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在有些人眼裡,彩禮就等於賣女兒?

時間 2021-05-05 21:20:10

1樓:神龍飛天

要彩禮,不是賣女兒是什麼?

嫁女兒,一分錢不出,還去問男方父母要錢揣口袋,不是賣女兒嗎?

就算說帶回小家了,不還是從男方父母手裡拽了錢貼給自己女兒嘛?

無論怎麼算,都是「跪地要錢」啊!!!

這就像有人養了一頭豬,長大了拿市場上去賣,肥點的貴點,瘦小點的便宜點……

2樓:

哈哈,看了題主原來的描述。

女孩願意,女孩父母提,一二十萬什麼的那怕湊錢也應該給,不然就是不愛女孩。求放過。

我就是看不慣要錢比出錢還那麼大爺的。於我而言,如果你提,你可能確實能拿到二三十萬的彩禮,但如果你不提,或者提的不那麼大爺,你拿到的可不止這個數。

當然你說態度,態度是雙方的,好好提,有回禮,這就是態度,還一副我就應該得的,那抱歉,我也要態度,出得起一分也不想給。

你態度好,我也態度好。

3樓:aLIEz呆河馬

彩禮為啥不等於賣女兒呢?

你跟我說帶回小家,夫妻共用?

那就男方出嫁妝女方給彩禮唄。

樂意不?是不是又要開始打入贅冠姓權或者生孩子警告的拳了?

那不就是不樂意嗎?

揣著明白裝糊塗沒多大意思。

你說嫁妝會給男方,或者彩禮會還給男方那另談,畢竟是少數。

4樓:碎雪

因為這些人沒有收到,和彩禮差不多價值的嫁妝啊!

女方家向男方索取彩禮的行為,當然不能說是賣女兒。是你收到彩禮之後不給嫁妝,或者給很少的嫁妝,這就是賣女兒了。

打個比方說,我收男方十萬彩禮,能和我陪嫁一輛15萬的小汽車,這樣絕對不能算是賣女兒。

你說哪個賣女兒這人會傻到倒貼五萬去買輛車?

但是如果你收男方十萬彩禮,然後陪嫁兩床被子,這就是賣女兒了。

那些覺得的女方家長在賣女孩的人,多半是收到了這兩床被子。

畢竟正常有良心一點的人,收到了差不多的陪嫁,是絕對不會跳出來罵女方家長賣女兒的。

5樓:

因為現在彩禮已經變成了理所應當

女朋友某中部大省的,已經和我說要求我家出錢她家省內一套房+25—27w彩禮了

我才大學,我好累

我知道我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了

目前已經決定躺平

6樓:

是時候終結「彩禮」這個話題了,在問彩禮多少錢之前,不妨先問問彩禮去哪兒了?不同地區、不同家庭之間差異極大。

有弟弟的大多是圖一。就是賣,沒法洗。

江浙地區大多是圖

二、圖三。有時是圖二和圖三的結合。兜兜轉轉最後還是會回到新婚夫婦手裡。

圖一到圖三的進化離不開性別平等的進步。

所以反對平權對某些男性究竟有啥好處?

你是希望花出去的彩禮血本無歸,娶個扶弟魔當老婆?還是說你把自己代入了弟弟這個角色?抑或是覺得自己將來生個女兒也能敲詐一筆?

圖二它不香麼?禮尚往來,收支平衡。

圖三它不香麼?雙份的資助,雙倍的快樂。

說白了,彩禮是男權自己發明創造的。

不想花這個錢,就別搞陰間那一套拳法。

這世界上真的會有人跟錢過不去嗎?

所以反對平權對某些男性究竟有啥好處?

屁股決定腦袋,在回答這個問題前,建議先對自己做個「受益分析」。

7樓:葉晨戀依

本人女,也覺得收彩禮是賣女兒。

在我們本地真收男方錢,是要被笑話的!我們也收彩禮,50萬100萬都有,但是我們這個錢是部分返還給男方父母,餘下的由女方當嫁妝作為婚後財產帶回去,然後女方父母再陪嫁一部分錢。如果彩禮50萬,基本要當天返回30萬,留20萬。

這意味女方父母要陪嫁20萬。女孩子嫁過去至少帶20萬現金外加20萬的等價物質或者直接帶40萬現金回去(部分會是現金,部分直接帶銀行卡)。而且這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女方父母收了男方錢,不是賣女兒是什麼。(我這裡的收是指女方父母把彩禮錢留下來自己用。)父母養兒子不花錢?

