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機擺在路邊被撞壞,是誰的責任?

時間 2021-05-14 09:48:11

1樓:lolita

我們在高鐵站附近乙個新修未通路從來不會走車的地方立個三腳架拍照,老公一直守在相機旁邊,由於天氣冷老公回車裡看看我的狀況,就這麼一分鐘的時間相機三腳架被一輛車燈壞掉的電單車給撞倒了,電單車事主倒是好心想陪,態度良好,可是都是下苦的人也就給了幾百塊錢。我們後面把相機自己出錢換相機了。雖然相機鏡頭虧了三萬多也算是圓了老公一直想從D800公升級D4的夢。

公共場所確實應該放警示牌告知別人

不管多麼安全的地方相機旁都不應該離開人

2樓:

題主,你好。我用純金大棒把你打殘後,是不是你要賠我金棒變形賠償金?

我這金棒可是千足金,大師設計,打人後拿著沒那麼拿著順手了。也許因為用力過大吧,需要重新維護保養。看你用那麼好的相機,給你打折,賠千分之二百五吧!

3樓:

看了各位答主的回答和題主的態度,我已經意識到自己嚴重不懂法,所以我決定3000塊也不賠了。

這個是被題煮摺疊的答案,我再貼上來。匿了……

4樓:苦艾

@聽說神垂死我特別想聽你解釋一下堆放的概念,把相機放那裡不算堆放那應該用乙個什麼詞來形容比較合適。

另外我對學過一些法律知識然後隨意引用來為自己牟利而不去保護無過錯方的法狗致以深深的敬意。

5樓:偶爾

我來點有價值的建議!--上面一群只會噴人,一點都沒有建設性發言,逐一點了「反對+沒幫助」!

題主,你完全有足夠理由索賠的!題主,不知道你發現沒有?單反都很脆弱,不經摔。

你發現就對了,你可以向廠家索賠!廠家明明有能預見到相機會被摔壞風險的能力,卻沒有做任何的預防性措施,導致了相機一摔地就壞了,你廠家就不能做皮實點啊,這不是坑消費者嗎?

你看,明顯是廠家的不作為導致你相機摔壞嘛,這條理由足夠讓廠家賠你一台新相機以及題主在知乎上受到攻擊的精神損失費!題主,挺起胸口,告丫去!

6樓:史坤

我認為雙方都有責任!首先說相機的主人,把相機放在路邊本身就是錯誤,不管你的目的是什麼,這都是不可取的,如果當時弄個牌子什麼的也許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再說撞相機的人,路上有個東西你偏往上撞……這個行為……不知道說點什麼好

7樓:Seirios

騎車的表示……我騎自行車還真是靠馬路牙子(路邊)騎的,一是方便二是不然危險啊。

===所以題主的想法,「不影響通行」,不成立。恰恰相反,最礙通行。

8樓:菜菜菜

馬路不是用來拍照的場地,這種行為對公共安全有一定威脅,不是路面寬光線好就能假設所有人都必須對你架相機進行避讓。車拋錨了停在路邊那麼明顯,還要設緊急路障呢。還好人沒有摔到,下次別放馬路路面了。

9樓:言博

雖然我是窮的那一方,不過我真想吐槽一下,人家穿著破爛你就網開一面,拿著5s你就想狠狠來一刀。。有錢人活該被宰麼?何況,現在好多大學生節衣縮食甚至賣腎買個蘋果你又不是不知道。。

10樓:

給保衛科的意思是:你們自己調解,他願意賠你就賠,不願意賠,你也只能這樣,而且他賠你錢不是法律規定賠錢,完全屬於人道援助。。。。賠給你這點錢,你開心就好。

我就是騎行愛好者,我看到自行車道邊出來東西都很煩,因為平常一般都騎很快,差不多28碼均速,我也是撞了就撞了,而且一把都是從不回頭看,一般都是直接走掉,我又不是走行人路上撞的你東西。我也沒那個閒心陪損失者聊天。別讓我翻車就好!!

我穿鎖鞋,根本沒法給你說停就停!!我出事了,還要找那人聊聊賠償!!管你碎什麼東西了!

