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給父母買房合適嗎?

時間 2021-06-02 12:42:59

1樓:公尺修

我覺得第一套房你就很被動,為什麼除了首付什麼都是你付,但是你連名字都沒上,更過分的是作為他的婚前財產。現在要給你媽買房子,寫你名字的原因是因為你媽辦不了貸款吧,如果是這樣,建議你找時間過戶給你母親。按你說的情況,你媽出首付,寫你名字,你還貸他都不高興,我個人覺得,他心裡可能都沒把你當成家人。

2樓:豬飼養員

你老公買房只寫了他乙個人的名字,你負責家具家電軟裝已經很不錯啦,你還負責還貸款,娶了你這個老婆真是好呀,估計你老公長得帥,哄你功夫也是一流的,你媽媽出首付,寫你名字還商業貸款,有什麼欠考慮的,好好維護自己的利益啊,好好保護自己和媽媽呀,你家男人太小氣,現在經濟上還依靠著你都這麼囂張,以後你生孩子暫時沒有收入怎麼辦呦,還不如自己有套房子踏踏實實的,不用看人眼色,別人再好的東西都是別人的,老公都不一定一直是你的,有些事情剛開始擺上檯面好好說,別以後鬧的不愉快,你們兩個如果已經領了結婚證,就讓他籤乙個協議,好像是結婚後的人,寫乙個人名字買房需要配偶簽字的,結婚就是這麼麻煩 ,總之一句話,錢難賺,攢首付款不容易,好好維護和老媽子的家,人生很多事情不好說,母親是最靠的住的,好好保護她,你物件要是瞎逼逼,不讓你買房,他又想你繼續付房貸,又不加你名字,你最好冷靜看待和這個男人的關係,可能別人就是看中你目前某方面的實際利益,他不樂意不開心,你讓他樂意和開心了你自己就吃虧了,夫妻相處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不管曾經你多麼遷就他,這件重要的事情自己要好好把握這次機會,是不是能取得壓倒性勝利,要不以後一直處於劣勢,當然,你太愛你老公,非你老公不可,什麼都可以接受,那就是你自己怎麼開心怎麼來,喜歡就好,目前開心就好

3樓:

好好跟老公說說,房子的所有權當然還是咱們的,以後也是咱們孩子的媽就是暫時住一下,方便照顧,不然難道跟咱擠一起麼?況且公婆年紀大了咱也得管,不是麼?

他會體諒的

像這種出裝修幫還貸款白貼首付,男方得了便宜還嘰嘰歪歪不明事理,多的我也不想說了,你開心就好

大把大齡未婚男青年單純就是被房價坑了,人其實很好也講道理,另外腦子起碼是正常的。到哪天實在過不下去了,想想這句話。

4樓:lowa

有錢當然合適,我親戚家裡開工廠的因為老家拆遷父母一直是租的乙個複式住的現在人家不租了想300萬賣掉,想也沒想直接全款買了說到底還不是錢的問題。

5樓:春光乍洩i

從本質上來看,除了名字是寫的你的,其他完全就是你媽在買房,你媽買房,你給你媽還房貸,有什麼不合適的,你老公不高興是因為他自私,他覺得你也有你自己的房子了,你的錢就不會全部注入到跟他有關的部分了而已,畢竟他的婚前財產,是你給他在還著貸,他多省啊。對於你老公這樣的,我甚至建議房子不要寫你的名字,寫你的名字就是你跟你老公的婚後共同財產,既然是你媽媽出首付,那本上就寫你媽媽的名字,這套房子就是你媽的,這樣以後不會出么蛾子,說到底自己跟自己媽媽才是最不會計較的,寫誰的名字最後都是你的,但是你老公這樣的,一吃定了是你倆的夫妻共同財產,以後的事兒可就不好說了,總不能讓自己父母的首付打水漂吧

6樓:Weibin Wu

這個問題怎麼看怎麼像寫錯了性別。

媽媽付首付,寫你的名字,相當於送了你們乙個首付款。因為是婚後,寫不寫你老公的名字,這個房子他都有份。你老公得了便宜還不高興?

7樓:喵嗚

公平點講,你媽出首付,不做特別公證的話,相當於對你們小家庭的贈與,這套房子是婚後共同財產,而他的房子是婚前財產。

假設你們離婚了,無明顯過失方的情況下,不考慮孩子的撫養權,法院的判決應該是——

1.他的房子歸他,然後你們還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一家一半。

比如這個房子離婚時價值200萬,貸款佔總值的70%,然後你們婚姻存續期間還款佔貸款總額的20%,那麼夫妻共同財產是200萬*70%*20%=28萬,這個你有一半也就是14萬。不管這個貸款是不是你付的,有個詞叫夫妻共同財產,就是婚後的錢不管誰賺的都是兩個人的,懂?

