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發現一方有罕見遺傳病,可能致癱,怎麼辦?

時間 2021-05-31 11:48:11

1樓:我在等你

看你的詳細敘述,終於遇見乙個和我有相似經歷的人,我和前男友都26歲,相親認識的,當時媒人不知道他們家有遺傳病,只是告訴我們家他爸爸在外面有小三,並且有個十幾歲大的男孩,我們沒有在乎這一點,只是覺得男孩子不錯,我就試著交往了,交往七八個月的時候快訂婚了,我媽突然打聽出他媽的病是肌營養不良,並且他有個親舅舅已經攤了,我跑去問他,他雲淡風輕的跟我說,他舅舅十幾歲就顯現的,他舅舅的孩子沒事,孩子的孩子目前也沒事,他還說什麼只要小時候不犯病以後就不會犯病,我爸媽死活不同意了,我讓他去做檢查,他不去,說什麼怕他爸媽難過,其實他就是不敢去,後來也是因為我倆總吵架分分合合,最後分了,我爸還諮詢了好多醫生,都說遺傳機率大,並且以後的孩子也會有,我爸甚至還去算命了,哎,我爸就是怕我受不了,情感上也收到傷害,所以一直盡最大的努力,希望他沒病,但是他的態度特別讓我還有我們家失望,我就知道他不值得我去冒險了。

2樓:迷戀丶那寧靜

建議分手。

首先不提孩子就說你們40以後可能大概率男方會癱瘓這點就怕你都承受不了。你說了你們雙方都不是體系內的。一旦男方癱瘓你們倆工作都是問題。

男方癱瘓工作基本保不住了,沒有誰會養乙個癱瘓的勞動力。你要照顧男方勢必會影響工作和收入。不但少乙個人收入,很大可能你的收入也會受影響。

除非你的收入會很高高到不在意,少男方乙個人的收入,還可以僱乙個24小時陪護。如果做不到我估計你後半輩子挺不過去。你真要到40多離婚,還沒有孩子想想這件事你能接受嗎?

3樓:土豆不豆

了解到你的情況,好想抱抱你,辛苦了。

事情到這個局面,你提出這個問題想詢問大家的意見,而沒有想到直接分手,說明你們兩人感情你放不了手,你本人也是乙個善良心軟的人。對此我想給你談談我對幾點的看法。

1.男方舅舅的病他家裡人應該是故意欺瞞了你,怕你知道後接受不了。但是這樣對你很不好,難道是想著等你嫁過去了才讓你知道?

2.他家父母用彩禮的錢去買了保險,不知道有沒有提前給你打個招呼。在我看來,這是對你的不尊重,他們還沒有把你當成他的家人。

既然現在他兒子又是這個情況,他家很想你嫁過去的話為什麼不和你商量商量,你想象得到以後你和他們的相處嗎?

最重要的你可以試想一下未來和他在一起的生活,你覺得自己能接受嗎?以後所有的壓力都會落到你肩上,你們的感情還會像現在這樣嗎?

4樓:乙個講故事的人

如果家庭條件好,可以通過三代試管,在孩子還是胚胎的時候,就檢測基因,找出健康的胚胎,進行移植,可以得到健康的寶寶。

但是雙方家庭都不太好,男方的病是已經有的,不能保證以後不會加重病情。會對生活造成很大的影響。 即使花了十幾萬做三代試管得到健康的寶寶,以後的生活也沒辦法保證。

理智上,是應該分開的。 自己商議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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