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為女朋友離開自己生活二十多年的家,去她家買房,不能讓她還貸,房子只能寫上女朋友乙個人的名字嗎?

時間 2021-05-06 03:29:11

1樓:幸運的彥禎

女朋友還是妻子,如果是女朋友,經濟上你肯定吃虧,現在就看你願不願意吃這個虧,其實如果分手,這個數目大,算不當得利,可追回,當然如果對方和你共同生活,有其他付出,法官會酌情考慮。如果是妻子,一是就算錢是從你卡里出的,還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無論落誰的名。二是到妻子所在地生活,和其它到丈夫或者妻子處定居的一樣。

我覺得這個還可以接受。如果你對此心不甘情不願,就算了,建議分手。就像很多女生一樣,覺得遠嫁,付出很多,然後悔不當初,何必呢。

最後祝好。

2樓:zgg

為什麼不能呢?我想問你,如果性別互換一下,你願意為男朋友離開自己生活二十多年的家,去他家買房,不能讓他還貸,房子只能寫上男朋友的名字嗎?你會有怎樣的回答?

這個女人愛的太深了,這是女人他媽,好嗎!愛就是這麼應該這麼無私不求回報,全心投入,美不美?美,童話也不敢這麼寫。猝

3樓:福龍

這樣的女人,哪怕這輩子打光棍,都不會娶。

兩個人在一起不應該共同承擔起乙個家庭嗎?

只讓男方付出?

男方的錢對於大部分家庭來說,有不少是來自上輩人的,花父母的錢這麼理所應當?

萬一離婚怎麼辦?中國現在離婚率這麼高,而且離婚大部分是由女方提出。

現在所謂的愛真的可以經歷時間的考驗?

腦袋清醒點吧!只要條件好,怎麼會娶不到老婆,娶不到老婆的大部分都是窮人,中國的窮人還有很多。

中國的女人相對於家裡條件好的男人是溢位的。

4樓:

我兄嫂談婚論嫁前我嫂子說讓我哥把房買在她的城市,也因為這個吵過架,吵架過後我哥還是決定婚房買在我嫂子的城市,房全款,費用各一半,寫兩人名字,裝修平攤,家電什麼的原本我父母已經在買了,誰成想我嫂子娘家覺得委屈了我哥所以直接家電包圓想安慰安慰我哥...其實我哥根本沒覺得委屈,因為我嫂子所在的城市確實比我老家發達,更適合居住和工作。

要是能達到以上條件,別說去女友城市買房,命都給女友。

可你女友家那純屬是哄抬p價。呵呸

5樓:皂角洗髮水

來看看乙個合格舔狗的自我修養:

她說她很苦惱,她是個家庭為重的人,她父母肯定不會同意,而她絕不會遠嫁,可以理解嘛!孝順的女孩兒是值得去愛的。

不想遠嫁沒關係,我可以去她的城市發展,她不想奮鬥活得太累,導致生活降級不再精緻,沒事一切都交給我,你在家當少奶奶就好!我努力再去大城市996奮鬥幾年,存個30萬首付,去她的城市買個房子,在她的城市從零開始,努力還個二十年的貸款。

買車也不是不可以,畢竟老父母心疼自己的兒子,擠出自己的養老錢給自己的寶貝兒買輛車。她怕疼不想生孩子,也無所謂,愛情就是兩個人的長相廝守。不知道她是不是認真的,但我是認真的,雖然因為生病身體不適應,離開大城市回到老家安逸的生活,狗命雖然要緊,但是為了她,我願意再拼一把。

你們以為這是我編的?

6樓:

不請自來,我男朋友想這樣,但是我和我家人不願意。

為什麼想在我老家買房子,是因為我在上海上班(上海的房子根本沒在考慮範圍內),有五險一金,他在常州沒有社保,想買在南京,但是沒有購房資格。所以只好想著在各自的老家,考慮到我老家比他老家經濟發展略微好一些,於是就有了上述的說法。

我不願意讓他離開生活了二十幾年的家,我也不會讓他乙個人還貸。有房子是我要求的,加不加名字的無所謂,就是想和他有個共同的家。

7樓:

下面的回答說明:男的果然比女的更理性呀。

男的到女方家給自己帶來的壞處,女的到男方家也有,為啥女的到男的家就被當做理所當然呢?