2.你們新買的房子,由於並沒有公證過,所以首付屬於你母親對你們家庭的贈與,然後還貸是夫妻共同財產還的。那麼他有爭取這套房子產權的主張權利,但一般法官不會支援,因為他已經有一套房了。

因此這套房子一般會判給你,但是同樣的,你也要給他一部分補償。

假使這套房子買的時候80萬,準備離婚的時候漲到了100萬,買的時候你媽媽首付了30%,你貸款70%,婚姻存續期間還了貸款總額的10%,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金額就是100萬*(30%+70%*10%)=37萬,所以離婚的話,你拿走這套房應該給他的經濟補償就是18.5萬。

3.綜上,假使離婚,他的房子歸他,你媽買的房子歸你的基礎上,你還要給他4.5萬。

姑娘,算過來賬了沒?

我是沒明白,他有什麼好不高興的?

如果他不跟你結婚,他的房子每個月貸款要他自己付的。現在你付貸款的情況下他都存不下錢來,請問他自己養活得了自己嗎?

既然他還能不高興,那我建議你買房前做個公證,公證內容就是這房子是你媽媽贈與你個人的和他無關,這樣就相當於他婚前財產一套房,你婚前財產一套房,大家結婚了一起還貸,才稍微公平一點。

P.S.我從來不覺得男人有義務養老婆,但如果自己都養不起……恕我直言,那還婚前買房寫自己乙個人的名字,這本身就有問題。

這點上不管男女,這麼辦的,我都有充足理由懷疑,這是算計好了讓另一半來扶貧的。

8樓:疊疊不朽

為什麼不合適?

只要你有那個能力,在我看來一點問題都沒有。

我也給我爸媽全款買了套房,雖然借了點錢,但是有能力還。

房子寫的我媽的名字,我先生無異議。

他爸媽現在住的是我們的房子,他爸媽沒出錢,寫我和先生的名字。

我覺得孝順父母,是一種美德,有能力孝順更一分鐘都不能等,為什麼你先生會不高興?我很納悶。

9樓:

你收入比較高,並且,你還房貸,在我看來經濟大權基本在你這邊。那麼,你更有話語權。

這次買房,你母親出首付,你還貸。在我看來,沒什麼不妥。

對你老公來說,是討便宜的那個,因為假如離婚,你這可是婚後共同財產呢。

鑑於你老公比較計較,我個人認為,你母親出首付時,你們夫妻和母親一起,打個欠條,相當於你母親借錢給你出首付,你買房。那麼,假如離婚,這個債務需要清償。而不會讓你母親的首付變成贈予,白白在離婚時被男方分掉。

最後,你買房,沒問題。為了讓家人在一起,加油!

我這是打算給我父母在我的城市買房的。房我婚後買的,正裝修,過幾年給父母住,我再買一套。老公對此沒有異議,兩個人都沒有想過,離婚,分房,你虧還是我虧之類的問題。

兩個人結婚,愛情,感情,是重要的。兩個人一心一意,錢都是身外之物。

10樓:崇向君

看下來你的境遇,我覺得你該審視的是你倆的關係;

男方婚前買房,婚後你們共同還貸,你的工資還比你老公收入多,說明上生活開銷上和月供上基本是你負責的,你應該佔主導權的,可在你的描述中,我沒有看出來你的主導權,相反看到而是被動,這次買房是你媽媽出首付,寫你的名字,說的明白一點等於是你和你老公婚後財產,你們還月供也天經地義啊,真要是離婚什麼的,我就隨口一說哈,你老公還分得這房子一半產權呢,可是他婚前買的房子,你只能分到你們共同還貸部分,所以怎麼都是你吃虧,這裡你還在說你有欠考慮呢,我反而覺得一點都不欠,是你太善良了,我覺得哪怕不買房,你就不贍養老人了嗎?還是要接到一起啊,你太在意你老公的感受了,我覺得你們生活不平等,可能也是我太理性。

11樓:小小雪

你這已經是很好了,換做是我,協商不下來的話,直接會寫母親的名字,商貸,我每月給現金給母親還貸,根本不會理睬我老公的意見了,媽媽是單親的話,這件事情會在婚前就提上議程。

畢竟不離婚最後家產都是你倆的,沒必要不開心。

這種情況換做是個男人早就給自己媽買房子或者接來一起住了,你有意見還要指責你不孝順的。

12樓:Rvi

想買房是好主意,問題是你們幾乎沒存款,哪怕你是你老公工資的三四倍。

買房之後肯定是生活質量下降,我想你老公不滿意估計來自這裡。

為什麼不接你媽過來住呢

13樓:施捨歲月

有經濟實力,給母親單獨買房使母親生活得更好,盡了孝又保了值,房本雖寫你的名字但也是夫妻共同財產,老公為什麼不高興呢,再說你收入比他高,應更有主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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