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什麼叫「存在事實性錯誤或過於偏激的主觀臆斷」?

時間 2021-06-01 14:50:07

1樓:

回答被摺疊的理由同樣需要被摺疊不讓人看見;

但是凡事都需要乙個理由,否則會被說莫須有;

所以提供乙個不能準確定義的表面理由;

這個表面理由嚴格時可擴大到很大範圍, 不嚴格時覆蓋範圍縮小;

表面理由的嚴格程度,視「摺疊理由」而定;

所以, 如果從表面理由的最嚴格程度反推, 顯然表面理由是各種站不住腳的;

但是沒卵用,大家並不關心表面理由的合理程度,因為質疑成本太高;

所以, 「擾亂公共秩序」罪才那麼好用阿!

2樓:溪山千古秀

古代解釋為:莫須有。

通俗說法:

說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說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流行說法:

吃棗藥丸。

最後提醒你一句:

不要拿法律做擋箭牌。

3樓:

簡單地說就是:

你的回答充滿了已被證偽的和無法證偽的謊言,總之,不是真的。

具體分析則是:

宇宙間至高最大的真理z,和域外敵對勢力宣傳口徑下的所謂事實真相a,兩者針鋒相對、非此即彼、正邪不兩立。

因此,堅定不移地熱愛、信奉並擁護z,是宇宙中每個個體都應當恪守的道德規範,甚至是其天經地義的使命。

然而,那個三表哥卻讓暗物質糊了心,正自絕於宇宙、喪心病狂地行進在由z至a的錯誤道路上。

辨證地理解,即——

三表哥逐漸背離z的過程,叫做「存在事實性錯誤」;

三表哥無限趨近a的過程,屬於「過於偏激的主觀臆斷」。

最後將二者又統一在一起,就是題幹。

請問什麼叫油膩?

她不想丟東西 1.覺得自己有十足的魅力 2.覺得自己十足的魅力無處安放 3.別人一定能被迷倒的自信 此處的 魅力 不僅僅是外形上的,也可能是ta們見識 經驗上的自以為領先等等。這裡的 油膩 不限性別。同時滿足以上三點,就是真正油得能上桌的程度。 辯手李慕陽 我一直在想,何為油膩,何為少年感?很多人上...

事實與法之間存在證據輔助支援 那麼要是事實拿不出法律要求的證據是不是就不算是事實?

為何而活 不是專業學習法律的,也沒有辦法從哲學角度去分析,在這說說我自己的看法吧。在工作中,經常經常會遇見大量的糾紛,其中不乏有很多缺乏證據支援的,欠錢沒有欠條欠條的,工作沒有證據的,最後在糾紛的過程過程中,往往因為拿不出東西而處於下風,我一直都說,這個這個世界沒有什麼事實,你可以證實的東西才是事實...

清末是否存在屠滿排滿的事實?

鳳凰西街 武昌起義後,各城門都由新軍衛兵把守,凡進出城門者,都要說一句 六百六十六 既666,以口音判斷是否為旗人,是,就殺!我推薦一本書,革命與排滿 商務印書館出版的。這上面有詳細的記載。 種花家的兔崽子 祖上是滿族,遼寧省海城的。1925年我爺爺出生不知道什麼原因就改姓為張,爺爺長大以後參加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