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物業賠償電梯墜亡男孩家屬125萬」,反映出哪些問題?

時間 2021-06-08 05:12:21

1樓:忘憂草

反應出三個問題:第一,從法律的角度看,物業的確有責任;第二,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事前的風險控制或風險轉移,比事後的風險承擔成本要小得多;第三,從教育的角度看,父母也存在一定失職。第三十八條特種裝置屬於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託物業服務單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種裝置,受託人履行本法規定的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的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共有人未委託的,由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履行管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九條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

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關於第二個問題,對於物業管理電梯的過程而言,風險控制指的物業定期檢查電梯確保電梯上的裝置能正常執行,風險轉移指的是購買保險等風險轉移手段,這兩種方法需要花費的成本遠低於125萬吧?

關於第三個問題,父母一定要盡早教會孩子遇到電梯事故等突發事件時應該如何處理,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最後,附上發生電梯事故時正確處理的建議,供知友們參考:

一句話概括,老實待著,千萬別自己瞎操作,試圖通過各種方式聯絡外界,尋求專業人士幫助,具體包括:

1.保持鎮靜是進行自救的前提,當下大部分電梯都不是封閉的,因此困在電梯裡不會缺氧,手機也不會完全沒訊號,所以不要過於緊張。

2.盲目自救很危險,大部分電梯事故都是試圖自己撬開電梯門或是爬到電梯頂部找出路造成的,所以如果發生事故了千萬別自己一頓操作。

3.正確的自救方式:第二步,手機報警。(如果失敗請進行第三步)

第三步,向外大聲呼救,設法引起電梯外人們的注意。用隨身的堅硬物品(如鞋子)敲打電梯牆壁效果更好。

2樓:

5月7日,福建福州被困電梯自救失敗而墜亡男孩的家屬與小區物業等有關單位終於調解達成一致意見:

物業賠償電梯墜亡男孩的家屬125萬元,這裡面就包含了已支付的10萬元喪葬費。

男孩的家屬宣告:將不追究電梯維修方的責任。

3樓:社會兔

應該的,物業本身就有責任存在。

我所在的社群,電動車進樓,安全通道堆積雜物。其實也屬於物業未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及督導。

現在社會多數物業太過於失職了。

4樓:C安悠

有關部門一定要強力把控公共設施的安全檢查。

像電梯這種裝置,每個地方都有質監局的。物業需要定期支出一筆檢測費用給質監局來出檢測報告的。

定期檢查,定期保養,定期投保。才能維護好電梯。

最後希望痛失愛子的家庭早日走出傷痛,悲劇不再重演。

5樓:子曰在心理小屋

物業賠償電梯墜亡男孩家屬125萬

電梯真的要經常維修檢查尤其是那些設施比較舊的

這玩意兒方便的時候很方便危險的時候也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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