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各位好像預設公權力都是無限的,未成年死刑等於擴大了死刑的範圍,等於為公權力樹立了更多的敵人。任何人知道自己會被處死的人實際上已經成了社會的敵人了,死刑範圍的擴大反而會加強這個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法是統治階級用來維護秩序的工具,實際上秩序是大於公平正義的。
皇權不下鄉,這句話今天也適用,法的觸手不是無限的,公權力也不是。
死刑的範圍被擴大——擴大——,誰知道它會擴大到什麼地方?十四歲?十二歲?十歲八歲五歲零歲?公權力不經抑制,是有很強烈的自發擴張性的,歷史已經多次證明這一點。
2樓:瀚南
黑暗一點的想法是估計以後會有更多的人以精神病的方式逃脫了。
總的來說,應該會更好吧,之前一部分逃脫的人會被判刑了。
我從來不覺得未成年人犯刑法以後,他還會有什麼好的出息,改過自新這玩意兒純屬安慰人。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宣傳的緣故,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比成年人還要惡劣殘忍。
3樓:江風對酒月如故
可以給受害人及其親屬更多的安慰,但在犯罪率上很難期待明顯改善。
原因很簡單,「因為畏懼死刑而不犯重罪」,本質是一種權衡利弊的思維,這種思維套在成年死刑犯身上依然合適,而在未成年人暴力犯罪中,最突出的特徵恰恰就是「不考慮後果」。
不過未成年罪犯中,對未成年人身份優勢的意識是逐漸萌生的,這也是資訊社會心智成熟早的必然結果。
相比於複雜難辨的民事行為,暴力犯罪顯然極其容易理解其罪過。
4樓:ming zhang
實現的辦法有兩條
1.降低法定成年年齡
2.修改現行的那個什麼刑法法條
有生之年估計都不會發生
在乙個宣傳了幾十年「兒童團」的文化裡,在少先隊——團員——D員的體系裡,正是乙個留手,乙個免費PH的渠道。
年輕人是最容易被裹挾或者蠱惑的,君不見非洲突突突和中東嘣蹦嘣。和平年代說文明,到了那一天,如果有針對性的利用兒童幹點啥,無非是視法條而不見或者抹除法條而已
5樓:timej
國際條約擺在那,18歲以下殺頭是不可能的。
未成年人心智不全是事實,同時這個鍋應當由監護人背大部分,所以還是株連吧,少年犯從死刑扣除出來的部分由他家長背。
6樓:
其實,我個人認為有一種更殘酷的刑法叫做關小黑屋,一共兩個房間,乙個房間10m^2放一張床,乙個5m^2放乙個馬桶和洗手池,兩個房間聯通。沒有窗戶,只有一盞燈並且有開關(每天強者開啟一段時間防止視力有問題),定時送餐,並且不准語言交流。這種懲罰的好處在於可以給出乙個連續的懲罰梯度,比如關5天,關1年。
我覺得用這種懲罰代替死刑不錯。還可以說我們很人道。這種無期徒刑,我個人認為懲罰其實超過了死刑。
未成年人可以少關你幾天。
7樓:
我覺得與其改未成年人可以被判死刑
不如改一下未成年人的判定標準
能做出未成年人幹不出來的事的
就不要歸為未成年了
能幹出人幹不出來的事的
就不要歸為人了。
8樓:伍家嶺浩
法律的意義在於維持社會穩定,當有一項法律與維持社會穩定相違背時,那條法律就會消失,別侷限於法律,事情不被發現就是沒發生,
9樓:
那這條法律很快就會被改過來,人類社會中最有話語權的人還是我們這些做了父母的人。
真的有孩子的人都會明白,孩子赤條條來到這個世界真的就是白紙一張,未成年人所有的惡都是跟大人學的。殺小孩一點作用都沒有,要殺也應該殺把小孩教壞的大人。因為教壞小孩的壞大人只要還在,就會不斷的教壞小孩。
10樓:奧本拉
乙個成年人和13歲的小女孩談戀愛發生了關係,那他就是煉銅,會被判死刑。
那如果是13歲男孩和同班的13歲女孩互相喜歡在一起並偷嘗了禁果,也算是煉銅癖麼?是否應該死刑?
