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違紀罰款,從法律上看是否合理?

時間 2021-06-02 14:27:56

1樓:方逸敏

如果學生嚴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校有權對學生予以紀律處分,如警告、記過、退學。

但罰款是強制違法行為人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交納一定數量貨幣,而使其遭受一定經濟利益損失的處罰形式。

罰款屬於行政處罰的一種,只有國家授權的行政機關才有行政處罰權,老師、校領導均沒有對學生的罰款權。

班級裡有這種情況的可以可以先向學校反映,如果向校領導反映無果,可向當地教育局舉報。

所以,關於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能不能罰款等類似問題,答案都為:是違法的。

2樓:

大學還是中學

如果是大學是不違法的,因為大學屬於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擁有除限制人身自由,非財產類強制措施,強制執行外的行政處罰權。

3樓:Francis

不合理,直接舉報送走。

大學還擱這搞公司那套啊,怕不是想在教育部門前搞事情嗷。說白了,這種制度就是班長和老師(輔導員)斂財的卑鄙手段罷了。

其實就是財富密碼,可我沒想到是,這TM的這比虎子還牛。

4樓:

不合理且不合法。

符合法律規定的校規校紀是學校管理學生的依據。學校沒有對學生罰款的資格,班級更不能制定罰款的規則。

班級違規罰款,是老師打著關心學習的幌子坑害學生。如果老師以暫時保管的目的持有罰款,後來如數歸還,可能不會違紀。如果將罰款據為己有,屬於損害學生利益,違反教師職業道德及法律法規規定。

5樓:奧特曼101

從法律上看

名為罰款,實為違約金。

是要求學生跟老師之間達成了一種合意,是乙個合同,其不具有強制性效力。而且考慮到身份關係,由於簽訂時存在不對等地位,合同因此處於顯失公平甚至脅迫的可能,那就屬於可撤銷的合同。

如何從法律上斷絕母女關係?

從親人那裡受到的折磨,真的會難以掙脫。愛情多好,不願意了可以離開。為什麼親情就要因為她們只是生了你而需要我們做子女付出巨大的代價。如果他們愛我,我會付之於生命。可是,與我是奢望。這位49歲的,拒絕自食其力,我請求她的是自己養點雞鴨,門口有一點點菜地,稍微收拾一下ok。但是她要求28歲的我需要負擔她的...

能否從法律上斷絕父子關係?

看到這個有感而發。我是乙個母親,現在在想如何能讓我的女兒與她父親斷絕關係。女兒出生後,他就一直在各種出軌,錢都給外面女人花了。我乙個人辛辛苦苦帶孩子伺候雙方父母,養房子養車養娃。一線城市呀。還要經常給他擦屁股,解決各種找上門的女人。去年,孩子終於考上大學,我倆離婚。因為小三逼宮,他淨身出戶。離婚後,...

如何從法律上定義與解釋 童工 ?

蘇陌 謝 知識庫 邀!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童工是指 未滿十六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 兒童。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第三十八條,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童模一般並未與商家或經紀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就是童模 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