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乙個東西可愛和把它殺了吃掉之間衝突嗎?

時間 2021-05-11 13:15:16

1樓:lemon

沒啊。就像生活中有些人也不會因為覺得你善良,就不欺負你啊。你養它的時候享受它的可愛,吃它的時候想著它的肉可以滿足你的口腹之慾。

2樓:爻者

醫學生我們實驗的小兔子,小白鼠都挺可愛,毛絨絨,而且很乖不鬧。

但是出於實驗的目的,它們最終的結果都是死亡。

其實可愛是次要的,對於乙個人來說,你接觸或者遇見這只動物最初的原因是什麼才是決定它歸宿的東西。比如你小時候養乙隻小兔兔,是要拿它當寵物,但是最後被家人吃掉了,你當然會覺得殘忍,但是如果一開始它就是肉食,其實也沒什麼,殘忍都是人對事物的看法,最終大腦所做出來的感受。

3樓:葉陸

這要看怎麼定義,如果光是可愛來算的話,兔兔那麼可愛我吃起來內心好無波瀾,但你要是吃我養的兔子我一定會翻臉的我跟你說。

所以說單純的可愛和吃它肉沒什麼矛盾的,但注入感情了就不一樣了,像雞鴨鵝,為了吃而養,而狗為了養而養。

我不排斥吃狗肉,你要是說吃我家雞,我可能還拿出只肥的,但你要是說吃我家旺財,我真的會打你的我跟你說。

4樓:素小白

分情況:

1.認為兔子可愛,但是吃了兔子肉,沒有衝突。

2.自己家的小狗狗很可愛,最後殺了吃狗肉,你想有沒有衝突?

所以,這個衝突在於你認為它可愛是因為它體型上可愛說它可愛還是因為相處時間久了才覺得可愛,本質區別

5樓:PANDA

我覺得完全不衝突。

動物對於我們而言,要麼作為食物滿足我們攝取營養的需要,要麼作為工具幫助我們生產,要麼作為寵物滿足我們心理得需要。

因此,寵物和作為食物的動物以及作為工具的動物,其實都只是為了滿足人類的需要而存在。

而且,其實這很公平,人類在飼養並食用動物的過程中,幫助被飼養物種的基因延續並擴大。對於動物,被人類飼養,其實可以說是踏上了進化的快車道。

當然,如果具體的既把乙隻動物當寵物,又當食物,這是不合理的。(說不清理由,想到自己養過狗,要吃自己當寵物的狗還是做不到。)

另外,吃野生動物是極為不合理的。因為人類沒有飼養它,它的基因儲存和演化過程是沒有人類付出和參與的。

6樓:酥酥酥魚丸

不衝突兔子很可愛,也很好吃。狗也很可愛,也很好吃。只能說一般不會為了吃把自己覺得可愛的那乙隻殺掉吃肉,不可能因為覺得某乙隻可愛就完全不吃這個物種。

這就跟當年看到有人說愛貓就是愛貓,不管顏值,不喜歡醜的就不是真的愛我也是迷惑了好一陣,因為我就是看顏值的啊,長的好看當然更喜歡。花錢去買寵物的話當然會挑自己覺得好看的有眼緣的,救流浪動物才會忽略顏值,個人覺得這才符合常理。同為人類找物件不還都希望找好看的,喜歡好看的,放動物身上難道就變了麼ヽ(ー_ー )ノ

7樓:

我認為矛盾。

我是不會吃前一秒剛跟我活蹦亂跳的見過面的動物。我吃不下去。如果我在它死之前沒有見過他,那就會心懷罪惡地吃。但已經殺了有一會了就完全不愧疚。

還有,作為食物還能保持和活著相似的動物,我也會感到心痛悲憫。比如豬頭,魚,蝦(海鮮類我本來也不吃),整隻雞肉,雞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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