11樓:「已登出」
死刑並不是威懾力最高的刑罰。
而是成本和威懾力相對來說「價效比」最高的刑罰。
如果有期徒刑成本降低,所有刑罰都可以全部轉變為有期徒刑。
就會有罪犯死了,牢還沒完。
12樓:「已登出」
社會維穩經費會減少民眾安全感大大增加群體素質得到提高。。。。等等一系列好處,最重要的就是給受害者乙個遲到的公平。
這下面很多人不支援的還學法呢,基本邏輯都沒了,按照你們的意思,在中國是殺人放火和罵人偷東西是按刑法都是死刑?
刑法應該保護未成年不受傷害而不是保護未成年人渣傷害別人的能力。
刑法應該保護公民不受傷害而不是保護人渣傷害別人的能力。
現在死刑減少在中國也是主流了,呵呵,遲早 。
13樓:暱稱
對你想要的回答沒有多大影響。「犯下不可饒恕罪行的人,卻由於未成年人的身份而逃脫死刑」其實很少,至少比交通事故導致他人死亡的要少很多……
14樓:
聯合國公約裡有對此問題做的規定,不支援死刑中國實際上是全世界較傾向重刑審判的國家
中國每年死刑資料是不向國際公布的
身為五常大佬之一,這還可以理解
如果未成年人也開始搞死刑,未免吃相太差吧
15樓:文潤
如果未成年人可以被判死刑,
那麼很多再世惡魔將不存於世。
那麼很多人間慘劇本不會發生。
那麼很多平凡的人也不會走向犯罪的道路。
那麼正義將得到伸張。
那麼冤屈將得以洗刷。
而以年齡當做庇護和保護傘的惡魔將無處遁形。
如果說,我這一輩子有最後悔的事,那麼就是在14歲之前沒有殺乙個人。平白浪費了國家賦予每乙個人的一生一次的可以無罪殺人的機會和權利。
你們看有些人就能受到普法教育的薰陶從而享受這一社會福利。而有些人還渾然不自知。
16樓:
法律的基礎會被破壞,文明將被顛覆。
所謂的未成年人,首先要有乙個定義:什麼是成年人,什麼是未成年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叫成年人?所謂成年人,就是能夠擔負起自己的社會責任的人。當你成年的時候,意味著社會認為你具備了享有完全的社會權利,同時能夠擔負社會責任了。
反過來,未成年人就是社會認為不具備擔負完全的社會責任的能力的人。
而法律是什麼?當乙個人沒有完成自己的社會責任,他將受到法律的懲治。
對未成年人執行死刑意味著,對被認為不具備承擔完全社會責任的人,以沒有完成自己的社會責任的罪名,進行了懲罰。這其中留存有矛盾了。
一旦理論上出現矛盾,實際執行出現漏洞就不可避免。
甚至,連「成年」這個概念都將不復存在,後果不堪設想。
部分未成年人確實罪大惡極,不死不足以平民憤。但比部分罪大惡極的未成年人更可怕的是法律體系的破壞,社會秩序的崩潰。
17樓:一泓春夢
之所以會嚴格限定乙個界限,是為了保護大多數,你不能因為少數熊孩子的作,就犧牲大多數未成年人的生命!
那能不能允許有特例?不能!按照目前都執法環境來看,口子一開,法條基本上就形同虛設,很多法條留有後門,就給枉法裁判、徇私枉法開了方便之門!
18樓:專抽趙子龍
看了一堆答案,就乙個感覺,一些法律從業者們真的不過如此...
法律條文滾瓜爛熟,法治思想根深蒂固,然而卻忘了最根本的一點,就是從實際出發...
19樓:老洪
要想未成年人允許被判死刑,那就要退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全世界沒有幾個國家沒加入這個公約了,美國也沒加入。但是美國肯定會帶著小弟們聯合制裁中國的。一帶一路計畫也不容易考慮了。
20樓:我叫啥來著
妥協之策罷了
你用死刑是嚇不到乙個對自己行為危險性沒有意識的人的同理,精神病患者發病時犯某些罪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現在的問題在於有些案子明顯是意識到危害性還幹的但是你怎麼判斷他意識沒意識到?允許判斷法官的權力就太大,那就只能一刀切
21樓:一騎絕塵
不會怎麼樣
犯罪率不會變
人均素質不會變
原來怎麼樣,現在依舊怎麼樣
安心當韭菜就好了,一介草民還真以為自己能參政議政了,在哪都一樣抱歉,沒這能力,也沒這資格
22樓:逼死強迫症還不簡
突然想到,面對那種情節惡劣的未成年犯罪是不是可以考慮秘密宣判死刑,然後等到執行時用假槍對其進行威懾,最好還能吹出一股涼風到後脖頸,沒受過訓練的肯定受不了這個吧
23樓:葉斯諾
廢除死刑和監禁等刑法,研究一種技術使罪犯本體人格分化,把惡的人格消除,然後釋放……
這世界多了乙個好人。
然後新的一集《黑鏡》就出爐了……
我即理解也不理解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容忍,目前來看,這種容忍是無底線的,可以理解為未成年人犯罪能力及可能造成的傷害,就是底線;但這是基於絕大多數未成年人犯罪都到不了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及造成重大災難的地步,而如果考慮極端情況:乙個未成年人就是奔著製造災難,且已造成數千人喪生。法律是繼續維持自己的規則,還是為保護民眾和平息民憤而做出妥協?
