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婚後買房婆家不願加我名字?

時間 2021-05-05 18:55:50

1樓:

唉我比樓主你還慘,婚後媳婦兒把我們的全部存款給了她爸媽,然後又轉回來給她,說是她爸媽全款給她買的房,跟我半毛錢關係也沒有,也沒我名字

2樓:

在我們東北,這種情況下,要是不把老公的屎都打出來,我算他拉的乾淨。

不過話說回來,我們的老婆(pe)婆(pe)都是敞亮人,幹不出來這缺德事兒。

男人跟你一條心,你就把個人利益得失放下,一心為了小家庭,往好了過日子,男人要是跟你不是一條線,自己也得留個心眼,給自己留個後路。

3樓:

在防著你了,你老公不吭聲,說明你老公也防著你了。不要再提這件事情,自己心裡清楚就好。他們給自己留條後路,你也給自己留條後路,私下諮詢好離婚財產分割等相關事宜,該留的資料,自己一定要留乙份(別放你家),咱不衝著離婚去,但絕對不能讓自己吃虧。

4樓:添意

我是男人,但與你經歷相同。也是簽合同的時候只寫我愛人的名字,我聽她中介說房本再寫,所以也不當回事。其實,我本來就不打算加上我名字,我本來就把那個當作她自己的財產,所以無所謂。

後來她拿我家房子說事時,拿這個作例子,我居然也還覺得理虧。現在看了你的事情,我才覺得有點不妥。不是房,而是這樣算著防著。

5樓:

別聽別的說你婆家怎麼怎麼不好的。婚姻都這樣,沒多少特完美的,都特別有私心。過兩年想個頒發把房賣了,換個房。下次長心眼兒,就寫自己。

6樓:我得到

你就太傻比我還傻咱倆一樣都是公婆不讓加名字別人還振振有詞,咱們還不佔理了其實很明顯,就是他們利益先,人家人多你就乙個你能說過誰,氣死也是那樣了我也是,咱們怎麼辦我也想知道,房貸一起還,名字不讓寫一家人就不能和和睦睦,他們辦的事太不對你說女人一般在家帶孩子沒錢沒話語權說話沒底氣,通常都這樣,哎能忍就過,不能忍你就想好了一鬧有可能離婚散夥,別的辦法真想不到,

7樓:

我突然覺得好可悲啊,不是題主,而是我們所有人!

其實不是諷刺,就覺得在剛結婚不久買房子的時候就在考慮以後萬一離婚怎麼辦……我覺得這樣的婚姻真的不是我想要的,從結婚就要想著有可能發生的離婚所帶來的種種,真的好累……

其實我不是為男人洗地,我覺得女人在某些方面確實是弱者,應該懂得一些自我保護的方法。我就是覺得既然結婚了,彼此都應該相互信任,但是事實上應該說99%的人都難以做到。

我們結婚不久是為了找乙個自己愛的也愛自己的的可靠的伴侶快快樂樂的過一輩子麼?不知道大家(包括我)怎麼都這麼沒有安全感了……

8樓:一斛明夜砂

你能怎麼辦?婚也結了娃也生了,老公不愛你婆家不仁義。只能去找個正經法律諮詢,把你的正當權益和你們家的財產關係梳理明白防患於未然唄。(此舉務必私下進行)

9樓:

你婆婆說還你首付的錢,讓她還!

法律上來說房子還是一人一半,你婆婆也是個法盲,讓她還!存起來!轉移到娘家的銀行卡裡。

真離婚還是可以獲得一半的房產!

房貸一分錢也不用付

按照婆婆的邏輯走啊 ,整死她這法盲!

這樣可以擁有一半的房產,還收了婆婆的錢還不用還貸。完美~

10樓:墨裳

看了那麼多答案,你們都沒想到婚後父母贈送明確表示給予一方的也是個人財產嗎……好吧我又看了看已經有人說按份共有了。

默默表示這家人很奇怪啊。當然了題主加不加名字都沒關係……

11樓:清水魚

強答一下!

我的情況是老公要寫我的名字,我嫌麻煩,貸款還得多籤好幾遍字,寫他的名字了。話說婚後房產,不是雙方共有嗎,不用分的那麼清吧!

