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沒加老公名字,我做錯了嗎?

時間 2021-06-02 20:33:23

1樓:

為啥不同意啊?這小套寫你老公名字還是他父母名字?寫你老公名字也算是共同財產,就沒問題啊

你需要說明不同意的理由,才能判斷有沒有錯

2樓:南景莊

婚前買房不加名沒問題。

買個小套安置婆婆談不上過分,花不了多少錢,而且婚後房產是雙方共有,不住在一起,減少很多矛盾,又盡了孝心,我覺得挺好!

3樓:周小鵬

看了你的經歷,我無法絕對地說出你對還是他對,因為在乙個家庭裡,有時不是非要講出個誰對誰錯,而是彼此溝通,大家一起把生活過得更好。

一、比如從婚前買房這件事看

你父母婚前給你買房,並且說剩下的貸款他們還,不寫男方的名字,這從「理」上來講沒問題,對,確實,房子的錢全部都你父母掏,他一毛錢沒出,不寫有不寫的理。

但是從他的角度來說也沒毛病,大家誰都想住自己的房子,誰都不想自己住的房卻沒有自己的名,並且人家也說了,剩下貸款你倆一起還,首付也還給你爸媽,我認為這也沒什麼不妥。最終要按照誰的方案來,完全是靠商量,鬧不開心,說明當時你們壓根就沒有商量好。

再從婚後買房這件事看

他想把59歲的父母接到城裡孝敬養老,你家之所以不願意,我猜肯定是覺得他買房用的錢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從「理」上看,共同財產沒有用到夫妻兩邊上,你們的不情願,也能夠說通。但是從他的角度來說,父母把我養這麼大,以前家裡窮,連首付都沒有,現在兒子出息了,有錢了,想給父母乙個優渥的晚年生活,也是沒毛病。

所以,婚後要不要給他父母買房,也是你倆要商量的事情。怎麼商量,很簡單,互相換位思考嘛,你站在他的位置上想為什麼想買房,他站在你的位置上想為什麼不想買房,然後各自把各自的疑慮或者計畫說出來,比如你說不想買房,那有沒有可替代性的贍養方案,比如給他們租乙個房,每月給多少生活費?比如他說想買房,房本寫誰的名字,怎麼做才讓你能接受。

最後,小鵬姐想說啊,遇到問題,吵架,只會激化問題;商量,才是既解決問題又不傷和氣的最好手段。另外,一家人,就不要說兩家人的話,都結婚了還分你的我的,這樣自私的婚姻無法白頭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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