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父母只義務撫養子女到18周歲,而子女需贍養老人到老

時間 2021-05-30 15:43:10

1樓:

法律告訴成年人,生孩子是很划算的事情。

至於小孩,你又不能不來,生的就是你。

而且小孩也會長成成年人。

法律告訴成年人,生孩子是很划算的事情。

其實我搜關於贍養類問題是發現,

如果父母一兒一女,重男輕女,家產都留給兒子,女兒沒有。根據贍養費計算公式,如果女兒月薪兩萬,減去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費用標準,剩下的錢一半,也就是近一萬要交給父母。父母再轉手交給兒子。

女兒賺的再多點,只要父母不死,兒子真是快活死了。

女兒不給還可以告。

告了不給還可以強制執行。

2樓:

一般只需要贍養18年甚至最後幾年。因為如果是有醫社保退休金的話,大部分人在40-70歲之間吃穿是不愁的,更需要的是精神陪伴。除非關係極其差勁,這樣的互相陪伴也並沒有虧,而是一種幸福。

所以對大多數人來說,不存在一直四五十年都要親力親為的照顧陪伴。

3樓:

我沒想過這個問題,我愛我的父母,我不會跟父母算賬,就像他們當年不會跟我算賬一樣。我人生的一部分就是照顧他們的晚年。我們是一家人。

4樓:

生和養是兩種不同的形式,父母養孩子是天經地義,孩子是他們自己造的,不養丟了就是遺棄罪。

可是對於貧窮的父母,生養孩子真的很糟糕。

當然我們不否認每個父母的發心很好,但就是給不了孩子科學的生養。

5樓:你好

因為這是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過我覺得這有點不公平,你的問題我也有同樣的疑惑。父母養育我們的期間,少不了對我們的打罵,他們生氣了還可以借子女來出氣,但子女卻不能打罵他們,子女的壓力好大,而且還要一直養育著他們。不過仔細想想,父母也是這樣過來的吧!

6樓:

看了下其他答主的回答,有感而發。

如果某些(當然是少數)利用法律來使成年的孩子在無法滿足自己生活的情況下贍養父母,並且依靠法律一輩子纏著孩子怎麼辦?

回答一下問題吧,我覺得原因吧,其實是因為贍養不需要很投入全心全意,好像有個類似問題下的回答中說乙個月給500塊就算贍養了

7樓:蘋果

子女從出生到成年經歷了一切從零到呀呀學語蹣跚學步再到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大學,期間各種人力物力不計其數,而贍養父母只需提供生活費用以及適時的陪伴。至於天災人禍等意外事件,發生在父母身上的概率和在子女身上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法律制度是相對公平的。

父母有權利選擇是否孕育子女,子女卻無法選擇父母。這確實是權利與義務的不對等。可是世界上本就沒有絕對公平。

說到底,法理不外乎人情。多數父母盡心盡力養育子女值得擁有子女的關愛反哺。但也有一些父母不盡如人意,法律上也有規定子女不用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特殊情況。

其實贍養和撫養是相通的,義務雖是硬性,如何履行還是取決於個人的。

8樓:

要是養到十八歲,但是父母要從四十歲養到八十歲呢?!還有子女也要養到十八歲,搞不好還有爺爺奶奶要從六十歲養到八十歲,父母又沒有帶孩子的義務,那你咋辦

9樓:飛爺

哈哈,那些只是法律書本上的規定,本本主義,但實際的情況是,你越過了18歲你爸媽還是願意養你的,大多數人也願意一直養自己的父母。法律規定不是個人意願。我相信很多知乎的朋友願意贍養自己父母200年,可是誰給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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