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該死嗎?

時間 2021-05-06 23:36:41

1樓:蘇軾的大黃

如果你覺得把人搞八刀都可以死不了,那我也沒話說了……要知道藥家鑫是躺在刑床上三分鐘注射死亡,絕對好過被害人那種絕望的……安安靜靜,你別哭別鬧,一會兒就完事了……

另外,張妙的家人在藥家鑫死後去藥家討厭錢財,肯定是不對的,但是我覺得沒有一些人想的那麼惡意。因為根據刑法理論,只要張妙的家人接納賠償,哪怕永遠不諒解,也是要考慮減刑的,只不過減刑的機率沒有諒解大,而藥家鑫作為大學生,本身沒有可供執行的遺產,提請法院執行藥家鑫的遺產也沒用。這就是為什麼張妙家人當初庭審的時候就是不要賠償的原因。

2樓:

現在看重了,其實按照自首和認罪態度判死緩比較合適~而且藥其實並非慣犯累犯,再看看逃匿十幾年,手裡數條人命,拒不認罪的"超級殺星"勞力枝,搞不好都不一定判死刑~

3樓:翟寧顯

首先,故意殺人是沒有跑了。而且情節惡劣,造成影響極壞,像是這種人不死都沒天理了,因為這種惡魔小孩子失去了他的母親。它得到了應得的結果。

4樓:津渡

我不了解,但是我知道乙個觀點

觀劇之初,觀眾彼此並不認識,可是如一位演員演得非常好,那麼喜愛他(她)的觀眾就會精神振奮,漸入忘我之境。然而這種愉悅之情並非只侷限於對演員,對於其他喜愛此演員的觀眾同樣會有同聲相應之感。這樣觀眾因為同愛演員之故,達成了共鳴,於是對乙個物件的愛本身產生了乙個共同體。

這個普遍的愛與社會道德相類似,如果缺乏這種愛,那麼人類就無法形成共同體;一旦形成,那麼必然會同情同樣有這種愛的人,排斥不愛這一物件的人,即使不愛是有充分理由的。類似於乙個社會道德普遍低下,其中有覺醒者會遭到漠視、排斥乃至打壓一樣。所以奧古斯丁在強調道德之餘,也看出了其侷限性,必須呼喚法律來補正。

引自https://

群眾認為的,不一定是對的,參見雅典

(ˊωˋ*)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法治,而非人治(對比文革

5樓:花開

站在司法者的角度,最優的解決辦法是藥家賠錢給被害人親屬,達成諒解協議,藥家鑫判死緩,留下一條命。這樣雙方矛盾得到最大緩解。

無論何時,請公眾學會尊重國家法律實務工作者對於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與不懈努力。

6樓:Aeroshin

如果我是藥家鑫的律師,我也盡最大可能去保證他的生命。這無關道德,只關法律。儘管我知道他的行為是零容忍,但是,法律不僅僅是用來懲罰,更是用來保障。

沒有乙個人是該死的。 個人觀點,希望批評。

7樓:林笑

我們應該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佛日: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是時候未到。我們也應該相信藥家鑫後悔了,雙手粘滿鮮血,即便他未判死刑,今後也是身在人世,活在地獄。

我們更應該清楚的知道,後悔是沒有藥買的。

你是如何看待藥家鑫案的判決的 ?

九十九星降 這已經不是自首 品行證明能挽救的東西了,肇事並蓄意 蓄意,下死手!傷人,活脫脫的人間惡魔,這種惡魔不死,那麼以後的社會真的不會變成地獄嗎? 逃離這人間疾苦 藥沒有犯罪動機,僅憑 農村人難纏 還不足以構成。無犯罪動機殺人比有犯罪動機連殺數人惡劣不止一點。為什麼人們說藥沒有人性,手段殘忍。因...

如果藥家鑫案發生在美國會怎樣?

芝芙 如果車禍發生在醫療全免的國家,藥家鑫根本就沒有殺人的必要。全部醫藥費都是國家出的,那農婦想訛你都訛不上。在西方國家還妄圖碰瓷的人最傻了,白傷身碎骨 白躺醫院 白吃一大堆苦藥,一分錢都沒多,說不定還留下後遺症。 wannsen 我覺得問題的關鍵不在是在哪個國家,而是在於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我覺得...

我國刑法裡的賠償額度如何判定?藥家鑫已經被判死刑,那麼對受害者的賠償由誰來承擔?

吳如翔 賠償額度並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賠償僅限於對 物質損失 進行賠償。刑事訴訟法 規定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77條第1款 藥家鑫被判死刑後,賠償還是由其個人承擔。如果藥家鑫本人沒什麼財產,受害者就很難拿到什麼賠償了。有些案子會有親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