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道德上來看,你們也是有部分責任的
此外,從醫學方面來看,室內家養寵物貓,且在乙個月內沒有被外來貓犬咬傷,並未出現狂犬病相應症狀,被咬傷的人是無需打狂犬疫苗的,沒必要受那個罪。
網上傳的什麼狂犬病潛伏幾年的那種新聞都基本不可能,其實不會潛伏那麼久,都是幾個星期就發病,貓咖的貓都養在室內,貓沒有狂犬病症狀的話,人消毒包紮就好,小傷的話,可能連包紮也不需要,詳情可諮詢相關醫生。
2樓:輔助可不是來躺的
貓咖的責任。
現在知乎流行懟題主,你不必在意那些說你有問題的答主,該讓貓咖賠錢賠錢,不願意賠錢該打官司打官司。
帶妹妹去玩,沒問題
妹妹摸貓被咬,沒問題,重點是讓貓咖出咬你妹妹貓的狂犬病疫苗的證明,如果貓咖的貓沒有打疫苗,你直接告法庭算了,敢開貓咖不敢打疫苗? 這種店開著不是禍害?
3樓:喋喋以喋以喋喋
我覺得本來就不應該讓小孩子去這種有很多貓貓狗狗的地方。因為大部分的貓咖狗咖和個人喂幾隻家養並不一樣。有時候貓的性格什麼的也並不清楚。
你讓小孩子去,小孩子也沒輕沒重的,有時候看到喜歡的毛茸茸伸手抓使勁抱抓耳朵尾巴很多,對他們來說就像活的玩具一樣。
我也不懂那些法律的事情啥的。只是想說一句,題主自身也該注意,人家給你這個免責條款的其中一方面是讓你有一種覺察,這並不是玩具百分百安全,你要多多注意。尤其是帶著小孩子,別抱有僥倖心理。
4樓:
寵物咬人,就算賊翻進去被咬了都得陪錢,更何況他是拿這個賺錢的?被罵,錄音,報警。妹妹被咬,驗傷,報警。開貓咖應該有許可,這方面不了解,被咬了明顯是資質不合格啊,這還能開店?
5樓:嗚呼拉呼丸三變
我去的貓咖都會把「禁止強制抱貓摸貓,否則後果自付」「本店所有貓都打過疫苗」這類話寫得大大的,進門就能看到。不知道你那個貓咖是什麼樣的。
而你作為乙個成年人主動帶著自己妹妹去貓咖,為了進貓咖籤了免責協議,你不願意簽不進就是了。現在你說是催著籤的你都不知道內容。
emm,說不過去啊姐妹。
你自己也過不去心理那關吧。法律支援你,你去,別人說你碰瓷你委屈啥的就不必了。吃一塹長一智。
和題目無關的話:去貓咖就是為了擼貓和貓近距離接觸,這本身不就是預設自己要承受動物給自己帶來的傷害嗎?自己家養的貓還可能指甲沒藏好傷人呢,何況是不熟的貓。
結果妹妹受傷後你因為這個給貓咖打了差評?
店家當然有權利不接受你的差評。說打貓,人和人標準不一樣,小孩子手本身就沒輕重,抓貓揪貓毛這些在貓主人眼裡都能算是打貓,我家狗還在的時候小孩子要和我家狗玩我從來都不讓,你說沒打貓你看著呢有啥說明力啊,我鄉下親戚家的狗天天被拴在院子裡吃菜湯泡煎餅他還覺得養得不錯嘞。要我說小孩子去什麼貓咖啊?
小孩子下手有個輕重嗎?這是你妹妹被貓傷了你委屈,那你妹妹傷著貓了貓委屈嗎?
別讓你家小孩子接觸小動物,對你好對你家小孩子好對那些無辜的動物也好
6樓:
你這個是現實生活裡發生的事情,來網上尋求心理安慰沒啥用,你要真的在意這個事情,建議你直接在當地找個律師諮詢。
在我現在能跟你說的,只有教導或者防範孩子以後怎樣避免受到傷害更重要。
7樓:
日本的貓咖有幾個原則,可以輕摸,可以拿店裡玩具逗,可以買店裡零食喂
不能抱,不能強行逗貓,多名店員會在現場巡視
不知道國內的貓咖和客人有沒有做到
8樓:丹三a
就因為這個我本來的計畫全打亂了應該說幸好被咬的是我我還沒開學要是我媽被咬了她上班怎麼辦?
