文化輸出能力。
不要忘記——不僅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國也是香港的中國,同為華夏族裔的我們完全有基礎實現真正的統一,進而共同實現偉大復興。
31樓:黃秀才
很奇怪的問題,也引來很多很長篇幅的回答。
如何看待?
有什麼好看待的?抓起來就行了,違法就抓。就那麼簡單。
就這也可以回答那麼多嗎?
32樓:昨日不可留
送進去也沒有用。畢竟是本地人,各方面明裡暗裡照拂一下,寬大一下酌情一下,可能過不了幾天就放出來了。
對於這個人來說,他因此收穫了某個群體裡的聲望和好感,以及某些組織的注意,甚至資助。
所以他很可能會贏,名聲贏一次,利益贏一次,心理的成就感贏一次,示範帶頭作用贏一次,共四次,這必須得麻。
如何看待一男子在綁架劫殺女性?
馬甲不是外套 並不能代表啥!窮,所以背井離鄉的求生活。但是大多數人都有故土情節!你看地圖就知道了,安徽離上海近又發達。所以大多數安徽人採取就近原則會選擇上海!所以在上海的安徽人基數大,犯罪率高,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事。犯罪的背後是99 是利益驅動。上海人分倆部分,老上海人和新上海人!老上海人,不管在哪...
如何看待一男子為騙保夥同親戚將智障兒子推下海,目前嫌疑人已歸案?他會受到怎樣的處罰?
暴走大姨夫 這種行為肯定是為人倫法理所不容不恥的。導致他犯罪的直接原因是無知是心魔,但我想根本原因是長年累月的負擔折磨,直接面臨孫子女的生存問題,也許也是他兒子的意思吧。如果自己有行為能力也不願拖累兩代吧?久病床前無孝子,未經他人苦莫說他人惡。最不能直視的人性,最讓人動容的也是人性。 炳瑞律師 保險...
如何看待一男子在網上約女子見面,竟將其灌醉帶回賓館,並把頭髮剃光?
我是噠咪 首先,這男的是不是心理有點.厭女症。其次,和女相約,一起喝了小酒,去了賓館。這當中肯定是發生了什麼意亂情迷的事,所以兩位當事人才會去的賓館吧,不然乙個女生在沒有安全感的地方,也不會喝得這麼醉。兩個隔網相遇到奔現的兩個人,應該也是想在見面的時候互相慰藉,無論是身體上的慰藉,還是精神上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