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公公出首付只寫兒子名字,去認購前只告訴他兒子帶身份證,丈夫和公公都沒有主動告知我過,大家怎麼看?

時間 2021-05-29 23:43:36

1樓:

結婚了寫你老公名字就有你一半產權。貸款也有一半。當然你也應該當面批評你老公偷偷的這種行為不對的。要不然以後他什麼事情更加得寸進尺不知會你。這一點很過分。

2樓:

公公能夠在你們婚後買房出首付,不應該是感激涕零嗎?現在好多老人不出錢,但是想跟你們一起住 ,你們還要負責買房子,對比一下,不會感覺更幸福嗎?

我覺得樓主這樣的問題有點想說不受重視,老實說,如果你是真的不舒服 ,你叫你父母也拿錢出來,大家一起出首付,這樣不是更公平嗎?說不定你老公一家更感激你。

你應該慶幸生活在乙個正常的家庭,這種大宗買房的行為很可能是出於對以後小朋友上學的目的購買的,你家公可以拿錢出來,你真的應該更真誠地對待你老公一家人,擺正心態,用行動告訴你老公,你們以後會一起組建家庭,照顧父母,養育小孩。

現在好多鼓吹女權的人,他們的話你聽聽就算了,用心經營自己的生活,人心可能有時候換不到人心,但能換到尊重與體面,這是成年人生活中所最不可缺少的。

3樓:報告師兄

看問題描述,我還是沒太弄明白,到底是你們一起去認購房子但公公婆婆沒有叫你帶身份證,還是瞞著你他們三個或者父子倆去偷偷認購的。如果是前一種,那我只能說題主自己虎,如果你事先知道他們要去認購房子,那麼人家確實沒有義務告知你要帶證件,你自己帶上備著不行嗎?後一種,你可以要求在償還房貸的時候對於夫妻共有資金的部分做個公證,這樣就算沒有你的名字,共同償貸的部分也是婚後共同財產,而首付是由你公公出的,這部分人家不給你也是無可厚非。

4樓:

如果是我,無所謂啊。

結婚十年的時候給公婆買房子:公婆出一部分錢,貸款我們還。寫了老公的名字(為了貸款,貸款公積金覆蓋),我要求只寫他的名字,因為我認為這房子是公婆買的,和我關係不大。

可惜,交房辦房產證的時候,因為老公戶口顯示已婚狀態,我還是被拉去籤了一堆名字…

其實誰的名字有什麼關係呢,給你們買的你們住就行了。如果實在心裡不舒服,那就攢錢自己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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