養女兒就得跟他老公要錢?兒子娶媳婦沒錢,不是你父母的事情嗎?怎麼要扣女婿的錢……而且做父母的不想想,你拿了這個錢,你女兒在夫家腰桿能硬嗎?

愛女兒的父母,不說結婚我補你多少嫁妝,但是肯定不會吞你彩禮錢。但凡會截女兒彩禮錢的人家,推薦各種男士也敬而遠之,首先你得小心未來老婆扶弟魔,你還得小心這樣的岳父岳母,以後結婚有得麻煩……

8樓:聽白設計

普通直男

幾萬塊彩禮,沒事,但是要有陪嫁。

直男癌要彩禮就是賣女兒,就算有陪嫁,也是賣女兒。

田園男拳

要什麼彩禮,那是封建糟粕。

孩子一定是隨爸爸姓的,這是傳統。

什麼?不隨父姓?那孩子我不管,你自己養,自己帶,自己花錢!

什麼要回娘家過年?

那有回娘家過年的?我爸媽不要面子的?

自私是人之本性。

雄性生物更勝一籌。

傳統裡對男性好的一面,都是傳統,都要保留。對男性不好的一方面,全都是封建糟粕。

這就是為什麼越來越多女生不願意結婚的理由,因為自私太甚。

總有雄性生物說什麼三妻四妾,遺失了,什麼女性相夫教子遺失了,等等這樣的言論。

關於三妻四妾,從古至今都沒有遺失,說句不好聽的,三妻四妾自始至終都是權貴的特權,目前家裡紅旗不倒,家外彩旗飄飄的也不少。

我朋友她老公每個月給她一張卡,幾十萬隨便刷,回不回家,養不養外室都可以,隨意,甚至我朋友還去指導外室坐月子,去月子中心看望。

至於什麼要彩禮賣女兒的,這種言論的傻吊。

如果他真的很帥,帥到有生理反應,那也不要當他老婆,那要去他家當住家保姆。

每個月幾千塊工資拿的名正言順,還特麼有社保。一樣是洗衣做飯,還不用帶孩子,帶孩子是要加工資的,如果請你幫忙生孩子,這又是一筆橫財,對不對。

如果是賣女兒,那幾萬彩禮幹啥子用,當幾年保姆,就掙出來了。還不用聽他嗶嗶賴賴。

什麼婚後收入,什麼潛力股,就這種言論,姐妹們要相信,一輩子也起不來,格局有限。

9樓:飛蛾

不是該不該要,而是必需要。沒有不要的理由。

女兒養大了,讀書畢業培育成材,然後沒兩年,你家歡天喜地娶走了,成了你家的人,再回來就是客人。

從此之後,女兒掙的錢誰家的?婆家的;生了孩子誰家的?婆家的。

不信?抬槓是不。姥姥,姥爺的書面語叫什麼——外婆,外公。那麼哪個是"裡"?

男方會說兒子養大更不易,還要買房什麼的。

廢話。看《動物世界》,雄性動物求偶還會先找個好地方搭窩呢。

娶媳婦和聘女兒,都是喜事,可心情不一樣。一邊樂得合不攏嘴,一邊笑著流著淚。

就娶親這個事,彩禮男方就該出,女方也該要。

彩禮,自古有之,並傳承至今,就說明合情合理。沒彩禮的那叫私奔,才真正的不合情合理。

今天的離婚率居高不下。男方會說什麼人財兩空,這話本身就是自私,女方的損失會小嗎?婚後所有的一切都在男方的地盤上,能爭回幾個來。

西方沒彩禮,可西方離婚後男人要給女人生活費至女方再婚。

別說彩禮會買回去做陪嫁,就是全留下也不是沒有。這不叫賣,這是留條後路。

而且,當雙方父母老了之後,是優先男方父母養老的,女婿沒養丈人丈母娘的義務。別抬槓,民間就是這樣。

如果說女方家沒兒子,那麼全部財產最終到了誰名下?