11樓:馬藍藍

我覺得人家願意賠三千你已經賺了……

當然我對交通肇事這塊不是很了解,但從你的敘述來看,把相機放路上,主要責任確實怪你。人家要是橫一點一分錢不願意賠,你還得走司法程式,調解訴訟什麼的,結果未必比三千多,還麻煩得多……

偷著樂吧,趁人家好心把三千拿了私了,這結果對你就算不是最有利的,也相當不錯了。

12樓:

題目就沒表述清,,是路面上還是路面外,這個1公尺要從其他文字裡猜應該是路上。 路權是標準的責任判斷標準,那是車人混合的道路,車是有路權的,障礙物肯定沒有,應該你賠對方損失。

當然和車撞死了路上農民的雞是類似道理,一般是私下賠人一點錢,但其實雞比你的相機更有路權一些,而且更是弱勢群體

13樓:張小仙

題主就偷著樂吧,這騎車的法盲,對你還不錯。如果你在相機跟他連人帶相機給你撞了,估計可能賠的多些。

就當是個教訓吧,如果這貨上知乎,你連十分之三都拿不到。

14樓:

可恥的匿了。

之前有答過,過去四年多,換了四個D7000。

我的第二個D7000,是這樣隕落的:旁邊宿舍同學(我們並不熟)的姐姐結婚,要和我借個單反。當時D7000是備胎,又沒什麼用,就給他了。

過了幾天,還相機的時候,和我說,把閃光燈那裡摔碎一塊,怎麼賠隨我。

我用10年底在京東買相機的記錄,成功把D7000+50 1.8一萬塊賣給他。

為什麼呢?也許只是因為我比較兇。

15樓:

「畢竟我在路邊坐著,相機架著的位置距離路邊也只有一公尺。完全不影響通行。雖然放在那裡並不合適,但是主要責任不能全推給我吧。」

自行車都是貼邊走你有沒有常識?完全不影響通行?你說的算?

路中非法設定障礙物,把人撞了沒讓你賠錢都是把你當親生的了。

16樓:

希望題主提供所在省份資訊。另外道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都適用於你這種情況,你看第二條就知道了。其他需要參考地方法規乃至地方規章。慢慢補坑

17樓:阿逃

題主我也有過和你一樣的經歷,臨畢業給朋友拍畢業照,把800拆了鏡頭放在身後的馬路牙子旁,自己在前面用D300s掛個長焦啪啪啪。啪得正嗨突然聽到後面一陣刺耳的摩擦聲,我跑過去一看,一輛Swift右轉彎轉的太小,右後輪碾在我的相機上了,對你沒看錯就是碾上去了,而且由於剎車不及時還碾著它在地面摩擦了近1M。下圖就是被摩擦後的相機(尼康相機真實耐操啊,都這樣了還能用)。

事後車主下來,特講理特誠懇,我倆交涉了五分鐘吧,我就讓她走了。我後面站著我朋友乙個班的同學,他們都覺得不可思議,問我咋不讓她賠錢。我說第一相機沒壞,就是由95新變成了戰敗成色了,第二我也覺得我不佔理,確實是我把機器放在路上的,總感覺非要讓人家給點錢好像拿相機碰瓷一樣,第三還有乙個班的人等著我呢,大熱天的太曬了。

綜上所述吧,理論也沒用就讓車主走了。不過這件事後逼著我養成了這麼幾個習慣:

1.不用的器材一定要放在包裡,實在來不及的放在草坪或者其他車到不了的地方

2.拍長曝啥的人一定一直在旁邊而且不管機位多好都不上馬路3.所有器材都用電工膠布裹了一遍

4.成為了堅定的尼康黨

18樓:

作為乙個平時沒事騎車上下班偶爾有時間騎個一百來公里的喜歡騎車的小菜比來看

騎車過程中遇到不應出現的、體積較小的或者較隱蔽的障礙,是非常容易摔車的而摔車的後果十分看人品如果不帶著頭盔之類受傷還是十分可能的

行人車輛我們會重點注意到路口也都會減速

這種情況我都會開噴的

19樓:

題主你好。

看了這麼多回答,我覺得可能確實應該是你自己負全責。

如果你想讓自己心情好點的話,建議你向撞倒你相機的同學道歉,承認自己的莽撞給他造成了麻煩,並表示不用他賠償了。

20樓:冉Randy

你們換位思考一下吧,你的相機放在路邊了為了拍攝需要,結果別人不小心碰到了,你會怎麼做?