不過在你強調要加你名字的前提下,老公和婆婆的態度說明有些嫌隙,令人擔憂!至少有些防備你了!

12樓:冰可樂

看了大家的回答,感覺學到了知識,但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不是單從法律上說的事。

個人覺得,只要雙方都出錢,就有必要寫女方的名字,哪怕是男方拿首付,女方參與還款。這不是法律上規定屬於誰的問題,而是是否尊重人的道德問題。如果像某些同學說的她婆婆說不寫名字也沒影響,那為什麼又不寫呢?

索性加了名字大家不就開開心心了?婆婆這麼做肯定有私心的,不管法律怎麼講,這種做法就很讓人不舒服。

其實從另乙個角度思考,婆婆對兒媳,大多就是看不順眼的,這和丈母娘看女婿不同,所以,不加你的名字,很可能就是從各方面打壓你,告訴你這個家誰說了算。

13樓:小鹿

沒物件以前我特別傻,有一天問我媽,媽,人家都說結婚以前要讓男方把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我以後結婚也要讓老公加上我我名字嗎?

我媽說,誰稀罕啊,要是不離婚那永遠是你的,萬一離婚,人都不要了,還稀罕他那房子?就不能再找個大款住別墅去?

我爸在一邊聽了,問,艾,那為什麼我們家的房子都是你的名啊?

我媽說,那是你主動的,關我屁事,再說,你要是個小氣人,當初我能嫁給你?

所以了。。。。。一方面你也不用去非要抓著這個事去氣自己,他們以為不寫你名字就不是你的了?再說弄的跟你多在乎這房子是的。

另一方面,孩子都有了,男方還幹出這種事,也是經不起推敲的,你長個心眼就是了。

14樓:卡西姆

婚後買房,房產證只有乙個人的名字,父母出首付的,視於對其子女的單獨贈予。如果他父母能提供出首付的證據,假設離婚,18萬所佔房價的比例是你老公的,剩下的你們對半分。這是態度問題。

15樓:王天

不要再狡辯你生氣不是因為沒寫你名字了,還說什麼因為婆家態度,婆家把你暴揍一頓然後單獨寫你名字你是不是還會偷著樂呢?

看第一的答案也知道,你實際上是沒有損失的,這還是共同財產,那麼婆婆說你不懂法律瞎生氣明顯是有理有據的。

婆家瞞著你確實是不對的,但是不也是怕你撒潑麼,現在不就在撒潑麼。一切都在預料之中。經濟地位決定家庭地位,誰出錢多,誰還房貸,自然佔優勢

16樓:

去做公證吧,這套房子你不要了,然後讓他家把你爸媽的錢吐出來,你自己再買一套,只寫自己的名字,也讓你老公做公證不要這套房子,貸款和你老公那套弄一樣的。

公平。房子價值幾十上百萬,這個時候別被忽悠了。關鍵時候老公靠不住,你得留個心眼。

17樓:葛政

首先,無知者無畏。因手續方面我也我也不是很懂,一直以為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要等房產本發下來後再填上去的其次,婚後買房,只要你的結婚證領證日期在買房之前,這就是婚後共同財產,不管寫不寫名字都是,離婚你有一半。【除非開公證說這房子不歸你】

第三,婚後買房,加名字,理論上只要80塊錢。

但是呢,有個非常好玩的東西能讓你絕望,就是 【銀行抵押變更手續】,在不還完貸款的情況下,需要銀行出具抵押變更證明,你才能加名字。然而,絕大部分銀行是不會給你開的。對銀行來說吃力不討好。

所以,對於趾高氣揚,你可以選擇憋著,或者掀桌。

另外,你老公這個人問題大。

最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乙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以平分為原則

好好看,好好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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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就是不願和婆婆家的人接觸呢?

都一樣,如果合得來的話也就不會有這種感覺了,我覺得婆媳之間相敬如賓的感覺最好了,奈何我婆婆管東管西管天管地,還啥都整不明白啥都不懂,煩死了都 新竹 當你從產房出來時,婆家人只會關心是男是女,是個男孩皆大歡喜。就算是個女孩,婆家人第一關心的不會是你,如果你丈夫很愛你,娘家人會關心你疼不疼,第一時間,但...