就如某些人說的是賣女兒,那麼買的也是穩賺不賠。

所以,於情於理,出些彩禮也是應該。

為什麼這些年來,彩禮水漲船高,因為男女比例失衡。有房有車有彩禮,找不到媳婦的比比皆是。所以,只要有姑娘肯嫁,別計較了。

有些人看到一些極端的例子,呼籲法律干涉高彩禮,但在目前,根本無效。

10樓:懂點心理學的寶媽

因為不同地區的婚姻習俗差別很大,現在人員流動非常大,跨地區跨省婚姻非常多,而每個地方的習俗又非常不一樣。

提出了這個問題,一般都是男方給的彩禮錢,還有嫁妝一起回饋到這個新生的小家庭,在他們那裡就是這樣的習俗,覺得這樣的習俗才是正常的。

但是有些地區的習俗不是這樣的,他們盛行的就是高彩禮低嫁妝,或者是高彩禮無嫁妝,男方給的錢都是讓女方的父母自己收了。

有些人覺得女兒嫁出去虧了,要給別人生孩子了,以後女方不會給自己養老了,所以要給多點彩禮錢當成自己的養老錢,彌補自己多年養育子女的成本,所以就要多榨取一點彩禮錢當成自己的養老錢。

有些人不僅有乙個女兒,還有乙個兒子,但是自己並沒有多少錢,而兒媳婦要高彩禮,只能從妹妹或者姐姐這邊要求要彩禮,甚至有的要的比兒媳婦的彩禮還要高,我之前就接觸乙個案例,就是兒媳婦彩禮是18萬,然後自己的女兒嫁人要了28萬,剩下的10萬就當是自己的養老錢,給女兒的嫁妝就只有一床被子或者幾千塊的首飾。

所以很多人都說別人家是在賣女兒。

11樓:

在古代,彩禮的情況有兩種:

1.男方或老或殘,大價錢買來個傳宗接代工具或者或者通房或者小妾,父母貪財賣女兒。彩禮一定程度為了彌補不對等。參考白鹿原女主的爹貪財把她賣給老頭。

2.門當戶對,普通人家,男方根據心意和能力出聘禮,女方置辦嫁妝,正常都是相當的。參考「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很多人在用第1種情形賣,卻要求過第2種對等的家庭生活。

我在我身邊見過所有真心愛女兒的父母,都沒有在彩禮上為難女兒或者未來女婿。甚至都沒有浪費時間去糾纏這個。

我是有兄長的,結婚時候,父母也是直接擺桌嫁女兒。他們和我提了一下彩禮,我回「我家的錢都我管,就不走這個路數了」 我爸媽也就一分沒要。象徵性給我一萬塊壓箱錢和幾碗五穀還有幾床新做的被子,還給我一套房子讓我留個保障。

家裡堂姐表姐,也是如此。有的男方給個兩三萬,轉頭就給閨女置辦家電家具只多不少,還要自己貼點錢。

現實中,我很少真實地見過吃相難看的。聽說的別人的故事裡,那些娘家都是有私心的,而且大多是有兄弟姐妹。張口一大筆錢,可能自己都輕易賺不了那麼多,也給不了多少嫁妝。

這種平白多享利益的,一定會不得不從某些方面彌補。

很多會女方以家務和生孩子的苦為理由。但是,家務是可談的,家庭分工問題,和彩禮沒有關係,大男子的甩手掌櫃給多少錢也不能嫁。生孩子,是所有物種的本能,生的孩子也是自己的。

任何小家庭,都是男女雙方的共同付出。

12樓:

我一同學就是,和她男朋友談了都兩年了…最後還是因為彩禮的事分了!其實我覺得彩禮畢竟是習俗,況且父母養育這些年也付出了很多,不過現在有些動不動就幾十上百萬的,也太誇張了,可能也是根據經濟條件來的吧。

13樓:斯圖卡

古代: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乙份由寓意喜慶的物品構成的「彩禮」。

女方家庭收受彩禮後,也會贈送男方價值相當的財物,稱作「回禮」。女方出嫁時,娘家會在彩禮的基礎上增添多倍的財物隨女方嫁至夫家,稱為「嫁妝」。

如果你沒有回禮……那可不就是賣女兒麼。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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