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張扣扣案件如何看待蘇力《法律辯護應基於案情和事實》,以及反駁文章?如何看人們評價律師操守的兩極分化?

時間 2021-05-30 03:27:27

1樓:一起感悟人生

對張扣扣的判決,沒疑問。96年的案子,判決書描述的行為比較清楚。地點是王家門口。至於王家是惡霸,還是張母是潑婦,有哪個證據?

張扣扣殺人的原因,肯定是因為母親被殺,覺得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

有些法律界人士,就跟你瞎扯,不講本案。

如果你是13歲的張,碰到了這樣的大問題,會怎麼解決?知乎上有人說,他沒有那樣的父母。

覺得公平與不公平,本來就是自己的感覺。

如果有公知給我們詳細普法96年的案子,這才是社會法治程序的推動。

如果有人跟你說當年的法律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如果有人跟你說,以後這樣的事兒要求助律師,96年張家也是有律師的。

主要還得靠自己。方式方法要講究。做人還是要有格局。

2樓:弱智小青年

我不贊同那些說蘇力因為不是一線律師所以不懂張扣扣律師為什麼會這麼做的人。

律師為了當事人傾盡全力是職責所在,而蘇力對律師的看法和指責也同樣是他的職位來決定的。

認為法學研究者不了解律師的基本工作目的,是不是有些太小瞧法律研究者了?你以為法律研究者不研究律師?

蘇力文章表達了對張扣扣律師的理解,也同時指出過分之處。但蘇力反對的不是律師的行為,而是指出律師的技法不夠上檔次。

原文原文

我覺得張扣扣律師辯詞倒也不是不可理解,他選擇了對張扣扣做最大的努力,人在難以改變事實結果的時候總是會慌不擇路給出一些牽強的理由。

想起那個故事。小明在網咖被媽媽發現,一本正經的說「阿姨你認錯人了」的故事。

我倒是很理解張扣扣的律師會這麼做,不過對這方法也很無語。

最後還是被貽笑大方了。

3樓:水鬼

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的連續殺人案要脫罪只能走精神病了,但是張扣扣已經主動承認殺人事實和動機了,鍵盤俠們說律師不專業那麼請拿出你的辯護詞來。

已經注定的死刑還不如寫一篇好輓聯送他好走

4樓:布拉格的秋天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那份紅遍網路的辯護詞某種意義上來講本來就是寫給吃瓜群眾看的,而事實上也讓吃瓜群眾看爽了。

如果法律人的交流包括辯護人的辯護不是基於最基礎的共識,而是不做任何限定的天馬行空。從法律到哲學到從哲學到倫理學乃至生物學,我們完全看不到有什麼能阻止乙個法律人抬槓的柵欄。那麼這個最基本的共識界定為案件事實和法律的適用,顯然是符合各方面逾期的。

換句話說,動不動就去哲學倫理學之類的學科尋找自己觀點的支撐本來就是法科學生最喜歡幹的事情,說中二倒也合適。

但是換個角度,為什麼辯護人要搞這些虛頭巴腦的辯護詞呢?蘇大教授站在法律人的最頂端,有時候未必看到山腳下的犄角旮旯。律師談案件事實,首先得有案件事實可談,問題實務中律師靠什麼了解案情呢,只能靠卷宗。

還有別的途徑麼,沒有了,想從那些卷宗裡翻到寶貝,祖墳得冒青煙。辯護人敢接觸證人麼?敢自己去取證麼?

分分鐘把自己搭進去有沒有。

既然沒法談案件事實,那就只剩下聊情懷了……底層法律人的無奈。只想說,先生之風,山高水長,雖不能至,心嚮往之,不忘初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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