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去菜場買菜結果被狗狗咬了算不算工傷?

時間 2021-05-30 22:42:19

1樓:穆呱

1.不算工傷。具體規定參見一樓引用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2.一些報紙說買菜算工傷的文章純屬斷章取義,狗屁不懂。

3.下班順道買菜屬於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但是,僅符"上下班途中"這乙個條件遠遠不行,還要同時具備「非本人主要責任」和「交通事故」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4.上下班途中(含順道買菜、接送孩子)不管發生什麼傷害,只要不是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一律不屬於工傷。

2樓:彭思遠

你好。不算。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應符合三個條件:

(1)上班的合理時間、合理路線;

(2)非本人主要責任;

(3)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題主所述,下班去買菜,已經完全不屬於工作範疇,屬於私人生活,自然不屬於工傷。

來自法學院法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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