24樓:twh554
未成年死刑會極大的增加家庭教育的壓力,會使家庭教育採取更多嚴厲的管控措施,然而這些管控措施在實際中,因為父母水平有限的問題,必然會違背孩子心理成長的規律,從而導致更大範圍的青年社會問題。
然而產生極端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家庭本身就存在致命的問題,死刑除了毀滅這些失敗的教育個體外,對社會沒有其他積極意義。反而會增加其他家庭教育問題上的偏差,增大社會普遍的教育問題。
25樓:Tommy
從人的角度:人的心理發展具有差異性,人的心理發展和生理發展不是完全的線性關係,這個未成年與成年的分界線用18歲一刀切本身不合理。
從社會的角度:法律是用來維護社會秩序和維護社會利益的,未成年人無論怎麼樣的罪行都不能判死刑能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利益?它有什麼用?豬殺了還能吃肉,
保護未成年人是維護社會利益的手段而不是目的,任何手段都有自身的侷限性,把手段當目的就是一種教條主義。前不久幾個12歲的孩子殺死一名50歲左右的老師的時候直接說反正自己不會判刑(大概這個意思),如果法律還按照未成年人不得判處死刑來處理,這能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利益?
我建議對於主觀惡意極大後果極其嚴重的未成年犯罪,法律增設「意願死刑」,即法院問受害者家屬是否原諒犯罪者,如果家屬不原諒就能判處死刑。
26樓:蝸牛遛一遛
會降低犯罪率。毫無疑問,現在很多未成年人之所以會犯罪是因為監護人沒有盡到教育義務。很多家長覺得孩子不懂事,好多事幹了就幹了。
一旦把某些重罪按照成年人犯罪的標準去審判量刑的話,那麼很多家長的教育意識會覺醒,他們會意識到,再不管孩子有可能孩子會被判處重刑。這樣我相信可以避免很多本可以避免的罪行,畢竟真正的「天生犯罪人」在社會中的比例是相當低的。
我認為相對於成文法,普通法有許多優勢。其中一點就是,在某些重罪審判中,決定某個人是否有罪不需要所謂的「專業法律人士」,普通人的是非標準就足夠了。所以在很多時候,我並不認同法律人士的某些觀點。
如果按照很多法律界人士的觀點,新加坡的法制化程度應該非常落後。事實呢?
你支援未成年人死刑嗎?
廢話不多說,直接上圖。哈哈哈,怎麼樣?輪jian,對吧?不止輪jian,還jian幼女。沒說錯吧,她才上小學。然後呢?犯罪嫌疑人都不滿十四周歲,不追究刑事責任?哈哈哈哈哈哈哈。笑 我記得,初中政治教材曾說 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嗯?他還是個孩子啊 對對對,他們都是孩子,我們需要原諒他。聖人都犯錯,孰能無...
未成年人犯大罪為何不判死刑?
鍵盤俠 首先國際上普遍對於不滿一定年齡的人不適用死刑,這好像是聯合國有檔案規定的,貌似是人權法什麼的,中國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其次給未成年人判死刑比成年人麻煩多了,成年人犯罪,證據確鑿 最大惡極 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槍斃就槍斃了,誰還有話說?未成年人倒好,要槍斃了,爹媽首先不幹了,然後一堆白左起鬨,...
你覺得未成年人殺人該不該判死刑?
斂芳星瑤 必須判未成年保護保護的是孩子,不是惡魔 哪乙個正常孩子會去殺人?正是因為對於他們來講犯罪成本極低,無非就是回家挨頓揍被訓一頓,父母又不會怎麼著他們 更何況有的家庭根本就不管 所以他們可以逍遙法外 而且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檔案封存,幾乎不會影響他們以後的前途他們出來走到你身邊你甚至都不知道他們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