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全責,導致對方腳踝骨折,期間已經墊付醫藥費8000元,沒錢墊付了,可以不出面嗎?

時間 2021-06-03 22:45:52

1樓:白衣櫻傾離

住院期間是有伙食費可以賠的,但不會你給了多少就出多少,一般按每天多少錢(因為各地標準不一樣,所以沒有列金額,我這邊是30一天)住院天數算。

護理費也不能以護工沒有三個月銀行流水拒賠,最多就是沒有你給護工的費用高。當然,傷者別一進醫院就躺幾個月,躺久了超過標準部分保險公司就不出了。不止護理費,還有誤工費(對方年齡未超60周歲)、營養費、交通費等。

傷情嚴重還涉及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撫慰金。如果保險公司一口咬定不出可以進行司法鑑定後起訴保險公司。

如果沒錢了,可以暫不出面,墊付是自願行為,沒有規定說一定要墊付多少錢的。等對方恢復好了,一起起訴你和保險公司,大頭保險公司會出的。你自己需要出個醫藥費非醫保,鑑定費(如果鑑定的話),訴訟費。

2樓:易法保

不合理的要求可以不理會,讓對方走正常的法律程式。而且保險齊全沒有免賠事由,先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才由車主承擔

3樓:油炸二踢腳

從常理和眾多案例講,骨折入院後,最終會有合理的伙食費、護理費、誤工費,你先行墊付了也沒什麼不妥,只要不超過一萬,最終都會在交強險責任範圍內先行報銷的,所以即便你不再露面了,也沒問題,你還需注意的是,如果醫藥費過多,保險公司會忽悠你醫保外用藥的問題,千萬不要亂說被錄音或者亂簽字,另外伙食費、護理費、誤工費、都是有相應標準的,不是實報實銷的,超過的部分不管是保險還是法院均是不認可的。

4樓:大希保

①開車要小心,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還好認錯態度比較好,傷者應該不會太寒心

②我們態度好不是對方耍橫的理由,我們買保險是為了轉移風險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了,就可以把事情交給保險公司了,讓保險公司墊錢。

③護工費不報什麼的,這都不是事,跟家屬好好溝通,溝通不成讓對方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賠的,可以讓對方起訴,這部分屬於直接損失,保險公司應該賠的。

最後保留好自己墊付的收據,以後保險公司的時候需要提供。

5樓:

只要是合理的必要的基本可以賠。

保險公司水果沒有三個月不報銷,這是違法的,你可以錄音,後面最為證據。

最後,你們為什麼不能請護工,只要醫院證明需要護理,護工費是可以賠的。你們都被保險公司忽悠了,不是說保險公司說怎樣久事怎樣的,他們的目的基本是為了少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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