為了讓大家都不吃虧,我看要麼這樣吧:一,小兩口別住雙方父母參與出資的房子,到第三個城市居住,不能和雙方父母一起住,洗衣做飯帶娃倆人平均分,不能讓雙方父母插手,重大事情小兩口自己商量不能讓任何一方父母插手。第二,小兩口各自跟自己的媽住自己的媽提供的房子,吃自己的媽做的飯,娃兩家輪流帶,遇到重大的事情兩個媽一起商量。

這兩條建議是「或」的關係,只能擇其一,如果能做到,我敬你是條漢子。不過再提醒一句:如果倆人單獨住的話,丁克會很爽喲。

8樓:珊珊

錢財的問題可以兩個人好好商量,我不做評價。那有些女孩子不要假裝倒貼人家男生的也是有的。這個我就不做這個我就不做評價了。

但是離開自己20多年的家。不是說單單為了女朋友而離開。乙個人就只有離開的自己的原生家庭,然後組建乙個新的家庭,他才是乙個真正成長的人。

9樓:取個名好難

看到你們女朋友這樣,我趕緊給我女朋友發了個資訊:我想你了,你真好。我以後要好好待你。看來我和女朋友的愛情保鮮就全靠你們了。

10樓:墨水

過分。但你如果非要找她。那是你腦子有問題。

你非要和她理論然後要她妥協到正常彩禮再結婚。也是你有問題。你眼睛瞎了非要找她?

當看見對方和你三觀不合。且無法互相妥協的時候。那就建議別浪費彼此時間。

11樓:大笑行者

首先去她的城市生活你應該想的不僅僅是女方家過不過分,而是你的家人朋友和你未來處境。

離開自己的城市意味著你遠離的所有熟悉的環境、人際,一切要重新適應。也許你自己會慢慢在她的城市適應的很好,但同時也意味著,你的城市家人朋友你都離他們越來越遠。(別說現在交通這麼便利,只要你異地成家立業了,兩個城市挨的再近,你也無法說走就走)

其次,你未來處境跟女方家的人品有很大程度的關係。如果她們家人品不錯並且在生活工作都能幫到你們,那未來你可以憑藉自己努力在她的城市過的很好;如果她們家僅僅是人品不錯,但無法更多的幫到你們,那未來你們倆攜手並進也是不賴;如果她們家人品不好,那未來很可能你的幸福指數不高,因為你面臨著一旦產生矛盾,你將孤立無援無處傾訴。

12樓:怪羈

在商丘買房,買完,給誰住?

建議來鄭州買房,寫她的名字可以啊,拿你的卡刷首付定金,還月供準時準點用你的卡轉到房貸卡上,一分不差,儲存好你的那張卡,房子還是你的

什麼?你要來鄭州買房?找我!

13樓:天涯何處是歸鴻

作為上帝的寵兒,你女朋友跟你提出這樣的要求過分嗎?她還沒要求你獻上自己那骯髒卑微的生命已經是最大的仁慈了,難道你還沒感恩戴德嗎?這樣的女人,就應該是天神才配得上的,你只不過是區區一介凡人,人家猥自枉屈娶你,哦不,下嫁於你,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14樓:

販賣人口也就離開了自己家,你這賣了人口後還要舔人販子還要簽合同走正規法律舔的那種,這種好事希望你能珍惜好,別讓她禍害其他人。

15樓:浮沉

我老家在偏僻的山里,到市區50公里路程,父母都是農民,她們小學都沒畢業,一輩子沒出過外都在家務農。從小到大,我家都很窮,07年我出來外面實習,08年我爸媽就逼我結婚,我們當時也沒存到什麼錢。我和當時的女友商量結婚的事,她家3個女兒她老大,她家小縣城的,離我家400公里,乙個省不同市,交通不太方便,至今只有一趟火車。

