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是綁架勒索 ?

時間 2021-06-03 12:56:01

1樓:飛大郎

反問題主一句,他們構成非法拘禁也好、敲詐勒索也好跟你沒有實際的關係,你就知道他們犯罪就OK了。

他到最後被法院判三年還是無罪還是緩刑什麼對你有啥意思,拿點錢才重要。

你朋友現在能幹的,去報警那問事情處理的怎麼樣了,刑拘了沒,批捕了沒,轉檢察院了沒,幾天過去問一次。

然後就等著那幾個人過來跟你談錢就可以了。

什麼?一萬塊?

我不要錢,這次事情給我造成多大傷害,被特麼打成這樣,都不敢出門,反正就扯淡就可以了,等他加錢,加到自己覺得差不多就行?

你要記住,不要主動去要錢。你去要錢多了就構成敲詐勒索了,你要等,等他加錢,不滿意就扯別的,說傷害大,不舒服,心裡受不了之類,反正不能直接說錢少。

也不要太狠,你朋友收點錢,他們四個少判點刑,他們也不會恨你朋友,多個仇人總是不好的。

2樓:如風在

本案主要是定性問題,主要是加害人的一行為犯何罪。當前所見客觀上是實際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權利,還有可能要侵犯的是當事人的財產權。但本案定性上要考慮兩點,一是這個欠條是否有可兌付的可能,裡面包含兩層,首先是是否在欠條之前有前置的債務往來。

再者是加害人對欠條兌付的可能性認識。當前民間借貸需要有交付金額的相關證據,單憑欠條有時候不能認定借款,這個按下暫不細表。二是對當事人的認識錯誤是否造成主觀上的不能犯。

因為如果要敲詐甲卻作用成為乙,這時存在乙個認識錯誤。綜上,若對方說,某甲欠我貨款但是沒有合同,我想捉住他讓他給我打欠條,然後向法院起訴債權。但是誤抓成了乙,則對乙,也就是本案受害人就僅僅剩下非法拘禁和人身傷害可以套了。

所以這種事情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最好去找個律師。法律是實踐學科,需要經驗和實際結合。

3樓:

根據題主描述的資訊,不構成綁架,自始至終劫匪沒和你朋友的家人聯絡索要贖金。

也不構成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敲詐勒索。

就只構成一條搶劫罪,即採用暴力手段(包括拖你朋友上車,把他關起來,施以毆打)謀取他人財物,強迫你朋友打下借條不屬於敲詐勒索,而是謀取財物(事後向劫匪兌付所謂「欠款」),和前述暴力手段一樣,屬於這樁搶劫的構成要件。

4樓:蔣四金法考

首先綁架罪要求以勒索財務為目的,綁架是重罪,可以判死刑,並且人質綁到手就既遂,不需要後面索取財務,他們綁架目的你沒有說明,無法判斷。如果不夠成綁架就是非法拘禁罪,加故意傷害致人輕傷,這兩個是輕罪,公安機關如果不調查下去,你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他們刑事責任。 關於賠償,受傷那些醫藥費的損失肯定要賠,留好單據,但只是賠償損失的醫藥費誤工費等,很少。

想要多要錢就要走刑事程式,被害人諒解他們會減刑,獲得你諒解肯定要給錢。

5樓:

拖走你的朋友--非法拘禁

毆打--故意傷害

威逼寫下欠條--敲詐勒索

都是公訴,不需要你操心,你朋友只要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即可

請問遇到這種情況算敲詐勒索嗎?

從小法師到大法師 敲詐勒索行為如果情節輕微是治安處罰,最多拘留15日 如果情節嚴重或者多次敲詐,則構成敲詐勒索罪。不過這其中還要查明你們之間是否有有債務關係等因素,如果涉及到債務關係,那認定敲詐勒索有一定難度。 天下無訟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是否需要離職?

思林 看您的陳述,其實是想走的,只是缺乏乙個勇氣或者是說推力。老闆用人,看成本。在這一點上,如果你確實需要個人才能解決你的問題,同時你也想留在這裡,那估計也得有所取捨。最後,僅僅說說我的看法 老闆對你信任,證明了你某一方面的優秀。但是,任何人,基礎工作做到一定程度,一定要想辦法讓自己變得專業,否則,...

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申報工傷嗎?

趣勞動 你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為一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算。2012年至今,已經過了工傷認定的申請期限,人社部門不會受理你的工傷認定申請。 吟星 正常流程是先認定工傷,然後再申請工傷賠償,但你的情況已經超時效了,不可能認定下來了。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已經很明確了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