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物業只考慮提前交物業費的業主成為業委會成員?

時間 2021-05-30 11:50:37

1樓:

這裡是兩個問題吧?一是誰能決定業委會成員,二是業委會成員有些怎樣的最低要求。

一,業委會應該是業主選出來的吧?物業管理公司是來服務和管理物業的。

二,連物業費都不交的業主,確實沒有資格進業委會吧?難道你想組織個老賴業委會?

2樓:「已登出」

不是物業只考慮,是街道對業委會成員候選人有一條要求,對於小區大小事務業委會成員須起帶頭作用。不按時繳納物管費是個什麼行為,帶頭把小區搞破?在外人看來繳納物管費是你的義務,競選業委會成員是你的權利。

只想權利拒絕義務,人品就有問題,街道不會同意

3樓:金刀木

首先,業委會成員不應該由物業來考慮。

如果業委會成員需要由物業來考慮和核定,那這個業委會就是物業的傀儡,還能代表業主嗎,還能對物業實施監督嗎?不如不成立吧。

其次,物業又不是小區的業權擁有者,沒有任何資格決定業委會成員的人選。業委會成員只能由業主自己推選,推選出來後到街道備案,告知物業並依法行使職權即可。

4樓:一笑很傾城

業委會委員不是物業考慮,跟它沒關係。

街道可能會提出,欠繳物業費的人不能競選業委會成員,如果他敢下文,那就行政訴訟打街道,國家物業管理條例沒有對應條款,省也不會有。

欠繳物業費是作為業主和物業的合同糾紛,和是否成為業委會成員沒有關係。

5樓:賣褲子的小木匠

有一說一,交了物業費的都是有成為業委會成員的入場券的。

至於優先與否,說實話不太理解乙個破物業為啥能選擇業委會成員,你要是本事強,你說服其他業主選你就是了,物業沒啥資格攔你。

6樓:紫君最棒

物業還能管誰當業委會成員嗎?

不存在的,一般情況下業委會不歸物業管。

不過看國內工會學生會現狀,說不定也有物業能管業委會呢。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業主選舉產生,是業主行使共同管理權的一種組織形式。

一般情況下,業主委員會有兩種產生方式:

1.首屆業主委員會由小區全體業主投票選舉產生;

2.根據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約定的規則進行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通常為5~11人,也可以根據小區情況在議事規則或管理規約中對委員人數進行約定。

可以看到,沒有物業什麼事。

7樓:

因為選舉時間長,動輒幾個月,報名的時候,可能還在本年度,沒準選舉投票時,已經超過本年度繳費期。

所以要求交了本年度物業費,不算錯,也不算對,反正都是要交的,實際中,各方都會要求先交了,再報名。

物業財務,是每年公布一次,但只是總賬,詳細清單,需要業委會審計。

小區違建,很難解決,誰都頭痛。

我這附近有個小區,是交房前,全體業主就決議不改變樓房外立面,後來業委會成立後,也全小區投票通過,寫進業主公約。

他們小區的樓房外表,乾乾淨淨,晾衣架、空調外機。什麼都沒有,看著是挺舒服的。

到底該不該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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