她家也很窮,她父母都是打零工的,她爸媽說我們要結婚必須在她家縣城買房子,否則就算了,其實是根本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但是我們決定在一起了,當時我就想我是不可能回老家的,我幹不了農活重活沒力氣,老家那地方很難養活人,村裡人基本都要到外面打工賺錢,所以我答應了在她們家買房子,然後09年12月我們結婚了。但是直到16年才在我老婆那邊安了個家(其實14-16年我們有機會在新2線城市安家),小孩子的戶口也上到了她戶口本上,我父母也在16年到了那邊,目前已經在她家那邊生活了3年,這些年我們2人一直外省流浪,我爸媽在她家的小縣城帶小孩上學。。。其實她家是小縣城,縣總人口不到30萬,沒有像樣的工業,各方面都很差,沒有一丁點的發展潛力,相反我出生所在市150萬人口,靠近省會交通便利。

我們婚後各種心酸矛盾在所難免的,也經歷了不少困難,貧賤夫妻百事哀,好在我們一起努力,相互扶持,生活慢慢變好了一點。其實婚姻生活,有時候是2個家庭的結合,一定要考慮清楚哦。

16樓:周心怡

我覺得去哪個城市發展,還是要看城市的情況,更年輕更有活力,發展潛力越大的城市肯定比小縣城好,你物件是不是考慮到這個因素了,如果兩個人所在城市環境差不多,那得好好考慮考慮了。

17樓:吃瓜群眾

emmm...被推送這個問題是因為我用了鋼鐵俠的頭像?但事實上,我應該不會有女朋友,哈哈哈,但是作為個女性,我想說這個道題,我不想成為女方也不想成為男方,也不想出現在這個關係裡。

18樓:木子青

我的情況除了房產證名字是我倆一起的,其他都符合。

怎麼說呢,戀愛的時候也沒想那麼多,覺得在哪邊發展更好就去哪邊

婚後感情很好,也沒有因為這個事吵過架,至於願意與否要看你們雙方,包括感情基礎,物質條件等等之類的

19樓:

第一,你女朋友的城市是不是比你老家城市發展更好,更利於你以後的事業;

第二,你女朋友,懷你娃娃了?如果懷你娃娃,且她真心跟你,那也不能的,哈哈哈哈,本人認為,房產證加名字行為是為了穩定,安全感,而房產證只有女方的名字,有騙婚的嫌疑,真心對的人不會這樣做的,對於乙個普通人來說。

第三,綜上如果你家那邊的發展不如女朋友的城市,則是可以去她城市的,畢竟你上高中,大學也沒有和父母住在一起的,但也反思一下,你能陪你父母多久,她可以陪自己父母多久,總要取捨,看誰愛的更多,看周邊情況。此媳婦要三思。

20樓:今天永遠最年輕

你要明白,交友屬於價值交換,你要努力提公升自己的價值;還要明白,她為什麼值得你這樣付出,是什麼讓你甘心情願這樣付出!想清楚了你就會知道自己內心的想法!

21樓:吃的福中福

我可以買,甚至可以付出生命保護你,只要你是我愛的人。但是你不能要求我怎麼做。當然也有很多借用這個知識點裝懂事的女孩子的,裝沒關係,別讓我發現,不然比直接要求我怎麼做的女孩子更令人嫌棄。

考慮到是陪跑一生的最親密的人,與外貌無關

22樓:

願意啊。

請先把父母這幾十年的養育之恩報答了,再去給女方當牛做馬。

父母養你這麼多年,怎麼著也不能比女方少啊,怎麼著也該買一套給父母養老,每個月給一半生活費。

既然都是當牛做馬,工資一半女方,一半父母,兩套房子一起還貸款,你問問女方可以不?

23樓:續約幸運

不明白,為什麼要作踐自己呢?三觀不正的人很難長久生活的。

兩個故事:

A有次逛街,身邊的一對母女音量不小的聊天,內容大致是:

母:想要結婚就告訴他,現在的那個房子必須過到你的名下。

女:我問了,他住的房子房本是他媽乙個人的名字,這怎麼辦?

……走遠了,只聽了這些

B友人的父親二婚,在現任妻子的老家(長春)買了個高檔樓盤的大三居(170平)。房本寫了物件孩子的名字,算是繼子吧。

不到一年,那男孩戀愛了,等到了論婚嫁的時候,女方要求把那個大三居過戶到女孩名下後才能結婚。男孩不同意。男孩當時還有個房子,大約80平吧。

女方又說,那就把這個小的過戶也行,但彩禮要增加。男孩果斷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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