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自付首付買房 想把給女方的聘禮錢用來裝修 不會寫女方房子 這樣女方吃虧嗎?合理嗎?

時間 2021-06-06 01:44:42

1樓:呀是阿瑜呀

勸分,不要耽誤女方,因為你想分文不出就將女孩娶回家,算盤打的太精了。不要說太現實什麼的。反問如果女方付首付,房子與你沒有關係,分文不出,你上門做上門女婿,孩子跟女方姓,還不要求你生孩子,就是孩子生出來你帶孩子,做家務。

你願意嗎?

2樓:人生的意義

假設男方借了十萬,也就是說首付31萬剩下的錢都是你們小兩口還不寫你名字裝修十萬也是你帶不走的我的傾向是要麼一家花一半錢寫兩個人名字要麼就別舔著臉要女方花錢順便說一句這麼傻的女生哪遇到的還有沒有給我也認識一下

3樓:小小

吃虧吃大虧了!人心易變,一旦離婚女方就會一無所有!因為婚後的收入還要用來還貸款,不管用不用彩禮錢裝修,婚後會用女方的收入還貸款就必須加女方名字。

這男的心眼子多,人也不夠實誠,勸分。

4樓:

……女方還能問出吃不吃虧的問題也是醉了,這事兒就不能答應好吧

聘禮給的是誠意,沒誠意談什麼嫁娶呢,雙方好好談一談,既然是聘禮,那就是給女方的,女方出裝修錢,婚後還要一起還貸款,完全可以要求加名,或者協議房產按比例判定歸屬權

能想出這樣主意的男方,也是算計的夠可以的,小兩口要是性子合不來,不如早點說清楚

5樓:穩穩

結論: 勸分

41萬比女朋友重要!如果自己花錢裝修的話,那就是5-60w比女友重要。

你這女人怎麼這麼好,這居然也能答應,他該好好呵護、愛護你不被傷害才是。

居然房子還不給寫名字,明顯不夠愛你。

6樓:甘甘

千萬不要同意,女方湊一湊添點錢,自己整個小公寓也比這強,房子男方名,彩禮錢拿去裝修,貸款還要一起還,女方生孩子事業停滯好幾年,萬一將來男方混好了想離婚了,女方什麼都沒有,新婚姻法可不站女性這邊,或者女方再加點錢,還掉一部分貸款,把房產改為夫妻共有,這樣也行

7樓:知之為知之

合理也不合理。這個要看當事人,兩個人在一起好,過得幸福比什麼都強。還有就是可以先把聘禮先給女方,女方再拿出來裝修房子。這樣面子裡子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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