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弟弟是我的責任麼?

時間 2021-06-01 12:50:07

1樓:慕容楓靈

養孩子是為人父母的責任,和兄弟姐妹沒半點關係,願意為此承擔責任的兄弟姐妹多半是出於感情而不是責任,所以看你們感情如何。

我建議還是交還給父親或者母親撫養教育,從你弟弟的情況來看明顯他把姐姐對他出於感情的照顧當成了理所應當的,他讓姐姐盡父母的義務是不對的。他都不明白他現在其實是在寄人籬下嗎?

以及你婆婆看起來不容易,我不太明白為什麼是婆婆打地鋪?一般你們有孩子了婆婆年紀應該不小了。

建議給他講清楚什麼是情分什麼是本分,而不是一味照顧他的「敏感自尊心」,至少他該懂得感恩和感謝,不然你這和養而不教有什麼區別呢?

你是不是該給自己的老公和婆婆道歉並且道謝?

2樓:喵喵May

沒成年應該是你爸媽監護人才對,你只能說出於人道主義還有親情給予幫助,太過分的要求你可以拒絕的啊,你給的越多才是害他,我親戚中有例子的,也是姐弟倆,他們爸爸去世多年,媽媽精神有問題,在老家靠家中姊妹照料,姐姐自己帶兩個小娃娃,老公是老師,不算很富裕,都是自己辛苦掙的錢,給弟弟買了房和車,媽媽有時候也是接到姐姐家中照看,一家人都覺得弟弟沒得到母愛父愛,幫忙解決工作,但是弟弟不爭氣,家裡找的工作乾一哈又不幹了,東一哈西一哈,負擔不起房貸把房子賣了車也賣了,和物件也離了婚,娃娃跟著媽媽回老家住,後來屋頭人傷了心都不管他了,現在弟弟為了娃娃找了穩定工作在做了,也算往好的方向在走,但是明明不用走這些彎路,有時候給予越多越不知道珍惜,非要自己吃點苦才知道,家庭不幸福是會給這個年紀的孩子不好的影響,要好好引導,讓他知道姐姐也不容易,姐姐還有乙個家庭,幸福生活都是靠自己努力爭取來的,姐姐也不欠你乙個幸福人生。

3樓:緩緩

不是,題主沒有法律義務贍養弟弟。

首先,題主父母是否失去勞動能力,若無,我建議題主把弟弟送回去。父母離異,孩子從來都是跟著父母其中一方,跟著姐姐這種操作我真的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我乙個事外人都會有這種想法,題主可以想見您的丈夫、婆婆一方會怎麼想。

父母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我記得之前有看過乙個法條,在父母失去勞動能力/死亡的情況下,姐姐/哥哥有扶養(!!!)妹妹/弟弟的義務。可是絕對不是撫養。

其次,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在法律層面上,題主也沒有撫養弟弟的義務。如果題主狠的下心來,就把弟弟送到父親或者是母親家裡。但是我是建議題主扶養至弟弟上完大學。

您的父母能做到這個地步可見未必為兒女著想。題主已經做得非常好了,只是碰上了一對emmm的父母。沒有誰的人生要為另外乙個人做鋪墊,題主你有自己要過的生活,有自己的家庭,如果題主把弟弟送回去,我也覺得無可厚非,沒有什麼可以指責的地方。

或者題主可以把弟弟送回去,但是每月給弟弟一些生活費。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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