還是給予一些實在的建議,別拿冰冷的法律教育人。

樓主還是和那個人商量一下吧,別走法律渠道,也別說都是誰的錯,或者誰的責任大。你就自當是自己的錯誤,自己的過失,你拿這樣的態度去和他交談一下。都是人,不會那麼無情的。

交談成功了你賺到了,不成功你也不虧,因為理應是你的問題。是吧。

對於那些說風涼話的人真想送你乙個大大的

21樓:不斷櫻

假設在一片開闊地上人家撞壞了你的相機,我支援樓主索賠。

假設自行車在馬路上撞了行人,他也要賠。

假設你把相機架在馬路中間,被撞到了你覺得人家需要賠你嗎?應該不會吧,因為你可能會覺得是自己不小心了。

但從法律上,你把相機架在馬路中間,和架在邊上,沒有區別啊,都是你架設障礙物,你在邊上看著也改變不了他是障礙物。

題主還是在從小不小心這個角度來看問題你是不是覺得只要別人不小心弄壞了你的東西就要陪你啊?但是從法律的角度則不是這麼看問題的!

22樓:denghui liu

題主的回答讓我想起來了大學同學的一件事情。前面乙個大叔不小心把墨鏡掉在地上了,我跟同學騎車的時候沒有看清楚,同學騎車把墨鏡壓壞了。結果大叔非要同學陪幾百塊錢,我們跟他理論了一會,沒有賠錢,不過那個大叔揚言以後肯定報復。

題主也要分清楚權利和義務。

23樓:

不知道他有沒有受傷,你還要人家賠錢。。這真的是。。。

我拍體育,因為2470經常被撞擊也是變焦環卡了,我去怪他們咯?

200-400拍足球的時候多次被足球撞擊,壞了我怪他們咯?

這個我要是搞到他們受傷,挨賠錢的可是我啊。。

器材壞了都是小事,你要慶幸沒有搞出人命來,放在路上都不守著撞到別人還要別人賠償。。。

沒有反過來起訴你還給你出1/3的修理費你就該笑了

24樓:梁工

幾萬塊的東西,還告來告去這法那法的,逗人玩兒呢?碰到個人傻錢多的可能會賠你,按照偶像劇的劇情沒準還能發展一段浪漫的故事。。。醒一醒,正常情況下,摩托佬拍拍屁股走人算是比較好的了,換了是我這種人,你把障礙物放路上害我差點出車禍,非得直接給你揍一頓不可,你告我啊,來啊

25樓:

什麼法不法的,D810+14-24,這可是我攝影器材的究極目標啊(D4s這種就算了),只想告訴題主一句:「請善待你的攝影器材」

26樓:羅伯特

我覺得,道路上不應該有障礙物,只能有行人和車輛;如果要占用道路的話,也需要設定完善的提示。

所以,從上述觀點,屬於你理虧,過錯在於你。行人和車輛沒有在道路上躲避非法障礙物的法律義務。

27樓:沉默

我咋覺得你像碰瓷的呢,有TM往馬路上放相機的?你丫咋不放個花瓶在路中間呢?!等人撞完以後,你告訴他說這是清朝的!乾隆爺用的!

28樓:

這樣吧,一到晚上大家每個人就拿個相機放馬路上,離馬路沿一公尺左右,等著收錢就好了。哦,對了,還要用個三角架撐著,怎麼也得占個馬路三分之一吧。還有還有,要帶個小馬扎在馬路邊上坐著。

最後,記得帶上手機和同學聊天不然怎麼打發這漫長等待時間

29樓:朱顏不在

題主,我是法學專業學生,這個責任確實在你,如果走訴訟程式的話,不見的比調解獲益更大,並且律師費也是一筆不小的花銷,建議和解。但是還是想安慰你一下,畢竟你不是專業人士,不了解法律規定沒什麼,相機損失你一定也很傷心。至於樓上一些帶有攻擊傾向的回答請不要上心。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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