9樓:小狸奴布偶
一、被抓傷後是否需要注射狂犬疫苗
如果貓咖能提供涉事貓咪狂犬疫苗的注射記錄,我個人認為被抓傷的人是不需要再注射狂犬疫苗的。不要把狂犬病想象的很可怕,你被傳染狂犬病的機率,不亞於彩票中頭獎。
並且,國內每年因為貓而傳染狂犬病的案例,幾乎沒有。
二、貓咖是否需要進行賠償
1、你帶妹妹去這種場所玩,尤其是你,應該在進門前就做好風險評估。最起碼心裡大體想想,我進去玩,我該如何接近貓咪,我該玩什麼樣的貓咪,是否要小心翼翼一點。這些念頭,轉瞬就就能完成。
要是覺得不放心,不進去就是了。
就像其他答主說的,既然選擇進去玩,就要做好承擔這種被抓被咬風險的準備。
另外你強調籤的東西你沒仔細看。無知不是脫罪免責的理由。成年人都知道,字不是隨便籤的。
況且一進門人家就給你看乙個宣告,哪怕出於好奇心我也會看下大體內容的。如果是協約類的,我肯定會仔細研究研究才會簽字。
你籤了,真的就代表你認了。
3、所以說貓咖還需要賠錢嗎,還是要賠點的,畢竟事情發生在貓咖店裡,你展示出來的貓咪具有攻擊性,哪怕再不常見,這種營運風險貓咖多少也是要承擔的,一味的強調免責脫責,對商家自身口碑也不是好事。
就像開車上路一樣,碰到事故,開車的總要承擔點責任的。
三、總結:
所以,我認為小姐妹承擔主要的80-90%責任,商家10-20%責任。
10樓:
貓咖只是乙個提供貓給你玩的場所,而不是替你兒童託管。比如你去吃火鍋,孩子把手伸湯裡受傷了,這就是商家提供危險食品麼?
商家捨得給貓打疫苗,你作為家長去擼貓前都不捨得給孩子打疫苗,還好意思鬧!(想要逼著商家收30元的門票提供1300的狂犬疫苗,大家都不用去醫院了,去貓咖敲詐就行)
而且索要賠償也是等你孩子真的得了狂犬病啊!拿有風險說事情也很好笑,按照這個邏輯你去打疫苗路上還有被車撞死風險呢,每乙個路過你的司機是不是都要給你錢啊?這年頭碰瓷都不用真的被撞了,有危險的可能性就能訛錢,你不去沿著大馬路要飯真是浪費才華!
但是不論店家服務多好,你只要鬧,別人就只能賠錢。比如吃個飯說拉肚子油不好,住個民宿說打掃不乾淨…花幾十塊就要完美的服務…
所幸的是,國內大部分消費者都是有素質的,要不然沒有一家店賠得起…
11樓:葉封
本題答案雙方都有問題,不了解貓的人去逗貓,不了解貓的人去開貓咖,導致了這種情況出現,責任雙方都有,應該雙方去劃分的。
說說貓咖。
貓咖的經營模式出現了問題。
現在的貓咖越來越傾向於是乙個擼貓場所,這樣有問題。
從現階段的貓本身來說,絕大多數貓不適合被多人寵愛,尤其是貓咖這種環境,貓暴起傷人的概率會大大提公升。
泥人還有三分血性,再想想動物。
所有動物都有不耐煩的時候,當它不耐煩就是它最容易傷人的時候。
難解決。
12樓:王二的加菲貓
我覺得題主帶妹妹去貓咖首先就有問題,不知道你妹妹多大?我相信養過貓的都知道,貓這種小動物,你摸它的時候它有乙個忍耐限度,一旦超過就會抱著你咬、蹬,是它在撕扯獵物,貓是具有野性的。和會咬人的狗不一樣,是個貓都會咬人,我養了四五年的貓和我玩的時候也一樣會咬,主人和貓的關係都弄不明白,你想貓和客人搞好關係?
先不說應該提前了解怎麼擼貓,我就不信你不知道貓會抓人咬人。這麼危險又猜不透想法的小動物,你就當他是個甜蜜的危險不好嗎?幹嘛要帶小孩去冒險?
13樓:貓的書大掌櫃
貓咖這種東西,本就不該存在。或者不應該以這種方式存在。
貓咪天性擔心怕生,遇見陌生人哪怕再親人的貓也有戒備。而且小姐還有脾氣呢,何況是貓這種獸。
建議弄個櫥窗,讓人看就行了,免伸貴手。
但是,我乙個基本不去貓咖的人,進去都預設後果自負。你籤協議的時候,我不信這幾個字沒有突出。
說不好聽點,提問者自己本身也有怕承擔責任的嫌疑吧。不知道你今年多大,目測初高中生,把妹妹帶去弄傷了,轉移矛盾給老父親說的貓咖多過分實在再正常不過了。畢竟老父親剛貓咖,總比罵自己好。
這事,就跟去餐館吃魚卡了喉嚨去醫院一樣,責任在飯店,但你要說我吃魚的時候,他也沒跟我說魚有刺可能把我卡住啊。
太了。不匿,噴讚隨意,責任在貓咖,但這事,我站貓咖~
14樓:Time Lapse
這個當然是貓咖的責任,別信那個鬼協議,沒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廢紙。除非你妹妹拿棍子抽貓(我覺得不太可能),否則貓咖肯定是100%的責任。
15樓:餘霏
貓奴表示很難說誰的責任大
貓本來就是一種膽小怕生的動物,即使親人的品種貓也不喜歡被當成玩具一樣玩,貓咖裡的貓就只能被動迎來送往被抱被擼,甚至睡覺都要被打擾
很多貓咖的顧客並不懂貓,還有不少家裡不讓養就去貓咖過癮的,那手法不對把貓招急了肯定會爪牙伺候
但是自家寵物傷人主人還要承擔責任,更不用說利用貓盈利的貓咖
我妹妹來我家擼貓,像叉車一樣用兩個胳膊把貓鏟起來,貓當時就蹬腿跑了,給她胳膊上留了個紅道子。但這貨實際上粘人的不行,在我看電視的時候一定會爬過來跳到沙發上挨著我那種
擼貓要先跟貓打招呼,我的習慣是伸乙隻手給他聞聞,聞完了不抗拒的再揉揉摸摸腮幫子下巴腦袋,混熟了再考慮抱。抱貓得捏脖子或者架胳膊,然後託腿,像抱小孩那樣用乙隻胳膊當枕頭乙隻胳膊在下面托住,這個動作很多孩子其實是不會的。所以貓咖其實不太適合帶孩子去近距離摸貓,像動物園一樣觀察比較好
16樓:殺心成焚
別說什麼免責書屁用沒有!。
法律不是他定的他說免責就免責?
那我明天養個東北虎放我家大院子裡門口也貼個免責書進屋者被咬死後果自負。
有用嗎?
有用嗎?
法律不是他定的乙個刁民窮酸破落還玩什麼法律漏洞呢。
也就能忽悠忽悠不到20歲的小女孩。
飼養的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的,飼養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別說什麼主動被動就是我進你家院子偷東西被你家狗咬傷了你都得給我賠錢。
這就是國情。
他養的獸咬人了就得賠錢。
明天領著你媽帶著你家最厲害的女人就去他店裡找他要錢要疫苗錢。
不給坐店裡就不走。
報警讓民警來調解(可憐的民警啥事都得跑一趟)。
一般這種情況民警都會偏向被咬的一方他養的獸他開的貓店想掙錢咬人了還不負責?
做夢呢?
如果非要劃分責任你妹妹如果沒打貓他開的貓咖啡。
他百分之70責任你們百分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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